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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7月初组织召开全县金融安全区创建动员大会、下发《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的通知》(桃政发〔〕16号文件)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与引导下,各乡镇和县直金融部门积极行动,整体联动,大力整治社会信用秩序,努力打造“诚信桃江”,全县金融运行环境逐步优化,金融运行质量逐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与金融的协调发展。
(一)社会金融意识明显增强。
不庸讳言,创建活动开始之前,由于多方面原因致使信贷环境不佳,我县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而随着整治金融环境秩序、确保一方金融平安活动序幕的拉开和逐步深化,全县社会金融意识渐次增强。这种成效的取得受益于措施的强化: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创建动员大会后,县政府迅即组成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金融安全区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创建领导小组实行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等制度;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签订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目标责任书》,将创建情况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考核评比挂钩,并纳入双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范围,县人民银行还将其作为考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近三年来,每年成功举办了一次银企信贷营销会。
二是宣传先行,营造氛围。为推动创建工作向乡镇基层延伸,提高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确保广大农村的金融安全,全县各级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意义,并把创建金融安全区与支持“三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创建信用村镇活动。由县人行组织、各金融机构参与,组成治理金融环境巡回宣传队,在全县24个乡镇深入宣传了“只有讲信用,才能求发展”、“信用就是效益”等理念;各乡镇和各基层金融机构采用标语、挂横幅、出公告等形式宣传,目前全县上下无论是乡镇领导还是普通农民已认识到,调整产业结构、培植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都需要银信部门的大力支持。
三是典型带动,良性互动。年全县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6200万元,支持农户7万户,支持面达40%,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农村小额贷款政策在乡村形成了“讲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步入了“讲信用—贷款易—更讲信用”的良性轨道。并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只有讲信用,才能求发展”逐步成为了社会共识,企业与银行之间相互信任与协作的新型银企关系正在逐步形成。牛田镇政府从净化信用环境入手,在全镇开展诚信教育和信用村镇活动,赢得了金融部门的支持,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该镇峡山口村近年来形成了20多家民营企业,得到银信部门100多笔贷款业务的支持。原益阳市四水泥厂原有农行贷款本息507万元,改制组建县宏达水泥有限公司后,不以破产甩掉银行债务为目的,而将公司全部资产作抵承担债务,在他们这一诚信之举的感召下,县农行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又新注入该厂技改贷款130万元,不仅使企业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生产规模也由原来的4.4万吨扩大到了16万吨。桃江金山竹木有限责任公司、三湘特种水泥有限公司、万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一大批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起来的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因诚信既获得了银信部门的信贷支持,又赢得了企业的大发展。
(二)金融机构运行质量不断提高。
我县金融机构以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准绳,进一步完善了内控约束机制,紧紧抓住增存、放贷和盘活的主线来经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是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稳步增长。到2005年7月,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48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804万元,增长20.82%。
二是各金融机构扭亏和不良贷款“降比”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抗御风险能力提高。至2005年7月,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额为48230万元,绝对额比年初下降了3125万元,不良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为42.74%,比年初下降了2.78个百分点,其中工、农、建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和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比率分别下降2.7、11.46、1.92、33.9个百分点。
三是各金融机构实现了减亏和部分盈利。2004年全县金融机构同比减亏1981万元,其中工行、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分别减亏698万元、365万元、116万元、802万元,中行、建行分别盈利100万元、392万元,信用联社盈利1万元,较上年多盈利803万元(2001年亏损802万元)。此外,县人民银行认真履行央行职能,强化依法监管,整顿金融秩序,在风险控制上做到“底数清楚、对象明显、重点突出、责任到人”,确保了金融秩序稳定、金融案件有效控制、金融机构有新的发展。
(三)金融对地方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县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方针,主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效信贷投入逐年增加,2004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分别累发贷款5284万元、6054万元、1250万元、2980万元;农发行投入粮棉贷款3012万元,支持县棉麻公司搞活经营、实现利润150多万元,做到了政府满意、企业乐意、银行顺意。今年1-7月各金融机构又累放贷款57200万元,其中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90.13%。同时做到了贷款投向合理,重点突出。
一是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5”工程的实施,支持了具有县域特色的优质稻、竹制品、葛制品、土鸡、瘦肉型猪等六大系列产品产业链的建设和旅游产业开发。2004年县信用联社累放各项贷款44617万元,同比增加14432万元,贷款月平均余额由年初的40722万元增长至53077万元,增长12355万元,增幅达30.33%;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直接投的支农再贷款月平余额达1.26亿元,累放支农再贷款3.65亿元。
二是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2004年农行向私营企业放贷3560万元,占全部累放贷款的58.8%,建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余额净增1312万元,信用联社投放民营企业的贷款8400万元,支持民营企业145家。
