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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四中全会上,*总书记了“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科学发展观,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的重大战略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也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针。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思想认识和各项工作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一、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败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必须学会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1、树立三种理念。一是服务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贴中心、围绕大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要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无论是部署任务、确定重点还是实施各项措施,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要围绕各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监督检查,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要认真检查,纠正影响和妨碍科学发展的问题,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二是科学指导的理念。科学发展观重在科学,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要遵循其本来的运行规律,自觉做到科学推进,逐步深入。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从世情、国情、党情出发,在正确判断形势、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对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和有效实施。要增强成本意识,一方面要加大反腐败的成本,另一方面又要降低反腐败的成本,要推进管理创新,实施目标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以科学的管理模式谋求最佳的工作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系统化。三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因此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一方面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另一方面,善于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教育人、挽救人。
2、体现三个重点。一是改革创新。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二是惩防并举。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三是重在建设。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3、把握三个关键。第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能不能自觉地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是衡量其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第一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二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督促检查,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第三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监督各项制度。第四要加强民主监督,实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第二,强化案件办理。查办违纪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和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强化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有效预防揭露、惩治腐败的能力。第三,加强作风建设。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部署,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革命传统和作风教育、权力观教育、党内法规和国家法规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自觉防止权力滥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及其家人谋私利。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农村反腐败工作
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阶段的一个重要任务,而加强农村反腐败工作,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及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我党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农村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认为:
(一)立足教育为先,规范基层干部行为
在农村开展反腐败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把乡、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重点加强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纪政纪、从政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通过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把握教育的时机,体现教育的及时性。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一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三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有效性。要善于发现、树立和宣传本地勤廉优廉的先进典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以本地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四要创新教育的载体,突出教育的创新性和广泛性。在开展常规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同时,要根据农村基层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如,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活动,还可以通过村规民约、在新农村建设点张贴廉政格言警句和廉政图画、老党员和老革命讲传统故事、编写小品和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廉政宣传教育格局,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农村”。
(二)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若要老百姓尊重你、爱戴你,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就必须按制度办实事。邓小平:“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为此,首先要严格执行已有的制度。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因此,要严格执行已有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其次,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村的工程项目管理,对一定额度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县(市)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对工程量较小的项目也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乡或村实行招投标,以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第三,要注重创新制度。随着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有的制度难以解决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用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
(三)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一要坚持民主监督。通过公开栏定期张榜公示、村民大会发放公开信等方式公开村务和财务,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议事的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二要加强财务监督。建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两委”成员不能参加的财务监督小组,并赋予监督小组质询权、调查权、否决权等职权,强化村民对本村财务的监督作用。三要强化政府监督。成立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审计、经管、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两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村务公开方面,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土地调整、旧村改造、引进项目占地等重大事项,必须召开由相关代表参加的民主议事会议,会议要有记录,群众表决情况、意见等详细资料,要报村务公开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所报材料,走访党员、代表和群众进行核实,符合民主程序的批准执行,民主程序不完善的,责成村委限期召开会议,完善民主程序。四要完善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健全乡纪检组织,配齐专职纪检干部;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在居委会和自然村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并督促乡、村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五要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手段,强化惩处促廉。严肃查办案件,是维护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尺。必须及时、严肃地查处基层干部中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同时,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强化制度保障,推进廉政建设工作
在农村以贯彻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的,强化责任考廉。一要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推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程序,使广大群众全方位参与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三要抓好检查考核,把责任制的具体内容、进度、要求,分解成一些量化指标,制订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采用定期、计分的方法,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运用好考核的结果,切实将其作为对乡、村干部业绩奖惩评定的重要内容。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努力强化乡、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感。乡、村“两委”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对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制止、不纠正,都要按责任制的规定严格加以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面对新形势下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实际,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民情受理、限期办理、公示反馈、跟踪监督四道程序,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察民情、晓民意、解民难、排民忧、聚民心的实际工作中,农村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实施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