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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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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欠帐多,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加大了城市市政、环卫、园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和新城的发展,市政、环卫、园林等基础设施仍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需要。整个县城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其中:旧城区4.5平方公里,新城中吉片区3平方公里,辖14个社区(村)居委会,总人口约15万人。

1、市政设施严重不足。公交车、出租车候车亭(站牌)少,纵观整个县城区只有6个规范的候车亭和为数不多的临时停靠点,公交车、出租车随意停靠;二是整个新城中吉片区没有一个规范的停车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从而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市容市貌;三是没有规划进城车辆清洗场所(凤凰城处进城车辆冲洗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简易并不规范的洗车站),进城车辆脏,并带泥上路,严重影响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为新城迎来了“光灰”城市之骂名;四是背街小巷路灯照明设施,并未纳入新城总的移民资金建设计划,主街亮而背街小巷黑乎乎的,是治安、安全事故多发地段;五是报刊亭设置数量少,全城仅有9个(旧城6个,新城3个),新城中吉片区无合适的路段可规划设置报刊亭;六是无规范的水果及夜市摊区,占道经营突出;七是广告张贴栏设置少,乱张贴问题突出,“牛皮癣”难以根治。

2、环卫设施不匹配,“脏、乱、差”突出。一是公益的环卫基础设施太少,全城只有20座公共厕所(旧城13座,新城中吉区7座),垃圾转运站11个;按规范最低应有23座公共厕所(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小型垃圾转运站11个(每0.7平方公里设置1个),供居民直接倾倒的小型垃圾收集站60个(服务半径不大于200米)。二是单位、居民楼院、住宅小区、商业区未将公厕、垃圾中转池等环卫设施纳入主体工程同步进行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客观上造成了市民入厕难、垃圾无处倾倒,致使道路两侧暴露垃圾增多。

3、园林绿化设施不配套。按《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学校、医院、疗养院(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共文化体育场地、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其他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0%。然而,新城中吉片区大多数单位为片面追求利益多建房,而减小绿化面积,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单位绿地率能达到国家标准;再就是社会公共绿地类型单调,绿点、游园、广场严重缺乏,绿化生态、休闲功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城市市政、环卫、园林公益基础设施人为损坏严重,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不能正常发挥。近几年,路灯线缆、镇流器、窨井盖、水篦子、环卫果皮箱、垃圾桶、护栏等公益基础设施屡屡被盗、损坏,甚而引发安全事故,后果严重。

(三)新城中吉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问题严重且至今未移交管理。新城中吉片区所有道路、雨污水管网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建设,路灯、园林绿化由建委市政处、园林处作为业主组织建设并负责建成后的管理工作;2001年底,建委环卫处受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新城中吉片区建成道路实施清扫保洁,其道路、人行道、雨、污水管网均未委托管理;新城中吉片区道路由于施工的原因,排水管网堵塞,盲管、断头管、破管等问题十分严重,一旦河水上涨或水位保持较高的水平,天下大雨,新城将是一片。《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需要移交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的,应当报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未移交的,由该市政设施产权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并接受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目前,由于无建成区路网、管线图文等资料,建委无法对其实施维护管理;中吉片区建设期长,建设过程中规划调整大,建成后无完整道路、房屋等总平面图,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的主干道的确定规划、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设置规划因而无法编制,也无法上报县政府审定并公布,无法对已建成的中吉片区实施有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城市管理过程中各种“命脉”设施功能无法正常发挥,既不能满足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又不利于有效防止次生、衍生等二次性灾害。

(四)设施权属多元,管理责任不清。一是人民路、环城路、清江路、南郊路、睡佛路等过境主干道路权属县交通局,2003年9月由县城管办重新明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由交通局负责,县交通局将以上路段清扫保洁、广告设置职责委托给县建委。但实际操作中,因业主职责不到位,道路破损、排水沟堵塞、沟盖板缺失等现象随处可见,多次发生安全事故,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一部分领导和部门及大多数群众对上述道路的权属问题不清楚,相关问题出现后就直接反映到建委,而建委对此并无管理的职责和权利,从而造成管理脱节。二是道路上的路名牌、电信杆、电信箱、有线电视箱、候车亭(站牌)按职责应由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设置、养护、维修、保洁,但事实上从这些设施建设完成后,就从未进行过保洁,更不用说养护、维修,破烂于路旁,严重影响街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三是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是社区,但多数无人管理,成为卫生死角,人居环境较差,居民意见大。

