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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保障实施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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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保障实施调研报告

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区建设,新区党工委(县委)、管委会(县政府)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以地保障、以房保障、以财保障、以业保障“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新区的开发建设。根据新区党工委(县委)文件要求,县政协对“四个保障”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新区建设中被征地群众的安置和今后生产生活问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提出了“四个保障”的政策措施,促进了新区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新区建设五年来,共征地约6.2万亩(不含托管的三个街道),兑付征地补偿费40多亿元,顺利完成了市级行政中心、十所高校和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的征地工作,实现了新区建设“五年出形象”的目标,为新区建设“十年成规模、二十年建成”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实施以地保障,破解征地难题。一是制定了90%的征地补偿费归农民个人所有的《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试行办法》,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权益;二是制定了《县土地征用工作办法(试行)》,形成了一套规范透明的征地和补偿费分配办法;三是坚持依法征地、程序征地、阳光征地,落实群众在征地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征地补偿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利益。

2.实施以房保障,推动村庄搬迁。新区建设六年来,先后制定了新区规划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以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了新草房、柏枝营、郎家营和缪家营四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和中庄社区的部份搬迁,搬迁农户2374户,4844人,拆除房屋42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349套,28万平方米,维护了群众利益,促进了新区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新型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拆迁安置局,加强对新区范围内迁村并点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村庄拆迁的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安置。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制定了《县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住房安置试点办法(试行)》,对规划区内村庄拆迁安置做出了规定;制定了《新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决定在村庄搬迁试点工作中采取“一户两房”和“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4月因昆明市政府下发的79号令《昆明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取消了“一户一房一宅”的安置方式,县政府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新区雨花片区部份村庄搬迁试点工作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一户两房”的安置政策;今年3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以房保障的具体政策,为加快村庄搬迁、实施以房保障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为确保拆迁群众利益,在拆迁安置中始终坚持依法拆迁与合理补偿、合理安置相结合;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房屋以旧换新与差额面积货币找补相结合;以人为本、确保居者有其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拆迁群众的利益,推动了村庄拆迁和群众安置。

3.实施以财保障,建立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土地综合价的10%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发展公益事业,使失地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得收益;90%直接兑现给被征地农民。二是制定了《关于实施五化战略建立新城建设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若干意见》和《新城规划区内被征地人员养老统筹办法(试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制订了《新区被征地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试行办法》,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增加财政补助元,促进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实施以业保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一是加大就业培训,打牢就业基础。积极开展短期劳动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组织开展对新区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为开展就业培训和服务提供信息资料。把失地人员纳入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范畴,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二是积极扶持,开拓就业空间。根据《关于扶持失地农民外出租地种菜、种花解决就业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直接实现了4516名失地农民的创业就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

1.人均土地不平衡,征地工作难度大。由于新区范围内客观上存在着片区、街道和社区之间人均土地不均衡,土地产出差别大,人均地多先期征地多,人均地少先期征地少,公平性难体现,使下步征地工作难度加大。

2.新社区建设进展慢,资金保障压力大。在新区建设范围内需整体搬迁的村庄社区居委会共38个约7.6万人,目前仅完成雨花吴家营片区3个村庄的整体搬迁,其它片区还处于项目报批和正在启动建设之中。经初步测算,目前搬迁安置一个人约需资金25万元左右,要完成新区范围内35个村社区近7万人的搬迁安置,需资金约180亿。

3.实施成效不明显,安置群众有意见。在以房保障的实施中,由于前期规划不落实、土地难保障、政策不明确,造成政策宣传不到位,建设规划未公开,使社区群众不清楚规划地块位置,不知道房屋式样结构,造成了心理上的担忧;同时,由于新区建设还处于城市化的初期,聚集效应不明显,社区群众看不到以房保障的成效,担心未来生活,已搬迁群众对相关设施不配套和生活费用增加有意见。

4.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参保意识低。由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配套完善,宣传还不广泛深入,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社区群众容易理解接受的政策体系;加之多数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对将来养老的事想的较少,年龄大的认为可以依赖儿女养老,中年的上有老、下有小,想的是赡养老人和儿女上学,年轻的想的是就业创业,认为养老是遥远的事;有的对保险不信任,导致失地农民参保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5.财政投入力度小,社会保障水平低。由于新区建设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多,导致财政投入社会保障能力有限;而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门槛高,每月领到的230元养老金与失地前的收入和现在的物价水平相比相对偏低,形成60岁左右的参保人数多,60岁以下的参保人数少,将会形成养老保险收支倒挂,给下步实施带来较大的难度。

