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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了在世界各地积极推广生态旅游,联合国把2002年命名为“生态旅游年”。作为联合国“生态旅游年”的活动计划之一,世界生态旅游峰会于5月19日——22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会上来自132个国家的公有、私有及非政府部门的1000多名代表就生态旅游发展问题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建议。大会了《魁北克生态旅游宣言》,并拟提交给2002年8~9月份在南非举行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WSSD)。作为对联合国“生态旅游年”的积极响应,许多国家和地方机构也在2002年举办了各种类型的研讨会。 联合国“生态旅游年”以及围绕主题年的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推动各国政府、生态旅游的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更好合作,为生态旅游在世界范围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必将促进我国的生态旅游研究和实践发展。
早在1999年,我国国家旅游局就确定该年为“生态环境旅游年”,各地也借机推出了一些生态旅游产品,在我国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生态旅游实践活动。随着环保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生态旅游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特别是近年,很多开展生态旅游的区域地处西部或者边远贫困山区,旅游业被资源禀赋良好的西部和贫困地区当成了优势产业,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替代产业。生态旅游这种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旅游形式更是倍受推崇,成为西部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
但是,由于生态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生态旅游在倍受关注、并被寄予厚望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的非议。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态旅游?怎样实现生态旅游诸多目标的和谐统一从而推动生态旅游的成功实践?值此联合国“生态旅游年”之际,在我国“生态环境旅游年”实施后的第四个年头,对我国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下一步我国的生态旅游发展扫清障碍,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
一、生态旅游概念的提出和实践发展
(一)生态旅游概念的提出
关于“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是由谁最早提出的,目前尚未有定论[1][1]。大多数观点认为“生态旅游”一词是由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专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os-Lascurain)在20世纪80年代初首次提出的。但是,直到1992年“联合国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的召开,在世界范围内提出并推广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原则之后,生态旅游才作为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形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的研究和实践。
“生态旅游”概念一经提出之后,世界上很多组织和研究者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旅游进行了界定,至今尚未有一个统一认可的定义,对生态旅游的内涵也众说纷纭。不过,关于生态旅游的目标却得到了基本的认同:生态旅游应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目标,生态旅游应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唯有经济发展之后才能真正切实地重视和保护自然;同时,生态旅游还应该突出对旅游者的环境教育意义,生态旅游的经营管理者也更应该重视和保护自然。
正如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加利在世界生态旅游峰会的致词中指出的“生态旅游及其可持续发展肩负着三个方面的迫在眉睫的使命:经济方面要刺激经济活力、减少贫困;社会方面要为最弱势人群创造就业岗位;环境方面要为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提供必要的财力。生态旅游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为这三个重要的目标齐心协力的工作。”
(二)国际生态旅游实践
生态旅游目前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旅游业发展的热点,生态旅游的实践区域也在不断的扩大,较早发展生态旅游的地区和国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生态旅游实践的主要地域和内容
