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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近年来。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主线。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为重点,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干部监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抓基础。强化督促检查。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始终把加强督促检查作为贯彻好、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完善督促检查方式,做到三结合”即,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把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工作常态化,常抓不懈。同时,充分利用平时领导班子考核、拟提拔干部考察、调研等机会,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各县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既注重检查对象的普遍性,做到全覆盖,又注重对一些重点单位的回查回访。特别是随着公、检、法等部门干部管理权限的调整,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回查回访,并实行干部监督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与组织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相结合,每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年终统一进行考核,统一评定等次,统一实行奖罚。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不好,干部选拔任用中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满意率比较低的县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组织部《干部任用条例》检查流程图,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办法》并认真总结检查经验,完善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工作,提高了检查质量。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得到普遍增强,识人用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抓关键。规范选任程序。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紧扣推荐提名、考察考核、酝酿协商、讨论决定四个关键环节。普遍实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票决、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征求意见、任职备案管理等制度,有效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一是着力规范完善推荐提名制度。去年,市部分县党政主要领导空缺后,市委通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推荐提名考察人选,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权方面迈出了实际步骤。此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选拔任用县(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推荐提名试行办法》推荐提名主体、提名程序、提名方式、提名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单位党组织、领导干部、个人、群众、派和群众团体以及组织部门等七个提名主体,实现了提名主体的多元化。具体实践中,坚持多种提名方式综合运用,相互印证,有效提高了推荐提名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着力规范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考察组成员的综合素质,选拔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业务骨干42名,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注重规范考察工作流程,普遍实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和延伸考察、实地考察,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比较规范地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注重扩大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对民主推荐和谈话对象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实现了参与主体广泛性与代表性的有机统一;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将干部的学习培训情况以及社交圈”生活圈”纳入考察范围,建立了干部任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考察对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审核制度,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近年来,先后有5名干部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取消提名资格。临洮县积极推行“十步考察法”将考察程序细化为制定方案、预告、民主推荐、个别谈话、个人报告、征求意见、调查核实、沟通反馈、汇总建档、汇报情况等十个环节)促进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三是着力规范完善酝酿协商制度。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积极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会前酝酿沟通的方式、方法和范围。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实际需要,扩大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对拟提拔担任县处级职务的干部,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前,分别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派和无党派人士拟任人选,还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岷县在酝酿环节做到三征求三核实”征求计生、审计、信访等部门意见,征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征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意见;核实计划生育情况、核实遵纪守法情况、核实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丰富和拓宽了征求意见的形式和范围。四是着力规范讨论决定程序。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时,坚持做到五不研究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出席常委会的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没有核实清楚之前不研究。常委会集体听取组织部门对拟提拔对象德才表现、民主推荐以及廉政、计划生育等情况介绍后,采取书记末位发言的办法,进行充分讨论,并全面实行市委常委会、全委会任用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三)抓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坚持把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和函询回复等制度的同时。制定了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统一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先后对考核确定为“一般”和“差”3个县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组织调整,对确定为“基本称职”2名县级干部免去现职。坚持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并制定了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先后委托经济责任审计85人次,其中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58人次。严格落实市组织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工作暂行办法》积极构建电话、信访、网络举报平台,着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形成了便利、高效、安全的干部举报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对象和平级调整交流到重要岗位人选全部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除公示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外,还公示现任职务、拟任职务以及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征求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力求将公示内容和范围立体化。近年来,先后有1名干部因群众反映的问题真实且影响提拔使用而没有任用,有2名干部暂缓任用。全面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所有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
四)抓根本。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制定了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联席会议、组织部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性、管长远的基础性工作。初步建立了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又制定下发了市直单位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副县级后备干部担任市信访局督查员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的意见》不断强化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信访、计生、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切实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特别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市委“一年打基础、三年有改善、五年见成效”总体部署,制定了贯彻实施<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年度安排意见,并修订完善了领导干部谈话办法》和《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一报告两评议”和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较好地落实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探索实行差额选任制度,将空缺的4个县区党政正职岗位确定为公开推荐岗位,通过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差额推荐产生8名考察对象,对2名团市委副书记人选确定6名考察对象进行了差额考察,市直两个正职领导职位和七县区开展了差额选任试点工作,通过“四差额”办法,选任了市商务局长和环保局长。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组织全市800多名县处级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全面报告。积极建立选人用人群众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全市组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万人问卷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征求到意见建议,专题研究制定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组织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问题与原因
近年来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呈现出不断加强、整体推进的态势。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总的来看。但按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来衡量。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不够。从根本上讲。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具体表现。但有些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一些主要领导认为干部监督管理是纪检、组织等部门的事。对自身班子成员及干部疏于教育,不敢监督,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是干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干部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干部监督的任务和难度也越来越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活动的范围日趋广泛。现有的监督手段、监督网络、监督方法都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一些干部思想上变质、犯错误,主要在八小时之外,而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分散性,采取什么方式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进行有效监督,还缺乏管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
三是对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督需要进一步拓展。干部监督的重点及时转移到干部选拔任用和领导干部两个方面。对如何加强“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如何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等重点问题,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缺乏深入探索研究。
四是干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不够完善。致使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些职能部门对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不够明确。特别是缺位约束机制尚未建立。没有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有些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正面要求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主要有三点: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监督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官本位”思想,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领导干部自身的也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归纳起来。对监督有误解和抵触情绪。把监督视为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存在不让监督”不愿监督”现象;一些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重业务而轻管理,致使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配合上不积极,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履行不充分。二是有些部门和单位作用发挥不充分。有些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真正形成高效联动的多方位、全过程监督的运行机制,有些部门对干部监督信息沟通不及时,对一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致使干部监督合力不强。三是一些地方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对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缺乏深入研究,习惯于用老思路、老办法开展工作,手段跟不上,措施不到位,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难以从根本上形成解决重点问题的办法。四是对一些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已经不少,但有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落实力度还不够,致使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三、对策与措施
要坚持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正面教育、强化预防为主,不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需要常抓不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常抓常新的课题。加强干部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是以公开透明为着眼点。构建透明用人机制。首先要提高公开透明度。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方法和途径。要着重健全完善初始提名办法,不断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要积极推行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等为主要内容的差额选任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努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干部选拔工作质量。
二是以权力制约为关键点。构建权力内控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要继续抓好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函询回复、谈话诫勉等制度的贯彻落实。早提醒、早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途径和措施,重点要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办法,突出实绩考核,充分发挥考察考核在干部监督管理中“指挥棒”作用。
三是以落实责任为出发点。构建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工作,实现全程监督规范化。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个环节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溯机制,实现干部任用工作责任界定明晰化、责任追溯规范化、责任惩戒制度化,促使干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有章可循。要建立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用人上不正之风典型案例新闻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等制度,特别要探索实行选人用人问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一把手”选人用人承诺等制度,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考核“一把手”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切实强化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要进一步明确干部任免和干部监督的职责,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系统,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四是以加强日常管理为落脚点。构建防范监管机制。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增强事前监督的实效性。要注意把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设立举报箱,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要认真落实干部监督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对群众举报信息及时在组织、纪检、政法、信访、审计、计生等部门公开共享、联席审核,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要建立起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统一归口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改变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状况,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自律和相互监督的意识。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多种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