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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中国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按照食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食品分为28大类525种。目前,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6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2%,20*年全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1586.9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8%,产量分别达到:小麦粉5193万吨、食用植物油1985.5万吨、鲜冷藏冻肉1112.5万吨、乳制品1459.6万吨、啤酒3515.2万千升、软饮料4219.8万吨,啤酒、食用油、饮料、味精等食品的总产量位居世界前列。10人以上企业6.9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8.7%;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9.3%。20*年上半年,对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10类中国消费量最大的食品组织国家监督抽查,除水产制品抽样合格率为85%外,其余9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7.6%。
食品工业的三大特点:一是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啤酒等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膜分离、物性修饰、无菌冷灌装、浓缩、冷加工等加工关键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二是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共有10.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2675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三是产品结构趋于优化,精深加工食品的比重逐渐上升,软饮料制造业形成了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等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影响食品安全的三大隐患:一是占食品企业总数70%强的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二是一些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特别恶劣的是将假冒伪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店,农民购买食品时容易上当,蒙受损失;三是食品生产潜规则屡屡曝光: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毒豆芽、毒火腿、毒酒、毒泡菜、毒黄花菜、苏丹红、雀巢奶粉碘超标、光明变质奶、红心鸭蛋等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中国的对外形象。
二、*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基本情况
(一)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的基本情况
我市有食品取证企业1*4家,签约食品小作坊558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加工坊约1827家,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有6家,仅占企业总数的0.17%;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到3亿元之间的中型企业有50家,也仅占企业总数的1.45%;而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有3393家,其中不符合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小作坊有18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53.0%,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绝大部分规模偏小,且小作坊和私营食品企业占较大比重,它们在设备投入、人员使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不能保证要求,甚至盲目降低原材料成本,导致产品质量极不稳定。据20*年统计结果: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18.16亿元,实现利税7.3426亿元,其中利润3.35亿元。
(二)产业特点、特色
1、区域特征明显
我市食品行业区域分布较为明显。各个地区由于文化、历史、传统、地理等因素的不同,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中,行业分布明显、产品错位发展,带有鲜明的地方特征。海安形成了以大米、食用油和禽蛋制品为主的食品工业发展格局;*的肉制品、黄酒、白酒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如东和启东借助临海之势,形成了水产加工的产业链;*大富豪啤酒、海门羊肉均做出特色。但是,数量上的优势未必就能转化为质量上的强势,海安的食用油企业数目多,却缺少龙头企业;*的白酒企业数多,却缺少品牌企业;启东、如东海产品企业多,但与宁波、大连产业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
2、产品种类齐全
我市食品企业数量多,门类广,涉及食品种类近500种。
3、特色产品多
像*的白蒲黄酒、*茶干、*潮糕,*的新中腐乳、*脆饼,市区的费家扒鸡等具有浓郁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有几十种之多,这些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
三、目前我市食品生产监管的措施、效果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的措施、效果
1、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市场准入是国家针对食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现场核查关,凡是不符合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真正做到宁缺毋滥;同时加强服务,动员帮助具备基本条件的小作坊取证。仅20*年全市新增取证食品企业281家,换证企业1*家。持续确保我市符合取证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
2、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以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审查、添加剂备案、监督检查、强制出厂检验和加严检验等手段,多管齐下,力求监管工作富有实效。根据a、b、c、d分类监管原则,结合季节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拟定巡查计划,确保每周都有巡查小组在外突击检查,每月一小结,通报问题企业,确定回访计划,确保整改到位。今年累计巡查、回访取证企业1598家(次)、小作坊778家(次),发现问题553个,已整改到位539个。市区年度报告审查80家、添加剂备案累计77家、委托加工备案53家。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报批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均已批复第一批允许存在的小作坊及产品目录;同时督促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监督小作坊履行各项质量安全承诺,通过重点帮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对高风险食品重点监管。一是确定“一地一品”,实施专项检查。根据各地以往的监管情况和当地食品产业特点,确定一个高风险的产品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巡查,上级部门抽查,形成食品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监督抽查。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先后对辖区内涉乳制品、水产品、年货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查。
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启动食品安全事故一级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对辖区内乳制品生产企业检查,对企业原料进货把关、现场是否有三聚氰胺;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否含有三聚氰胺;检查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管理执行是否到位;同时根据上级局要求实施驻厂监管,对企业原材料验收把关及储存、生产过程、成品包装入库、成品检验、产品销售台账、不合格品处理、风险监控等各个环节展开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原料奶验收,产品出厂实行批批检验,对三聚氰胺项目每批必须送*市质检所检测,确保产品检验合格方能出厂。另外还采取五项措施,保障我市乳制品质量安全:一是启动全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全市系统乳制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乳制品举报投诉接待和宣传工作;三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四是严格信息报送制度;五是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安全问责制。
(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监管界线不够明确
一是《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其实施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法规尚未出台,造成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如街面、集贸市场内糕点房等前店后厂、现做现卖企业应该谁监管;二是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跟不上,许多标准标龄过长,有的已经滞后,明显不具备应有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技术内容方面与wto协定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要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经费没有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大量的小作坊式企业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农村。目前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过程中,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仅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聘请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这就需要工作经费。同时,许多基层质检机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专项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相关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根据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今后将不再进行卫生许可,两证并一证,质检部门职能增加了,责任加大了,但监管队伍没有得到应有的扩充,监管难以到位。食品监管的机构仅设到县(市)级,基层乡镇政府部门无专职的监管人员,不能形成基层的监管网络,无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必要的监管工作,尤其是面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缺乏专职人员进行有效监控,而这些区域往往又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
3、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大