非洲是世界生态旅游的重要发源地之一,野生动物资源为世人瞩目,尤其是南部非洲成为当今国际生态旅游的热点地区,具有代表性的有肯尼亚、坦桑尼亚、南非、博茨瓦纳、加纳等国。
在美洲生态旅游较发达的地区是亚马孙河流域,代表国家有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阿根廷、巴西、秘鲁、智利、美国、加拿大等。
在亚洲,最早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地区出现在印度、尼泊尔和印度尼西亚以及马来西亚等地。
此外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生态旅游也有所发展。
这些地区和国家开展的主要生态旅游活动有野生动物参观、原始部落之旅、生态观察、河流巡航、森林徒步、赏鸟、动物生态教育以及土著居民参观等。
2、国际生态旅游发展的主要经验
在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以上的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主要做法有:(1)立法保护生态环境。例如1916年,美国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法案,国家公园的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在英国,1993年就通过了新的《国家公园保护法》,旨在加强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保护。自1992年里约会议以后,日本就制定了《环境基本法》。1923年芬兰颁布了《自然保护法》。(2)制定发展计划和战略。美国在1994年就制定了生态旅游发展规划,以适应游客对生态旅游日益增长的需求。澳大利亚斥资1000万澳元,实施国家生态发展战略。墨西哥政府制定了“旅游面向21世纪规划”,生态旅游是该规划的重点推介项目。肯尼亚政府就制定了许多重要的国家发展策略,其中特别将生态旅游视为重点项目。(3)进行旅游环保宣传。在发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很多国家都提出了不同的口号和倡议,例如英国发起了“绿色旅游业”运动,日本旅游业协会召开多次旨在保护生态的研讨会,并发表了“游客保护地球宣言”。(4)重视当地人利益。生态旅游发展较早的国家肯尼亚,在生态旅游发展的过程就提出了“野生动物发展与利益分享计划”。菲律宾通过改变传统的捕鱼方式不仅发展了生态旅游业同时也为当地人提供了替代型的收入来源。(5)多种技术手段加强管理。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的许多国家都通过对进入生态旅游区的游客量进行严格的控制,并不断监测人类行为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利用专业技术对废弃物做最小化处理,对水资源节约利用等等手段以达到加强生态旅游区管理的目的。澳大利亚联合旅游部、澳大利亚旅游协会等机构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生态旅游的指导手册[2][2]。此外,很多国家都实行经营管理的分离制度,实施许可证制度加强管理。
虽然生态旅游所阐发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依稀可以在我国古代先哲们那里找到思想的源泉,但是,作为明确的“生态旅游”这一提法,却是完完全全的舶来品。生态旅游在我国的发展可以从理论界的研究发展和我国各地实践两个方面来概括:
(一)关于生态旅游的研究
虽然旅游与环境这个与生态旅游密切相关的问题早在70年代初就引起了旅游界的注意,但是“生态旅游”这一概念是经由国外传入我国并逐渐被接受的。直到1993年9月份,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东亚地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会议”通过了《东亚保护区行动计划概要》的文件,才标志着生态旅游概念在中国第一次以文件形式得到确认[3][3]。
1995年在西双版纳召开了“中国首届生态旅游研讨会”,此次大会是由中国旅游协会、生态旅游专业委员会与有关单位共同组织的,有118位学者出席研讨。会议就生态旅游的定义、内涵;生态旅游与自然旅游保护的关系;如何在生态旅游中开展环境教育;中国生态旅游资源的综合评价和持续利用的总体战略;生态旅游线路的优选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还发表了《发展我国生态旅游的倡议》,标志着我国对生态旅游的关注和生态旅游研究的起点。研讨会后有关生态旅游研究的文章在各个刊物上频频发表,使“生态旅游”这一概念迅速在国内被普遍地接受。
此后,在近十年中,有关生态旅游研究的大量文献和资料都集中在对生态旅游概念的界定、内涵的解释、功能的探讨、特征的描述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很多的专家和学者根据中国国情,赋予“生态旅游”概念以中国特色。国内出现的“生态旅游”的定义达几十种之多,有些概念和定义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甚至是争议,一时间对生态旅游的内涵众说纷纭。
近期更多的关注中国生态旅游实践的研究。在对实践的研究上,大致形成了两个热点,一个是对我国开展生态旅游条件的判断和注意问题的研究,一个是针对特定区域的生态旅游规划案例研究。
(二)关于生态旅游实践
我国的生态旅游是主要依托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发展起来的。1982年,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建立,将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此后,森林公园建设以及森林生态旅游突飞猛进的发展,虽然这时候开发的森林旅游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但是为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至1999年初全国已经建起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森林公园近900处。从1956年开始建立第一批自然保护区以来,至1997年底,共建各类自然保护区932处,其中国家级的有124处,被正式批准加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有14个。我国共有512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9.6万平方公里。