6.就业观念陈旧,就业矛盾突出。失地农民由于长期从事条件相对稳定和优越的农业生产,形成了一些不适应新形势变化的就业观念,普遍存在着脏累、上夜班和离家远的工作不想干,只想干轻松、路近、待遇高工作的思想。当前失地农民就业中普遍呈现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就业期望高的“两低一高”现象,形成了“有人无活干、有活无人干”的矛盾。从年龄、文化、技能和吃苦耐劳等方面比较来说,竞争力较弱。

7.机构不健全,就业成效不明显。目前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主要依靠县就业局、街道“两保所”的兼职人员,工作力量薄弱,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呈现空档。新区以业保障工作,主要停留在培训、扶持外出租地和推荐就业三个方面,缺乏其他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

三、解决的思路、政策和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大对以地保障和以房保障政策调整后的宣传力度,逐步健立宣传、实施、跟踪反馈、修改完善的工作机制,使新区的每个干部都说得清,社区的每个群众都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保障的实惠。要尽快编制一本统一口径的宣传资料,制作一块新区规划、村庄搬迁和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的展板,深入全县每个社区进行广泛的宣传。

2.探索土地补偿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完善货币化、市场化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要综合农民在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价值和征地后重新安置、创业方面的需要,以及土地潜在增值等因素,提高土地补偿标准。一是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安置机制。首先结合人均土地不均衡和征地价格差别大的问题,探索一个最佳结合点,创新土地补偿办法,综合计算新区征地人均补偿费,制定新区征地人均补偿标准,由目前按地补偿转为按人进行补偿;其次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来弥补,认真落实好村庄搬迁和经营性用房用地,把社区群众利益最直接、看得见的以房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实施分类征地补偿办法,兼顾国家、征占主体和农民利益,对纯公益性项目用地(如无经济收益的城市道路、绿地等),仍由国家统征后使用,并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准公益性项目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农民分享所征土地的增值收益;对于开发性项目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等),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开发。三是节约用地,严格土地供应政策,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达到一定投资强度、不能安置和提供一定就业岗位的项目不供地,对供地后不按时开发建设的项目要收取土地闲置费,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3.加快新型社区建设,让有形的成果取信于民。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加快新社区建设,力争以一流的规划设计和一流的建设配套快速建好新社区,彰显以房保障的成果,真正让群众看了喜欢、住了满意、并得到实惠,通过以房保障的成果看到新区建设的希望,从而支持征地拆迁和新区建设。

4.积极探索新社区建设模式,破解资金和拆迁安置难题。为了缓解财政压力和拆迁工作难度,要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模式,借鉴昆明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社区建设和村庄搬迁,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又可以把政府从目前的拆迁难度中解脱出来,避免政府与拆迁农户的对立和博弈。

5.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失地农民的参保意识。要深入每一个社区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政府给补助、农民得实惠、老人有所养、子女负担轻”的优越性认识,让失地农民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转变观念,增强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6.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推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目前实施情况,提高财政的补助比例,降低个人承担比例,让更多的失地农民容易接受,并承担得起,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二是结合目前征地中人均土地不均衡的矛盾,通过提高征地补偿费,探索用社会保障的方式来平衡,积极争取上级的配套资金,把新区范围内18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一次性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从征地补偿费中一次扣除,真正达到全覆盖,实现全参保的目标;三是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看病不方便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尽快实现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接轨,提高保障水平。

7.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是针对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加大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能力;二是引导失地农民用好用活征地补偿资金,除积极投入社会保障外,要大力组织协调金融部门深入社区为失地农民开展理财服务,提高失地农民的理财意识;三是制定扶持社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让失地农民从社区集体经济中获得稳定的收益分配。

8.完善就业政策,建立征地安置制度。要根据以业保障政策的实施和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情况,制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配套政策。制定鼓励广大企业吸收失地农民就业的政策,对企业吸收新区失地人员就业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给予补助,形成以“上级出一点、片区(园区)出一点、街道和社区出一点、个人出一点”为主的就业补助方式。

9.完善就业机构,加强就业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网络,增加经费和人员,强化就业服务职能,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在新建集中安置的社区中设置劳动就业服务站,由社区配备专职就业服务人员,负责对社区失地人员就业情况建立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摸清各社区劳动力资源和失地人员就业愿望的基础上,一方面分学历层次开展培训,对于高中以上学历的失地人员,要通过创业培训,引导其自主创业;对于初中学历失地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推荐到相关企业就业;对于占大多数的小学文化程度失地人员,主要举办一些引导性的培训,开展就业风险讲座,逐步引导其转变就业观念。另一方面,各片区要结合片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失地农民的实际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就业示范基地的优势,引导无业大学生和失地农民到就业实习基地学习各类技能,为自主创业或扩大就业提供出路。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