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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干部选拔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这既是新形势下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当前我们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市委组织部在全市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卷调查工作,通过这项工作我们发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出了与兄弟市(区)在工作上的差距,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谈一下个人体会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贯穿于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关系到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求得新的突破。
一、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定期推。定期开展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和部门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后备干部工作。二是公推。采用公开推荐的形式,即通过党员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公推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三是海推。专门召开全领导干部会议对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四是差额推。对各街道党政正职和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提任人选进行全委会成员差额提名推荐。
二、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努力增加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形成凡是不涉及保密的内容,能公开尽量公开的氛围。一是重大干部信息工作通报制度。对于干部重点工作向社会进行通报,如对于重要岗位缺职情况通报、公开选拔结果通报等。二是适度公开民主推荐干部的结果。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之后,对推荐人选的得票、排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三是扩大任前公示内容和范围。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之后,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除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外,还公示拟任人选的简历、照片等,以便于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拟任用的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三、提高干部选拔工作民主化程度
近年来坚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在扩大民主方面积极改革实践,从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到民意调查,从考察预告、“两圈”考察到差额考察,从任前公示、常委会表决到全委会票决,都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扩大民主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扩大考察环节民主。在坚持实行考察预告的基础上,延伸干部正常考察,深化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并探索试行差额考察。要不断丰富民主测评的内容方式,探索在服务对象中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向测评”。推广实施民意调查工作,并逐步扩大调查范围。二要进一步扩大选举环节民主。在组织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中,进一步完善了民主选举的途径与形式,民主选举不断扩大。如积极推进无候选人直选、努力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全面推行竞选演说或书面公开承诺等举措,都使得基层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推进。
四、健全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导向问题至关重要,导向是旗帜,也是标杆,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一是完善考评体系,以科学的标准衡量干部。突出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细化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自主创新、改善民生、党建等指标体系,加强对打基础、管长远工作实绩的考核。二是改进考察方法,以有效的手段考准干部。加强经常性考察,在日常考察的基础上特别要注重在关键时刻、危难之时、重要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考察和识别干部。
五、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机制
有差额才会有竞争,有竞争才会有择优,我们力求通过“123”三步法,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一是每年推出部分道事业编制岗位。面向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考。二是每二年开展一次公开选拔(公推竞岗)领导干部和中层竞岗工作,同时开展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在具体方法上也有新突破,笔试体现能力导向,不断增加主观开放性题型的比例;面试不断改进方式。三是每三年开展一次机关干部集中交流工作。不断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性交流力度,并探索建立一般干部定期、合理、有序交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涵盖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较为健全的制度体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主要靠“伯乐相马”到按制度程序选人。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电话,党建网开设了部长信箱,形成经常性群众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离任交接、年度总结报告、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等方式,形成经常性工作监督机制。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加强与执纪执法、行政监督、信访等部门的联系通报,建立与纪委每季度就有关领导干部情况交流沟通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四是加强中层干部选拔监督。定期开展《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健全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建立组织部列席下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了解监督并指导下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