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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统筹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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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统筹调研报告

城乡统筹就是要改变和摈弃过去那种重城市、轻农村,“城乡分治”的观念和做法,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我镇按照“起点要高、标准要新、规划要好、建设要特”的原则,以“三新六有”、“五通五有”和“四化一处理”为基本建设标准,认真谋划好下六村联建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都意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同时也不断地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宣传的深度和推进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用地指标难题。在此我终结了几点粗浅的体会,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一、针对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具体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把好“三关”,即申请关、合同关、登记关、立足“四化”,即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化、土地流转市场化、土地流转高效化、形式多样化、土地流转法制化,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我们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农经部门统一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加强合同监管,建立起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使之能代表农民利益,给农民“国民待遇”,并对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合同纠纷,做到及时处理,规范调处。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建设,使农村土地流转走上依法管理轨道,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及土地流炜关系。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确保党的农村政策依法落到实处,使群众反映的土地中“焦点”、“热点”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二、已经完成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制定措施

成立“镇新民居建设工作办事处”,以镇党委书记马占祥为主任,副镇长为常务副主任,镇武装部长、镇司法所所长、镇党委书记助理为副主任,城建办、拆迁办、财政所、农业办、国土资源所、南六村新民居建设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下设综合办公室、项目建设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城管科、财务科。办事处负责新民居建设规划的制定以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对小组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制度上墙,并制定工作、学习、会议、纪律、办文、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等制度,确保了新民居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选址测量,制定方案

1、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依照《城乡规划法》,按照我镇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的整体要求,对东辛园农村新型社区(腰站堡片区)新民居项目的建设进行选址、测量。目前,该项目已确定位于城市快速路南外环以南,许腰路以西,东辛庄村北侧,总占地面积415亩。并于7月28日,在区规划局、镇新民居办事处、东辛庄村委会的共同配合下,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对项目8个坐标点的GPS定位、标点钉桩、分辨地块、信息采集等测量定位工作,为下一步征地拆迁、新民居建设,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依据。

(三)完成新民居建设用地的组卷工作

如:新民居周转用地使用、归还和村庄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承诺、区镇关于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请示、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及签字、新民居建设的镇村意见、土地复垦的拆迁协议、镇政府关于复垦的承诺、土地复垦项目的实施方案等。目前各项土地审报材料已基本准备就绪。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缺少经验、专项规划还需完善

我们在建设用地分配过程中缺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作引导,一般都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一个章节为依据,而且与地方的村镇建设规划很不协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拆旧区的规划和实施大多数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规程要求到位,但是建新区的规划大多数还是局限于本村的中心村或者集中居住地,并且发现规划中心村或者集中居住地所在位置的土地绝大部分是群众的承包地,根本没法调剂使用;有的地方新的规划与村镇建设规划形成“二皮脸”;有的地方拆旧区的补偿标准低,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只求拆除复垦到位;有些地方建新区的安排不考虑群众实际利益,远离种植的田块,布点不合理。

(二)各项指标的使用制度尚不完善

城乡挂钩工作一般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重点是那些空置房、破旧房屋、废弃工矿,现在发现由于没有统一的补偿和安置标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除了对拆迁挂钩的补偿没有标准外,我们所实施的挂钩复垦也没有一个可行的规则,当然各地都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的土标准、土政策。在挂钩指标的使用过程中,由县统一调度,项目区所在镇区根本没有支配权,指标的使用分配没有启动有偿使用制度,形成实施与不实施一样。

(三)土地流转存在无序、失范现象

一方面有农民自身草率了事,缺乏法律意识。村委会、乡镇越俎代疱替农民签约;另一方面则是缺乏为农民土地承包服务的中介机构。土地流转中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公正、公平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四)某些地区还存在土地流转认识误区

有些下级领导本着“政绩观”的思想,一位求快,但极易形成占地——收益——再占地——再收益的恶性怪圈,致使保护耕地“红线”成了“弹簧线”。这已成为农村城镇发展面临一个具体问题。

四、关于实施挂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重视,深入宣传城乡挂钩政策

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检查、监督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程序和科学的管理体系以及符合农村实际的补偿机制;积极宣传挂钩政策,增强干群开展挂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挂钩工作当中来,结合农村宅基地清理,将那些超标准占地的、无人居住的、破旧闲置的房屋摸清位置、数量,进而科学规划,要把挂钩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确保挂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二)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完善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机制

要出台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政策,建立专项的挂钩复垦基金和专门的管理体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搞强制拆迁,切实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新增耕地的利益分配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新增耕地的再利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形成专门的利益分配机制。

(三)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其目的就是促进土地资源开发,提高农业效益为目标。然而由于随意终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农民土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已上升为农村主要矛盾。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保护土地资源,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经济社会面貌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好路子,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把这个利国利民的政策落实好,真正体现国家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让各级政府和群众都能享受到这项政策带来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