(五)管理部门多,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如流动摊点的整治管理。工商、建委、公安、当地政府按各自的职责均应对其实施管理,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意管,只有建委城建监察孤军作战,游商、摊贩与城建监察队员打游击,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又如户外广告的管理,其主管部门为工商与建委两家,按职责建委主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管理,对广告的规格、式样、颜色、设置地点及是否影响城市容貌进行审查,对破残、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及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化管理;工商对广告公司申报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但往往其后续管理职责基本上没履行,对没有进行申报违规的广告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户外广告没有申报和审批,城市户外广告就显得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六)管理人员与管理相对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水平不高,人员来自各个阶层,特别是我们的一线职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和部队复员,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如美学、广告规划、给排水专业人才短缺,园林绿化等专业技术人才很少,客观上限制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广大市民爱护市政公益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差,不尊重城市管理职工的劳动成果,乱扔乱丢、乱倾乱倒、乱刻乱画、乱踩乱踏特别严重。

(七)投入不足,经费得不到保障。一是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截至目前,环卫作业方面,县城仅有洒水车2辆(其中1辆趋于报废),无现代化清扫作业车和水上打捞漂浮物船只,只有5辆是符合规定的垃圾清运车辆,且油耗相对较高,其余垃圾清运车辆均为农用车改装,不能达到密闭运输的要求,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的客观要求;市政养护方面,无道路养护维修机具,只有1辆已用多年的高空曲臂车,道路、路灯维护设备欠缺,不能满足正常维护需要;行政执法车辆短缺,执法装备不齐,导致执法效率较差,执法威信不够。二是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待遇较低,运行经费紧缺。从事市政、环卫、园林设施养护、维修作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工资只有400元,与其劳动强度和工作量极不相符,加之,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新城民工工资普遍比城市管理一线工人工资高很多(小工就是30元/天,月工资至少有800元),大部分一线工人干几天就不干了,转向新城建设工地,导致工人流失严重,剩下的工人大部分是智弱、年老、女同志,作业队伍不稳定,作业得不到保障,时有作业和管理空档出现。

(八)城市管理手段缺乏,保障措施乏力。一是城市管理相对人大部分处于弱势地位,这部分人又最难管理,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二是一线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市政、环卫、园林的管理人员在制止损坏、盗窃市政、环卫、园林设施违法行为时经常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相关有权部门却对此类事件却不能及时认真查处,造成一线管理人员人人自危,不敢大胆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三是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和执法人员按规定办事,往往得不到支持,“人情风”严重,不管是在户外广告的设置还是对占道摊点等管理中,打电话、“写条子”,让一线的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无所是从、左右为难,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阻碍,客观上造成管理软弱无力。四是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城管人员是城市秩序、城市环境的维护者,其工作理应得到人们的尊重和支持。但事与愿违,城管队员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却不得不忍受人们的误解、违章者的侮辱、谩骂甚至殴打。城管工作的性质及现实环境决定了城管执法不可避免地处于诸多矛盾的风口浪尖。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住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同时,一部分主观上强烈要求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的市民,一旦遇到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客观上往往又同情附和违章者,个别甚至充当违章者过激行为的教唆者。这是屡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的主要原因。如2004年2月29日占道经营户李克成暴力抗法,2004年3月13日法院监审庭庭长殴打城管执法人员事件,面对殴打城管人员的违章者,城管队员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工作方法,把鲜血、泪水、屈辱吞进肚里。而如今,殴打环卫、园林工人及执法人员,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围攻的暴力抗法、阻碍执法事件仍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各项工作难以有效推进,质量和目标得不到保证和实现。

(九)新城正处于大建设时期,客观上给新城的城市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大部分均为不密封的“三无”车,沿途扬、溢、洒、漏,带泥上路现象特别严重,是“光灰”城市的主要制造者。

二、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城管领导,抓住城管工作的关键。

城市政府主要应该抓什么?在眼下,答案多是“发展经济,提高市民生活水平”。城市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努力发展经济,提高市民生活水平,确实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纵观发达国家的城市政府,其主要工作应是城市的管理与维护,经济发展则借助优美的城市环境吸引企业入驻、发展来实现。如果城市管理和维护抓不好,发展环境跟不上,发展失去了后劲,经济即使有一时的成效,那也是不能持续的,甚至可能是昙花一现。城市管理涉及城市发展环境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必须切实下功夫,通过管理、协调和服务,以营造和确保和谐的发展环境,使已建成的设施能发挥作用,准备建的设施对城市的未来有意义、有价值。因此,各级领导在头脑中进一步把城市管理问题与经济发展问题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充分认识到城市发展环境的必要性,在城市管理的政策、职能、人员、经费等方面工作到位,避免发生由于城市环境恶化而导致经济发展全面停滞的悲剧。建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狠抓城市管理工作,邻近的万州就是由区委书记挂帅抓城市管理工作的,近两年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城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一方面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城市意识和现代文明意识,使其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城市是我家,人人爱护她”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导向。汉丰地区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有效利用广播电视,设立城管热线跟踪报道,开展经常性的城市管理宣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好人好事加以报道的同时,对城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形成浓厚的城市管理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多组织现有城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对全体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基础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专业法规、规章、城建管理行政执法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再一方面就是从各大专院校聘用广告规划、市政给排水、园林绿化专业人才,提高城市管理科技含量。