三是构建银企联姻平台结硕果。从2001年起,由县政府牵头成功地举办了5次信贷营销会,来自全县各地的企业老板和银信部门自主洽谈,双向选择,2005年的信贷营销会参与洽谈的企业达100多户,共签订贷款合同或意向合同33个,贷款意向合同金额达1.54亿元。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我县一批财源建设项目得到有效支持,为增强县域经济活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金融安全区创建中存在的隐患与问题
尽管我县金融安全区创建来势较好,为全县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金融中还存在一些风险隐患,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金融业的正常运行和经济金融稳定,阻碍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部分企业信用缺损。由于受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部分企业认为银行是国有的,企业也是国有的,国有企业用国有银行的钱,还不还都无所谓。县林业局与县茶叶公司(已破产)共同组建的“桃江县天竹复合板有限责任公司”96年开始在农发行多次贷款,累计本金1000万元,公司体改后,县林业局与县茶叶公司把银行贷款甩在一边,债务悬空,至年底积欠农行(属政策性转移)贷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300万元无人问津。2005年5月,在县政府和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与协商下,县中行与县板溪锑矿签订了新的《银企合作协议书》,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未能认真履行,影响了中行的经营效益。灰山港镇向阳花村企业总公司下属的一、二水泥厂积欠农行贷款余额分别为1033万元、1094万元,从2001年开始水泥厂实行租赁经营,租赁者用企业投入与技改的资金列抵租赁费,使得公司不说还本金,连当年的利息偿还也是寅吃卯粮,农行多次催促村支部、村委会对两个厂进行产权改制,而村干部因担心失去一部分资金来源而没有采纳,眼看贷款将成为新的不良。
(二)金融维权难度大。目前我县企业破产都是以银行清偿率为“0”而告终。这其中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秩序使银行债权债务排名末位而导致清偿率低、加之企业的资产抵押手续繁琐严格且兑现难等实际原因,但作为债权行和债权行的上级,感觉这是故意实施的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调查银行反映,其实他们要求并不高,也很现实,对真正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那怕是清偿率只达到1%或给一间两间门面,也觉得是在维护基层银行的权益,觉得政府重视金融,反之,就会对桃江信用缺乏信心,而影响桃江金融工作。去年工行总行把湖南省列为金融高风险区,使桃江2600万元核呆工作化为泡影。
(三)企业和个人拖欠贷款严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依法催收的举措,对部分有偿还能力且拒不偿还的企业和个人付诸法律清收,然而判决容易执行难。据工行反映,因依法收贷效果不大,有35户贷款企业(贷款总额5200万元)已将营业、生产场地和临街门面全部出租,其租赁费用全部用于缴纳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金,根本没考虑银行还贷;还有23笔贷款,企业无人管理、名存实亡,贷款余额为655万元。对于通过打官司收回贷款,银行、信用社普遍反映缺乏信心。
一是因为不愿挫伤各方面的关系,
二是花钱打官司,常常是赢了也照样收不回贷款。县信用联社反映,贷款户以房产作抵押的手续齐全,法院去执行,钱照样没还,房子照样住,原因是关系太复杂,尤其是县城的欠贷户。目前,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职工拖欠金融机构贷款现象十分严重,仅拖欠农村信用社的借款就高达1077.8391万元。这对于需求贷款多而资金来源有限的信用社无疑是雪上加霜。信用社久欠不还的贷款中,很大一部分是当地领导干部,因为他们手中有权力,信用社好多工作需要所在地领导支持,因迫不得已不该贷的也贷了。
(四)银行资金上存造成多项负面影响。银行信贷资金90%以上来自居民和单位存款,大量赖账、逃账导致银行不良贷款的包袱越来越重,加上银行管理者需承受上级行信贷规则的严格制约,对贷款从投放到收回负终身责任等措施,使得各金融机构仍具有“惧贷”心理,县级商业银行慢慢撤退或收缩业务,把大量的资金上存市行。我县各家金融机构临时上存市系统内资金79834万元,存入县人民银行的邮政储蓄资金29193万元,巨额资金闲置,没有发挥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作用,同时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受到制约,对县域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产生了多项负面影响。
一是导致全县经济发展没有充足的后劲,影响地方经济的做大做强;
二是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企业经营规模、效益管理水平的快速升级;
三是阻碍银行自身健康发展。在调查中,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均希望金融安全区创建取得更大进展,他们将积极争取上级行的支持,筹措信贷资金投入地方经济,使银行获得更好的效益。
(五)部门收费偏高有碍信贷营销。按照《贷款通则》规定,贷款必须有担保或适用适销的物质作抵押,企业往往以厂房、门面、土地作抵押,这些财产在办理抵押过程中手续繁琐且收费高。主要的收费部门是房产和国土部门。房产部门的收费有办理房产抵押的评估费(按抵押物的5‰)、他项权证手续费(按贷款金额的2‰)、登记费(80元);国土部门的收费有四项,即管理费(按地产评估价格或贷款额度的2%)、土地评估费(按评估价值的3~4‰)、中介服务费(按抵押土地价值的5‰)和抵押登记费(80元)。通常情况下,贷款2万元的收费标准在300元左右,贷款20—50万元的收费标准在5000元左右,一笔贷款如果期限仅6个月,部门收费比贷款利息还要高。假如贷款不能按期归还,还须办理、房产国土延期手续,企业又要重新缴纳上述费用。由于手续繁琐、收费高,企业不愿再出钱重新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使得一些正常贷款成为不良,影响了银信部门信贷投放的力度,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融资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创建金融安全区是加速我县“三化”进程、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诚信为先、规范为本、发展第一要务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共同维护金融安全,以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金融安全区创建氛围。金融安全区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推动金融安全区创建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领导组织作用,组织实施好“创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把金融知识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党委、政府驾驭金融工作的水平;县人民银行作为创建金融安全区的倡导者、策划者和推动者,要运用《桃花江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整治社会信用秩序、打造“诚信桃江”为重点,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广泛宣传,对逃、废、赖债者公开曝光,让恶意拖欠金融债务的不法人员无藏身之所、无立足之地,从而促进全社会树立信用为本、操守为重、诚信自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营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
(二)突出整治社会信用秩序,优化金融运行环境。净化信用环境是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的关键。要切实做到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全力改善金融信用环境。
一是完善创建网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政府横向与法院、公安、工业、贸易、工商、宣传及金融机构,纵向与乡镇政府签订“创安”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创安”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县委、县政府把维护金融债权作为深层次优化桃江经济发展环境的首要问题来抓,形成整体联动效应。
