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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全力以赴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经国务院批准,从20**年3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推出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新政,决定对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微型客车或摩托车的农民一次性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这是继“家电下乡”后国家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对刺激市场消费和强力拉动内需,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发展,改善农村地区出行条件都具有十分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然而,“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随着农村商机的开发和国家对农民购车优惠政策的实施,“滚滚春潮”会带来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迅猛增加,并大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前进步伐,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另一方面与之形成反差的是乡镇落后的交通观念,低等级的道路基础设施还难以在短期内更新,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源头不治,事故难防。这是来自基层交警的声音。如何搞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迫在眉睫,笔者就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交通管理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粗略看法:
一、“汽车摩托车下乡”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新挑战:
“政府出钱补贴,鼓励农民购车”。这在几年前是农民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却变成了活生生的事实。近年来,农村“村村通”公路发展迅速,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发展内需政策必将促进农村道路更快发展,值得关注的是,市(县)乡道路通车里程在快速增长且道路等级也在不断提高的同时,随之隐藏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也不断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战略的实施必将成为农村新一轮发展的动力,同时也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许多严峻的新挑战,凸现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新增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差。如乡(镇)分洪转移公路,“村村通”公路,大多存在路面设计不合理,道路狭窄,道口多,有的坡度偏高、弯道偏急、缺乏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乏,道路没有人养护等问题。农村道路大都路面狭窄且由于通行宽度只有5米左右,易造成行人、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出现混行路面并交会困难。这些不仅给农村交通安全带来潜在性的危害,也给管理带来困难,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处于异常严峻的时期。
(二)、新车发展迅猛,旧车安全技术依然堪忧。目前,各地正贯彻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优惠政策,轻型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摩托车均在经济补贴范围,势必带动新一轮农村机动车的快速增长,新车的增长和旧车的替换是一个长期过程,短期内不会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农民盲目购车,互相攀比,由于未参加学习“培训”,大多数人无证驾驶,技术生疏,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行驶,存在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警力严重不足。交警四中队现有民警4人、(协警)1人,管辖**市东片7个乡镇、管理区,辖区人口21.6万,行政村158个,长期以来担负着辖区全长182公里的3条交通主干线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处置突发的交通事故任务。有限地警力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省级公路上,而辖区乡村道路管理基本上处于失管、漏管、“死角”、“肓区”的失控状态,由于管理措施跟不上时展需求,部分农民车祸伤残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家庭返贫情况日趋突出。
(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由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社会和保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被忽略,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化综合管理缺乏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交通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广大农村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贫乏,交通安全及相关法制意识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
二、建议及对策:
“汽车摩托车下乡”后,如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这是新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应该把“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强化源头管理,全力构筑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问责制。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侧重研究和部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的问题,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纳入各级领导政绩的范围,形成由政府牵头直到村委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构建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出路也在农村,抓好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也就抓好了全市的交通安全工作,要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必须走社会化之路。动员各职能部门、全社会出钱出力,共建共管,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此外,对农村道路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
整改,实行农村道路的建、管、养目标管理,充分提高和发挥各乡镇、村养路积极性和主动性,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由政府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针对农村汽车、摩托车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不定期地组织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农用车、摩托车等违法载人行为。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成效,把工作的重心始终放在长效管理上,并找准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这样有利从“应急式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人力“粗放式管理”向科学“集约型管理”转变,这是走出困境和突现交通管理工作长效化的必经之路。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和县乡道路的监管,严查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客和客车超员、超速、机动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减少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为享受补贴的车辆办理牌证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汽车摩托车下乡”新政的实施,必然会刺激农民消费,产生新一轮的汽车和摩托车购销热潮。由于长期以来农村群众中存在着“摩托车不出村、不进城就不上牌”的错误观念,新购摩托车的不上牌的现象可能会加剧,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问题,在这股即将形成的汽车,摩托车购销热潮到来之前,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做好准备,采取积极措施去应对;一是在县乡设置的汽车、摩托车购销点中选择具备条件的汽车、摩托车销售商代办车注册登记业务;二是在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开办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三是组织民警不定期深入乡镇、村,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四是对享受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机动车注册登记实行归档专门管理,定期分析上牌入户情况,并通过与财政部门发放财政补贴的名单比对,督促未上牌入户的车主尽快到公安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五)、深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巩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着力构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农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和法律意识相对较低的情况,要深入村组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充分利用社区、村镇、企业内部的宣传橱窗,板报宣传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展板、宣传车等形式,在学校、村委会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分析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交通事故案例,讲清违法行车、违法载人等造成事故对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性,让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都来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者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车辆下乡政策的全面落实。
(六)、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汽车摩托车下乡”新政的实行,主要是让农民朋友得到实惠,要使这项政策落到实处,离不开职能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因此,可以借助“汽车摩托车下乡”的东风,推动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使汽车、摩托车下乡后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通过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新政,在地方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特别是通过给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把不同部门的资源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