全市2385家食品小作坊,遍布各地。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素质、检验能力等均达不到应有要求,具体反映为质量意识淡薄,无标生产情况严重,产品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工业用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小作坊、小企业具有简易性、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给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给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
四、探索科学的监管方式,健全应急反应机制
(一)、探索食品企业电子动态监管方式
20*年以来,我局依托自主研发的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目的、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强化过程监控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的完整的质量监管链条。该系统使用“.net”语言,采用bs架构,监管终端依托*质监电子政务工作平台,企业终端由*质监局主页电子监管平台接入。该系统能够按照全过程监管的目标要求,通过监督企业实行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变更全告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配合现场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以“动态监管组合拳”,形成对食品企业365天天天监管的态势。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由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三个部分组成,实现档案、监管、动态、沟通等四大功能。
1、系统组成
(1)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部分。记载了企业相关证照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员结构、产值效益等。其中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企业产品信息、质量控制、主要生产设备、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综合评定、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等基础信息。为确保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系统禁止企业对自身的基本信息任意修改,如确需修改,系统会将修改的内容自动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只有经监管人员审核通过的信息才会保存。
(2)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部分。这是实现对食品企业实时动态监管的主要手段。这部分总共包含了十四个小模块,分别为:产品信息、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质管人员、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生产报表、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不合格品、委托检测、行政处罚和生产许可。每个模块都是由1到2张相对独立的含有相关关键字段的动态数据信息表组成,记载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控制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日常巡查”模块,就记载了由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回访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食品企业的分类分级,进行巡查回访检查的历史记录。“监督抽查和委托检测”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国家、省级和市级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委托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的历史记录。“行政处罚”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
在上述十四个模块中,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和生产报表这四张动态表是食品企业动态监管的精髓所在。企业每次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批量、时间、索票验证情况,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等;企业每批产品的生产情况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生产时间、数量、出厂检验情况、基本销售去向;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最大允许使用比例、实际最大使用量、备案情况等,出厂检验通过电子版本直接上传至系统。这些动态表的信息由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录入,不经监管部门审核直接保存,由企业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系统监管端口能同步接收到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监管部门根据这些信息通过系统对企业发出相应的监管指令。
(3)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部分。这部分主要由通知公告、咨询交流、监督提示三个功能对话模块和待审核企业数据、企业登录日志、企业操作统计、企业密码管理和在线企业信息等五个辅助功能模块组成。监管部门通过这些模块进行数据审核、政策资讯、通知公告和监督提示、接受企业咨询,和食品企业实现动态实时交流,实时掌握食品企业在某一时间段内登录使用情况。
2、系统的主要功能
1)分级管理、分类查询,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做到全覆盖。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全登记、全备案,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了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执法查处等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市局和县(市)局监管人员可以按照权限、实现分级管理、分类登记、分类查询、分类监管。
2)严把两头,突出中心,食品质量监管实行全过程。按照全过程监管要求,从企业产品原辅材料进货登记验证台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流向记录等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使任何质量安全问题都可追溯,确保监管关口前移,严把源头质量关。
3)实时申报,互联互动,监管信息更新实现全动态。定期提醒食品监管人员,按照监管等级定期巡查,远程登陆查看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并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比对,变事后监督为事先服务,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记录巡查内容,明确企业需要整改的项目和期限,做好巡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巡查的有效性。
4)及时,加强沟通,政策要求落实实现全方位。依托辅助监管模块,及时食品最新政策资讯,企业登陆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实时签收会议通知,点对点进行政策咨询,远程进行释疑解惑,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和谐监管”的问题。实现信息的实时交换,突出监管双方资讯交流功能。同时,质监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向企业发出网络监管提示。
(二)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回访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对高风险食品安全性和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开展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
五、几点建议
(一)明确分工,制定制度,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1、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食品安全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要健全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在乡镇、街道一级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和具体人员的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3、政府要强化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抓手”。
4、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年通过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的自查、抽查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履行监管责任的情况,严格问责制。
(二)突出监管重点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作为重点监管地区;把区域性、季节性高风险食品作为监管品种;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窝点,乱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对象。
(三)食品加工作坊要扶强去小
“十一五”期间,小作坊监管将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原则,在摸清底数、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鼓励小作坊联营发展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分类监管,并探索建立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的监管措施,原则就是逐步提高其控制能力、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减少危害、确保安全。
具体做法是:对数量较多的同类小作坊,由政府协调,集中在一个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便于监管;二是把已达到条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点积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使其取证;三是鼓励走联合生产加工的路子,把分散的、有限的生产加工资源整合起来,使之壮大,达到规范的标准。
(四)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
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各级新闻媒体要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各执法部门也要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教育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引进课堂,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食品安全常用的、基本的知识,便于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整个质监队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快速反应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手册》,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快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使一线工作人员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掌握主动,反应迅速,处置果敢。二是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对发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市局、地方政府汇报,做到第一时间层层汇报。三是实行定期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专家评估制度。通过评估了解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原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