99昆明世博会和1999年国家旅游局的“99生态环境旅游”主题活动大幅度推进了我国的生态旅游实践。在1999年,四川成都借世界旅游日主会场之机推出了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等景点,开发生态旅游产品。随后,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举办国际森林保护节,推出武陵园等生态旅游区。以湖南和四川为起点,生态旅游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在2001年对全国10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调查结果显示,已有82个保护区正式开办旅游,年旅游人次在10万元以上的保护区已达12个。
1、生态旅游开发实践的主要区域
目前,在国内,开放的生态旅游区主要有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开发较早、开发较为成熟的地区主要有香格里拉、中甸、西双版纳、长白山、澜沧江流域、鼎湖山、广东肇庆、新疆哈纳斯等地区。按开展生态旅游的类型划分,我国目前著名的生态旅游景区可以分为以下九大类,1)山岳生态景区,以五岳、佛教名山、道教名山等为代表。2)湖泊生态景区以长白山天池、肇庆星湖、青海的青海湖等为代表。3)森林生态景区以吉林长白山、湖北神农架、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等为代表。4)草原生态景区以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等为代表。5)海洋生态景区以广西北海及海南文昌的红树林海岸等为代表。6)观鸟生态景区以江西鄱阳湖越冬候鸟自然保护区、青海湖鸟岛等为代表。7)冰雪生态旅游区以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吉林延边长白山等为代表。8)漂流生态景区以湖北神农架等为代表。9)徒步探险生态景区以西藏珠穆朗玛峰、罗布泊沙漠、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等为代表[4][4]。
2、我国生态旅游产品的主要类型
早在99生态环境旅游年的时候,当时推出的生态旅游的类型主要包括了观鸟、野生动物旅游、自行车旅游、漂流旅游、沙漠探险、保护环境、自然生态考察、滑雪旅游、登山探险、香格里拉探秘游、海洋之旅等十大类专项产品,共193项,向世界推荐开展生态旅游的森林公园119个,《世界遗产名录》中的中国风景名胜区7个,中国生物圈保护区19个,中国植物园11个。1999年,国家旅游局同有关部门逐步规划开发,建设了一批生态旅游区,主要类型包括了海洋、山地、沙漠、草原、热带动植物等。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形式已从原生的自然景观发展到半人工生态景观,旅游对象包括原野、冰川、自然保护区、农村田园景观等,生态旅游形式包括游览、观赏、科考、探险、狩猎、垂钓、田园采摘及生态农业主体活动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
(三)关于生态旅游研究与实践的矛盾
虽然生态旅游的实践在不断地进行,但是针对我国目前的生态旅游开发,许多专家和学者仍存有异议。大多数研究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应当把生态保护作为既定的前提,把环境教育和自然知识普及作为核心内容,是一种求知的高层次的旅游活动。首先,在开发经营上,生态旅游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产业,应该在科学技术的密切参与下运作,要求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必须要对所处地区生态系统的特点非常了解,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门知识。其次,在市场方面,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要求参与者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并且生态旅游市场多在偏远、生态系统脆弱地区,这决定了生态旅游消费远远高于一般的大众旅游消费。因此,参加生态旅游的旅游者多是文化程度较高、环保意识强的经济富裕者,与大众旅游形成了明显反差。而目前我国很多生态旅游实践并没有达到生态旅游的本质要求,着重强调了生态旅游“认识自然、走进自然”的一面,而忽略了生态旅游“保护自然”的目标,有些生态旅游产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产品,而是自然旅游或者是观光旅游的另一种形式,对这种产品的开发要慎重和缓行,否则这样的生态旅游开发必然会引发大量的问题。
二、中国生态旅游实践中的问题
我国的生态旅游实践的确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很多专家学者都对此表示了忧虑。但是在目前对生态旅游开发引发的问题的概括中,大多在讲生态旅游问题产生的原因而非问题本身。笔者拟从生态旅游要实现的目标来看生态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从生态旅游的基本目标——环境保护来看:环境破坏严重