第一,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发展的通知》(湘政发〔2001〕2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1〕27号)精神,注重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支持银行维护债权。
第二,司法行为力求公平公正,维护银行权益。司法部门要服从大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秉公执法,严厉惩处借改制为名、行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有效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第三,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国资部门要建立闲置资产交易中心,为银行抵押资产交易提供场所;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银行,防止企业“金蝉脱壳”逃废债务;计划、经贸等部门要组织资产重组,有效降低银行不良资产比率。各金融机构要建立新的帐户管理模式,严控企业变相多头开户,强化债权银行对改制企业改制过程的全程参与;对故意赖债不还、不讲信用的企业,人民银行协调各银信部门联合不予再贷款。
三是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服务功能,为企业和个人建立全面的信用档案,运用科技手段维护社会信用。
四是继续开展创建信用乡镇、村、组活动。严格按《湖南省信用乡镇、村、组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湘信管办发〔2003〕39号)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办联户联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对民营企业实行贷款咨询、考察、评估和发放一条龙服务。对于信用达标单位,金融部门要进行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倾斜,优先予以支持。
(三)创新金融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重道远,既要着眼于不良贷款的回收,又要注重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县人民银行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要处罚金融机构,而且要处罚经办人员和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积极维护金融竞争秩序。
二是开展降低不良资产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要实施降低不良资产的一把手工程,明确行长为清收盘活和不良贷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员专业清收,强化责任清收,对未能按期收回不良贷款的责任人,不管在什么岗位一律下岗清收。县政府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帮助金融机构盘活不良资产,对逃债、赖债、废债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同时,司法部门加大对银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法院最好不要预收金融部门贷款案件诉讼费用,只能按执行收回的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收取,以避免官司赢了、诉讼费用出了、不见贷款本息的现象再度发生。
三是加大对国家工作人员拖欠贷款和担保贷款的清收力度。这部分人不少是有地位、有权力、有脸面的,他们的品行作风对社会影响很大。抓住了这部分人,就抓住了要害,抓住了形成良好社会信用风气的关键。要采取整治“两会一部”的工作力度,运用内部通报、诫勉谈话、“双停”(停职停薪,停职包括停止职务和职位,停薪则由单位财务部门在保留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保金、住房公积金后,其余的全部“冻结”在账上)等铁腕手段清收,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四是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县人民银行要不定期地组织商业银行召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联席会,通报县委、县政府近期经济发展思路,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拓展信贷营销的新业务、新品种,从根本上实现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好转。
(四)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努力实现经济金融双赢。从根本上说,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于经济。只有地方经济发展了,才能为金融带来更多的优质客户,为金融稳定提供根本保证。因此,全县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围绕推进我县“三化”进程,加大筹资融资力度,加大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一是增加农业有效信贷投入。一方面县委、县政府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将费用、工资、收费性收入存入信用社,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立足支持“三农”,认真落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保证支农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使信贷资金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商业银行要重点增加对“公司+农户”型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的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是改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政府和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人发〔2004〕224号),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一方面,政府要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可采用“政府推动+企业运作”的模式建成,最终走向市场化运作,通过担保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既可减少金融部门信贷风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又可动用社会力量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活动,由政府搭台导演,在银企之间牵线搭桥,搞好引导服务,每年确定信贷投放的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信贷营销活动;积极抓好项目库建设;理顺与房产、国土部门关系,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重复评估、重复收费等问题,简化手续,专置一个对外收费窗口,所收费用再与国土、房产内部分配。另一方面,银行要改革现行管理模式,适当授予基层行一定的信贷审批权,调动基层行放贷的积极性,同时,多向上级行汇报我县经济发展情况与“创安”成果,争取上级行加大对我县经济、企业的支持力度,使上报贷款项目快批快结。同时,企业方面也要根据审慎性会计原则,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真实披露财务信息,使银行及时了解、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为信贷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是拓展信贷领域,重点发展城镇经营信贷。各金融机构要把信贷资金有计划、有目的地投放到县城东区开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中,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金融与城镇发展的互动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