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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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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为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近日,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就全区农村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听取了区司法局、神农镇、高家镇、石鼓镇等部门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到神农镇陈家村、大湾铺村,高家镇桑园铺村、石鼓镇相家庄村、石嘴头村,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司法单位,听取职能部门专题通报,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了调研。

基本情况

通过调查,委员们认为,当前我区农村普法工作,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普法机构健全,工作措施到位,宣教形式多样,已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整体参与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由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其法律素质的转变,加快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进程,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村级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多数村干部能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村级事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合同法》、《土地法》等法规,学习掌握的比较到位;履职中依法办事的多了,找各级领导的少了。二是多数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对法律权威的认知程度明显增强,从近几年信访部门提供的情况看,违法维权的事件有所减少。在涉法事件中,请律师的多了,托关系的少了。三是普法工作具体实施制度化。区普法办每年对农村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乡镇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村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等单位每年至少对各行政村主要领导及调解人员组织一次培训,一些学校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等活动,在农村在校学生中开展了相应的法制教育。四是普法工作在基层已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一些村学法、用法渐成风气;一些认识水平较高的村民能主动收看《今日说法》、《法制追踪》等电视节目;全区67个村都按要求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成为广大群众方便快捷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农村普法工作逐步迈上了制度化的轨道。

存在问题

我区农村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普法工作的进展不够平衡。由于村级经济状况、区域位置的不同,加之,农村主要普法对象流动性大,后山区居住分散,使得普法工作进展参差不齐。经济基础好、近郊村、川道村,村民的法制意识浓,维权意识强,而经济实力弱、半山区特别是后山区农民的法制意识较低。对村级干部及党员的普法工作开展的较好,而在非公企业业主和员工中开展普法工作的力度不大,个别企业环保法规等知识欠缺。

二、法制观念没有真正确立。部分村级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透彻,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的不够牢固,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村干部“凭经验处理问题的多”;个别村组干部有以“民意”代政策、代法规的做法,不依法办事,以致削弱了法律法规在部分村民心目中的严肃性、权威性。部分村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上时有偏差,表现在对法律的运用上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认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不理解约束自己的条款。

三、农村青少年普法教育相对滞后。据我区司法系统的案例统计显示,近年来,农村青少年犯罪涉案占全部刑事案件较高的比例已成为多方关注的社会问题。

四、普法工作的一些方式需要改进。多年来,一些镇村在普法工作中主要依靠挂横幅、贴标语、广播讲、发宣传资料来开展,和实际工作中的法制建设,依法治村结合不够紧密,使群众很难真正达到入脑入心,但久而久之,群众的普法热情就会削减。

几点建议

农村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单位配合、普法机构指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合作战”大格局,普法工作才会蕴藏巨大推动力。从当前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为此,委员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深化对农村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定是法制社会”。“面对复杂的发展局面与发展处境,我们只能以法律权威作为我们解决矛盾,继续推进发展的动力”。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普法教育,法治观念正在大多数人中入脑入心,学法、守法、用法已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但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仍有一些人在思维惯性的作用下,对法治理念认识不足。一些人把普法看成是“走过场”或“急来抱佛脚”的权宜之计;一些人甚至把普法工作看成是“不打粮食”的“虚事”。这些陈腐观念,在一定意义上阻碍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确立法制是“基石”,是“必由之路”的科学观念,把普法工作特别是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当作科学执政不可或缺的“硬件”来抓。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村级民主法治建设。一是突出重点内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增强农民普法的针对性,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克服普法脱离生产出现“两张皮”现象,将普法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突出重点对象。要加强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户主等成员的法制学习,根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好作用,促进村级民主法治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地区。对于纠纷多发、问题复杂的村,要结合农民法制教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村稳定。四是突出民主法治建设。农民普法工作要和“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在“民主法治村”创建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推进村级自治管理。

三、因地制宜,营造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对居住分散的山区、特别是后山区村,建议区、镇根据农时、节日科学安排时间,由村组组织,普法人员集中宣讲或进村入户宣传的方法,坚持不懈,抓出成效。对外出务工人员,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定期向他们寄送法制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组织他们进行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非公有企业业主及员工,由工商、税务、环保、工会等部门共同协商普法事宜,联合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建议由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辖区派出所等单位,按照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共同制定普法方案,开展“立体”普法。与此同时,建议公安部门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网吧、娱乐场所加强管理。对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者要严厉打击,以营造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对农村一些不学法、不守法、随意违法者,建议综治部门总结推广治安模范村的成功经验,逐步使“法盲”转变为自觉学法、守法的人。

四、创新工作,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不断提高各镇、各部门对农民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为农民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赢得全社会的重视和认可。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努力探索普法工作新途径,丰富新载体,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制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绘制法制宣传画、印发法规小册子、普法故事会、流动法庭、流动调解庭、民情沟通日、现身说法、播放光盘、法制电影、现代传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趣味性和生动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活动的作用,组建乡村普法文艺队伍到村里进行巡回演出,使农民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还可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阐释法律知识,警示违法后果,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五、完善机制,用制度推动农村普法工作。建立农村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逐步克服权大于法、钱大于法的问题。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人均每年1元的经费标准,把农民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农民普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的乡村,要进行财政倾斜,村里的普法教材经费可由区、镇、村三级按比例承担。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向农村捐赠法律书籍、光盘等,倡导各部门、各单位与经济差的行政村结对子,实行一对一的普法帮扶活动,解决农村普法教材、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各镇、相关部门要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六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制定具体计划、目标、步骤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年度农民普法考核督查机制,把农村法制教育列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或进行督查、抽查。要按照考核标准,于每年底对农民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一次,对普法工作不合格单位要坚决进行整改,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朝健康、持久的方向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