生态旅游开发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主要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规划开发不当造成的生态系统破坏;第二,游客过度进入超过环境承载力造成破坏;第三,消费者进入以后产生的垃圾污染没有得到很好的回收和管理而造成的破坏。目前,有关开展生态旅游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报道常见于各种媒体,据我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的一份调查资料显示:一些自然保护区违反有关管理条例,在缓冲区,甚至核心区内开展生态旅游活动。一些地区还大兴土木,大造人文景观,破坏了自然美。在已经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自然保护区中,有44%的保护区存在垃圾公害,12%出现水污染,11%有噪声污染,3%有空气污染[5][5]。据对全国10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调查表明,有22%的自然保护区由于开展生态旅游而造成保护对象受到损害,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6][6]。一些研究人员对卧龙自然保护区研究后认为,每年5万人的旅游活动是造成保护区内大熊猫种群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保护区尚未设定游客容量的上限,所以游客接待量已接近或超过极限值。九寨沟在开发生态旅游之后,水流中的有机质比刚刚开发的10年前大大增加。
(二)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生态旅游被当作标签
通过发展当地经济从而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旅游目的所在。因此,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成为生态旅游的又一个重要目标。生态旅游是通过吸纳当地企业和个人参与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以及经营与管理、通过生态旅游利益的回馈机制、甚至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和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实现当地对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从而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最终达到开发一方,造福一方的目的。可是在现实发展中,很多地方没有认真研究开发的可行性,而是把生态旅游当成了一种标签和市场上招徕客源的幌子,以迎合旅游者向往自然、回归自然的心理。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利用生态旅游概念上存在争议的机会,在主观上有意识地曲解生态旅游含义。虽然,在生态旅游发展的初始阶段,这种做法一时间吸引了众多的“眼球”,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收益,但是这种做法不仅对旅游者产生了误导,还严重损害了当地的声誉,造成环境的永久性破坏,不利于当地旅游业的长远发展,更有悖于生态旅游发展的初衷。正如世界旅游组织秘书长弗朗加利所说,“不能把生态旅游看作是一时流行的时尚或者是骗人的把戏,而应当把它看作是发展未来旅游业的有生力量”。
(三)从对旅游者进行环境教育方面来看:旅游者满腹抱怨
从旅游者角度来看,生态旅游是通过旅游者的走进自然、认识自然,从而达到自觉保护自然的目的。因此对生态知识的普及教育应该是生态旅游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生态旅游区别于一般自然旅游的一个关键因素。但是,目前我国的生态旅游开发远未达到这样的标准。首先,缺乏必要的环境教育设施。据问卷调查显示,在全国建立的932个各类保护区中,仅有38个建立了自然博物馆或展厅,59个设置了知识讲解标牌。而且这些设施许多已经陈旧不堪,野外的知识性标牌数量稀少(阮美勤,2000)。同时,设施所提供的知识内容也残缺不全,挂一漏万,展示手段更是保守落后、形式单调,无法满足游人的需要。其次,缺乏专业人员。不仅生态旅游区的许多导游没有经过专业训练,不能把地质地貌的形成、动植物的分布及保护区生态系统的意义等自然知识讲解给游客,而是牵强附会,胡编乱造,达不到让游客认识自然、增强环保意识的目的,就连生态旅游区的经营管理人员有时候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生态旅游的本质内涵。这种现状必将使旅游者对生态旅游产生误解,乘兴而来,扫兴而归,牢骚满腹。
(四)从吸纳当地人参与来看:当地人尚未真正参与其中
我国生态旅游的开发是依赖于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资源基础的。以自然保护区为例,保护区的建设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当地社区对资源的利用,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营合一的体制原因[7][7],而当保护区开发利用资源时,往往会导致资源的再度争夺,进一步加剧保护区与当地社区的矛盾。根据抽样调查,在3年间,被调查的85个保护区内发生违法利用资源的事件2117起,最多的保护区发生500起,其次分别为226、200、158、156起。社区非法利用与开发保护区资源已成为保护区管理的主要问题[8][8]。由于目前管理体制的原因,社区还未真正参与到生态旅游发展中去,当地人参与的主要形式只是停留在卖些旅游纪念品的阶段,这种游兵散勇式的参与又导致市场管理混乱,有时候还给游客留下了极其恶劣的印象。此外,生态旅游要求要高素质专业化的从业人员,而很多生态旅游区尚未建立起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体系,使当地居民因缺乏相应的知识而难当重任。
四、中国生态旅游实践中问题成因剖析
