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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问题
1、少数党员干部重工作轻学习,工作中墨守成规,争先开拓精神不够强。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
2、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责任意识、敬业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少数党员干部摆不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工作中脱离群众,对基层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很少到基层调研、解决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漠,工作方法简单。
3、少数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够高,事业心、上进心不够强。
4、少数党员干部坐在办公室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开展调查研究不够,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够强;
5、少数党员工作上存在本位主义,团队精神不够。主动配合的意识不够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员干部转变党性党风党纪的自觉性。
一是要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责任机制。建立培训责任体系,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紧密结合基层党员干部的特点,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亲民、从感情上爱民、从行动上帮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加强新知识学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牢固树立以学为本、终身学习的思想,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减少应酬,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广泛吸纳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要把勤奋学习与投身实践结合起来,养成深入基层的好习惯,养成调查研究的好习惯,养成了解社情民意的好习惯,在实践中增知识、长才干,不断增强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习领会先进科技知识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能力,综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等,提高干事业、谋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三要注重教育实效。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在内容上要抓思想灌输,做到政治思想教育与法律政策教育有机结合。对涉及方针政策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要经常提醒,常打招呼。如在节日期间向领导干部发送一条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或廉政贺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方式上要抓示范引导,求新图变。要把党性党风党纪建设纳入到基层支部的创建活动中去,充分运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争先创优的激励引导,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在时效上抓警示教育,注意教育的超前性、防范性。针对党性党风党纪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加强事前防范。要注意运用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定期召开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机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适应本单位本部门特点的规章制度。当前,城镇、农村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风党纪方面的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要从管理机制入手,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疏通干部“能上又有下”的渠道。①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本部门、本乡镇确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把责任、任务、时限、要求细化、量化到每一个人头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和评议,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组织处理。对工作不力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处于末位,并带来一定失误或损失的,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②实行待岗制。对工作实绩较差、群众反映有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某一职务的干部,实行免职待岗,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满后,再视情况作出妥善处理。③实行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上拿出一些副科级岗位,县级部门、乡镇也可以拿出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真正体现优胜劣汰。④实行谈话诫勉制。对民意测验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的干部,由有关上级领导与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诫勉教育仍不改者,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⑤实行引咎辞职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在群众中影响较差、或因渎职、失职造成失误或损失,但又难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要求其提交辞职申请,主动引咎辞职。⑥推行交流轮岗制。对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和一般干部,进行适当的轮岗交流,可以在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横向交流,也可以在部门与乡镇之间纵向交流。总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转变。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惩处机制。
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而这种监督必须是“铁面无私”的。因此,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基层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把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
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①要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岗位分类为基础,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规范,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一定阶段内的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能够量化的,进行量化评估;对难以量化的,采取定性民主评议来确定。做到硬化指标,强化责任,刚化考核。②要改进考核方法。坚持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重大事项及时考核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③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经考核政绩突出者,该提的提,该升的升,有的甚至可以破格使用。对考核后认定的不胜任者,要兑现结果,该降的降,该调的调。
二是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是一门科学,属于管理科学之范畴,必须由一支具有浩然正气、懂业务的同志来做这项工作,才能保证监督而不至于游离于管理之外。并不断地通过学习培训,改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是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以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参与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进行的各种监督,是一种最为科学有效的党风党纪监督评价机制,是其他监督形式不能取代的。四是在督查的形式上,要实行“五结合、五为主”的办法.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听取汇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以走访群众为主;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以看现场为主;查先进与促后进相结合,以促后进为主;多角度、全方位地检查了解活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要重点督查,跟踪查促,直到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止。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建设,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