(三)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1、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新城中吉片区,合理规划并向社会公布设置候车亭、报刊亭、洗车场、停车场、张贴栏、临时占道摊区。在建材路、南环路、富厚街适宜地段规划设置张贴栏3处,从源头进行治理乱张贴行为;中吉片区未建设的次、支干道及消防道路灯建设共计19条路段,需建设安装路灯240套,箱式变电站1座;对城市占道经营,要严格控制数量和地段,对季节性占道的应早从规划入手,将一些背街小巷、休闲广场等适宜地段进行分类规划设置摊位,允许其临时占用,逐步取缔夜市烧烤,并建立长期管理机制,对未建成的安康片区要尽早进行夜市、水果、刷鞋摊区的规划选址;在中吉片区规划4—5个洗车场点,利用闲置公共地段规划停车场,对未来安康片区尽早按服务半径规划洗车场、停车场等设施;对损坏的人行道路面砖及塌陷地段进行回填夯实、更换路面砖;完善无障碍通道建设。

2、加大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实行公共环境设施(公厕、垃圾中转站等)与房屋建筑工程应同步规划建设,一方面有利于与市民生活设施的同步配套,缓解环卫设施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在建成房屋后再规划建设环卫设施时,选址附近的居民反对。中吉片区垃圾中转站、公厕不足的问题,应在中吉片区根据规划要求利用空地增设垃圾中转站、公厕,在选址时既要考虑服务半径能满足需要,又要尽量把影响群众的因素降低到最低。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规定,结合县城实际情况,在新城中吉片区拟建6座公厕、7座垃圾中转站、临时垃圾池9个;在沿河修建临时垃圾池21个。在新城安康、平桥新区建设时,要按设置环卫设施的规范要求,及早规划好环卫设施,要对环卫设施的建设留足发展空间。

3、严格住宅小区、商业区等开发项目业主自建环卫设施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封闭式垃圾池、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为此,环卫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过程,以便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的监管。

4、按照《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之规定,各类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对各类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绿地指标进行核实,确保各类建设项目绿地率达标。同时加快广场、游园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的要求。

(四)明确职能职责,落实城管单位责任。

1、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县建委会同汉丰镇人民政府共同划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并与责任单位签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建议将城区道路(包括城市过境干线)和背街小巷(小区、居民楼院除外)全部纳入城市公共作业管理区域,便于统一作业管理,不留死角。

2、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单位应尽之责。县建委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久建不完”工程的整治,负责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养护、维修和监察管理;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各类“久划不建、久拆不建、久拆不完”工程的整治;县工商局负责市场的监管和执法,配合县建委对占道摊区的整治;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城区治安秩序,负责查处城市燃放烟花鞭炮及违规饲养宠物行为,负责道路畅通工程及查处各类违法刻章、办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县环保局负责汽车尾气的整治,积极依法查处阻碍城管执法行为和损坏盗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犯罪人员,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环保局负责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清洁能源工程的整治;县交通局负责城区外的道路及道路边沟及车站、收费站的整治;县爱卫办负责搞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受理市民卫生问题的投诉的治理;县民政局负责路牌的建设管理工作及乱设灵堂行为的查处;县教委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县文广局负责搞好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做好整个城市管理工作的舆论宣传,开辟城市管理专栏节目,设立曝光台,对城市管理工作作全面报道;电信部门负责关停由县建委提供的“城市牛皮癣”中的话机,负责对公用电话亭、电信箱的维护和管理;各乡镇负责做好属地城镇管理工作。

(五)组建城管公安执勤室,加大城管执法力度。

组建开县城管公安执勤室。县公安局选派3—5名热爱城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公安干警作为“开县城管公安执勤室”工作人员,长期派驻建委工作。选派到城管公安执勤室的公安干警,编制仍保留在县公安局,工作与公安局脱钩,由建委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县公安局按建委考核结果作为其是否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警衔工资晋升的依据。“开县城管公安执勤室”接受县建委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工作对县建委和县公安局负责,经县建委和县公安局授权,独立及协助城管执法。城管执法中涉及须向县公安局请示的事项专题报告,同时根据工作特殊情况可请求公安局增加阶段性执法工作力量。主要是协助配合建委搞好对破坏城市市政环卫、园林绿化、供水供气设施案件及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查处;及时查处各类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案件,为城市管理工作保驾护航,确保城市管理工作顺畅开展。

(六)加大经费投入,提高城管职工待遇。

1、添制更新必要的机具设备。

2、提高城管一线工人待遇,将一线职工工资调整至600元,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七)建成一片,移交一片,管理一片。

1、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尽快将中吉片区已建成所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修、维护,再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建委进行统一管理。

2、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迅速测设中吉片区的完整道路、房屋等总平面图,一并将中吉片区路网、管线等设施竣工图文资料移交我委,便于及时编制主干道的确定规划、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城区机动车辆清洗场所设置规划,并报县政府审批,以实现整个中吉片区的有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