综观我国目前生态旅游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两大原因引发的:其一是外部原因,是由目前我国国情决定的。在目前经济水平不高、环保意识较差、国内旅游市场仍处于大众观光、度假旅游阶段,尚不完全具备开发生态旅游的条件[9][9]。在这种情况下,盲目引导旅游者进入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地区必然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其二是生态旅游自身发展中的问题。由于生态旅游概念和实践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而产生的内涵认识不清、设施设备缺乏、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
(一)外部原因
1、生态旅游的市场不成熟
生态旅游的发展应该定位于高收入、高教育背景和高环保意识、具有环境责任感的旅游者群。正如1990年加拿大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加拿大一般旅游者有20.7%的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而生态旅游者中,这个比例高达64.9%,具有经验的生态旅游者(已经参加过)则有96%以上都上过大学。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首先,我国国际入境旅游的主要兴趣点还在于中国的古老文明而非自然风光。我国国内旅游市场需求还主要集中在观光、度假旅游,虽然大多数旅游者都向往自然、希望回归自然,但自然保护意识却不强,而且追求娱乐是其主要的目的。生态旅游的开发经营者为了迎合这种需求从而在生态系统脆弱地区大力开发各种度假娱乐设施,再加之目前环境技术手段和监测的缺乏,对环境造成损害在所难免。
其次,从国内旅游者的环保观念来看,国内旅游者的环保观念较差。在一般历史文化景区,乱写乱画、践踏草坪、乱扔垃圾的恶习尚难以完全杜绝,要求其在生态旅游区主动保护生态,特别是在没有明确约束的条件下,更是难上加难。
2、生态旅游企业存在的外部环境欠缺
生态旅游产品的开发,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是需要有实实在在的产业支撑。真正生态旅游活动的完成有赖于无数个把环境保护纳入战略目标的企业的支持。而目前,在我国现有的统计制度和会计制度下,企业经营成果完全是以经济收益来衡量的,这就与生态旅游的多重目标产生了本质上的冲突。在绝大多数的其他企业尚未考虑环境成本、经济成果的衡量也不考虑企业经营的环境收益时,独独要求从事生态旅游经营的企业把环境目标纳入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作为生态旅游区的企业如果在经营中不考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势必会出现大肆招徕客源、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弊病。
(二)自身发展中的原因
1、对生态旅游认识不清
我国对于生态旅游的内涵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不少人对生态旅游旅的理解仅仅停留在走向大自然,而忽视了生态旅游的环境教育和文化保护意义。这种认识上的误区直接导致很多问题,首先是对生态旅游产品市场定位不清晰。生态旅游发展的经验表明,生态旅游应该定位为高层次的具有责任感的旅游者群。而目前在国内,对传统大众旅游客源和高层次的生态旅游客源没有区分,大批观光游客的进入,对生态旅游区的环境造成了破坏。其次,把大众旅游的开发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套搬到生态旅游区,开发管理不当造成环境破坏等。例如面对黄金周对大众旅游市场广泛招徕,致使景区过度进入。
2、生态旅游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这是导致生态旅游问题的又一大原因。真正意义上的生态旅游对产品设计有专业化的要求,技术较为复杂。而我国生态旅游发展实践尚短,生态学和旅游学又相对独立,既懂生态学知识和旅游学知识,同时又能正确把握生态旅游内涵的专业人才缺乏。更为重要的是,生态旅游的开发依托的资源基础多分属不同部门管辖,作为旅游管理机构的旅游局没有权利对其生态旅游开发和管理参与意见。大多是保护部门又同时搞开发,无论从专业背景或经营管理水平均不能满足生态旅游对开发经营人员的多样化要求。
3、缺乏真正科学的生态旅游规划
首先是开发队伍的问题,生态旅游专业性很强,同时要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社区经济的发展等多重目标,所以不仅需要多方面的专家、还要吸纳当地居民代表参与,而我国现在的生态旅游开发规划队伍仍沿用传统的大众旅游规划的人员结构和规划方法,这已经不符合生态旅游规划的要求。其次,规划中保护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保护手段和技术。
4、生态旅游区归属不清,管理混乱
作为生态旅游主要载体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在部门归属上述多头领导,分别归林业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水利水电部门等管理。作为主要行业管理者的国家旅游局很难有所作为。以自然保护区为例,生态旅游诸多问题的产生有着更加深刻的体制原因。目前我国的自然保护区采取的分部门、分类型、分级别管理的管理体制。在管理上,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但实际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除卧龙、白水江及佛坪3个自然保护区由国家林业局直接管理外,其他保护区均是由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林业、环保、资源、农业等行政部门管理,或市、县林业、环保、资源、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有的国家级保护区由乡镇政府管理(欧阳志云等,2002)。在保护区一哄而上搞开发的时候,这种管理上的错位和缺位必然引发对环境涸泽而渔的利用。
五、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建议
针对生态旅游实践中的一系列的问题,应该着力构建我国生态旅游适宜的开发和经营模式,以纠正目前生态旅游发展中的偏差。而就目前的现状和问题来看,适宜的生态旅游开发经营模式着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构建生态旅游区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
在我国直接参与生态旅游活动过程的以下几个利益主体,第一个就是参与生态旅游活动的游客;第二个就是生态旅游区所在的当地居民;第三个就是生态旅游区的管理部门;第四个就是在生态旅游区经营的企业,针对生态旅游者开发和经营生态旅游产品的旅游企业。了解每个利益主体的目的并合理划分各个利益主体的合理权限和职责,建立生态旅游区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协调和保障各方在生态旅游发展中的利益,是我国生态旅游实践的关键所在。生态旅游者的旅游目的在于亲近自然、享受无污染的自然环境、认识自然、增长环境自然保护的知识,从而保护自然,因此生态旅游者希望参与的自然环境是独特的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环境教育价值,多数情况下并兼具审美价值。对于国家生态旅游区或者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旅游资源的管理部门来说,对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合理的利用是其主要目的,在此基础之上,由于有些生态旅游资源直接归地方管辖,资源所在地区的经济增长和社区的稳定也是其关注的目标。对于生态旅游资源所在的社区来说,在生态资源被保护之后,如何找到替代的经济来源,是其所最关心的。因此,在构建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利益驱动机制时,以自然保护区为例,在用于旅游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建立国家公园、自然公园和森林公园,国家或者各地相关管理部门作为执法机构进行监管,防止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和破坏,这就必然要触及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现行的管理体制,把经营和管理截然分开,保护区内的执法人员和科研人员实现公务员制。这些区域的经营采取许可证制度由企业承担。企业旅游收入的部分回馈给当地以求获得当地政府和社区的支持。管理机构也可以通过增加当地人管理旅游的权限更多的吸纳当地参与生态旅游开发。由于生态旅游企业承担了部分环境保护的责任和社区就业的压力,所以国家应该在相关的政策上给予倾斜。企业在管理部门的环境要求框架内经营并对旅游者进行规范。管理部门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检查。旅游者在享受企业提供的生态旅游产品的同时也要遵守行为规范,在生态旅游过程中培养自然保护的意识。
(二)加强生态旅游立法、加强环境管理、科学规划
由于生态旅游区涉及生态系统脆弱敏感地区,因此要加强立法。在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的立法基础之上,迫切需要建立有关开发和生态旅游监管的法律法规。
在生态旅游区的管理方面,应该加强管理审批和环境管理。例如,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开发生态旅游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别要重视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加强环境管理。以自然保护区为例,针对生态旅游的环境管理可以分阶段进行,在立项阶段的环境管理、施工期环境管理以及运营后的生态监测和后评估,不同阶段的环境管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生态旅游规划方面,具有专业水准的生态旅游规划队伍是良好规划的保障,在规划过程中要注意听取各利益主体的声音,并在规划中得到协调。同时作为专项规划的生态旅游规划应该服从于保护区或者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在生态旅游规划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旅游资源价值和市场潜力以及旅游开发将会造成的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符合生态旅游目标的土地利用规划、景观规划、水资源和能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各种专项规划。
(三)建立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企业的特殊运营模式
由于生态旅游产品开发同时要兼顾多重目标,因此进行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也不仅仅是直接利润的追逐者,而应该在其战略的目标中渗入更多的人文关怀的色彩,在其经营中坚持绿色经营,以绿色为品牌在市场上树立自己的形象,把自己与传统的旅游企业区别开来。
生态旅游企业的发展是对把环境保护目标纳入企业战略目标、承担环境成本的尝试,这必将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因此在生态旅游企业的开发、筹资、税收等方面,政府应该给予相应政策上的扶持。政府还可以出面争取国际机构的援助。政府也可以采取更加有效的鼓励投资政策,把企业对环境保护的收益转化为特许的经营权,这样,形成开发和保护的良好循环,必将产生良好的外部性作用。在生态旅游企业的开发经营过程中,尽量采取对环境影响最小的一种开发方式和经营方式,实现绿色经营。例如住宿问题的解决上可以考虑投入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青年旅馆和家庭旅馆等形式的适用性。又如在饭店不出售任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提供与本地区社会文化相违背的服务项目等等,创建绿色饭店。在生态旅游企业的市场营销中,可以采纳一个可靠的认证制度或其他自愿性的规范制度,比如生态标识,以便向潜在客户表明其坚持可持续原则和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可靠性。
(四)建立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吸纳当地社区参与
生态旅游区的开发要带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在开发和经营中把当地人排除在生态旅游开发之外。吸纳当地人参加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这不仅是生态旅游发展的群众基础,也是当地就业和经济来源的替代选择,是决定生态旅游开发成败的关键。
但由于生态旅游开发和经营对专业化的要求较高,这就使得建立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教育培训成为当地劳动力就地转化的重要桥梁和当地社区真正参与的重要环节。生态旅游区培训体系可以主要考虑以下三个层次:首先,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人员包括景区环境管理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生态旅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这种类型的培训可以采取“借用外脑”的形式,邀请生态学专家、旅游专家等来举办定期讲座、培训班等。其次,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一般工作人员应该主要坚持就地转化的原则,对生态旅游区的规范要求和生态旅游企业的操作规范进行培训。这一层次的培训应该通过生态旅游发展的利益回馈机制,建立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旅游专科学校等得到解决。此外,也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在岗培训完成。第三,对当地社区普通群众的环保知识教育。运用宣传教育栏、广播、电视等形式,把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的观念和当地文化、风俗等结合进行宣传,便于当地居民接受。在当地人参与的形式上要不断探索。当地人不仅要能够参与生态旅游的开发和经营,如当地人参与住宿接待、发展特色交通、旅游购物以及参与反映当地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等,还要在生态旅游的开发决策时考虑当地人的意见。
(五)加强游客管理,进行生态旅游的市场教育
目前我国旅游者的环保意识还不强,很容易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开展生态旅游必须要加强游客管理。加强游客管理可以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第一,要根据景区内环境承载力的状况,利用门票等经济手段、利用线路设计、分区规划等技术手段对游客进行引导,使其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合理布局,以达到不破坏景区内生态系统的目的
第二,借助景区的宣传栏、宣传画、演播厅、书籍、手册指南以及导游解说系统对旅游者进行环境教育。旅游之前就应明确告诉旅游者应遵守的规范。特别是通过生态旅游企业服务人员的身体力行和生态旅游区周围社区的环保氛围使旅游者受到教育和感染。
第三,生态旅游景区建立一定的法律、法规、制度,对旅游者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例如有的景区实行旅游者携带物品的检查制度,又如美国旅行社协会(ASTA)提供的生态旅游者十条“道德标准”(张建萍,2001)。
第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但塑造了负责任的旅游者,也是在进行我国的生态旅游市场教育,必将加速我国生态旅游市场的兴起和成熟。
(六)建立生态旅游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生态旅游要求专业化的开发经营人员,必然要求强大的科研支持,而目前我国多数旅游企业难改小弱散差的局面,企业负担大量的研发人员是不现实的。但是生态旅游作为专业性的旅游形式,一方面,应该随着环保产业的不断进步,也不断地进行技术革新,把环保产业的新技术不断地应用到生产中去。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把旅游对生态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就要求不断地进行环境的检测、研究和比较。而生态旅游科研机构作为研究机构,也不可能长期的驻留景区进行经营,因此,建立生态旅游专家规划和指导的辅助系统就显得很必要了。
具体在做法上,第一,应该建立生态旅游区与生态旅游研究机构之间的良好联系。聘请这些机构和专家担任生态旅游区的顾问或者组建智囊团,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从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前期考察开始就不断地为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建议,定期为生态旅游区的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环境情况报告,并不断对现实发展中的偏差提出纠正意见。
第二,加强生态旅游管理部门同研究机构的联系。建立生态旅游主管部门通科研单位的合作机制,加强生态旅游的理论创新研究、推动生态旅游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制定科学的生态旅游规范和技术标准。
通过两方面的合作,充分吸收生态旅游研究的成果,把大量的专家和学者纳入生态旅游发展的辅助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