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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区司法局关工委配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在靖安镇辖区内9所中小学设立了青少年法制信箱。经过半年的运作,青少年法制信箱作为面向学生普法的新平台,受到了师生们的普遍欢迎。区委副书记李汉桥到靖安镇检查青少年法制信箱运作时指出:青少年法制信箱是新形势下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的新举措,全区所有的中小学都要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2002年11月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教育局联合发文,要求全区73所中小学全部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三年来,青少年法制信箱这一新生事物在各级职能部门领导和局关工委的关怀下,在各中小学领导和师生们的直接关心下,健康运作、管理有序、学校组织动员到位、学生积极参与活动,使全区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形式不断创新,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得到了青少年学生的赞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也为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启示作用。
一、发挥三个功能,创新法制教育模式
青少年法制信箱的设立,创新了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模式,变灌输式为互动式,针对性强,学生喜欢,效果明显。因此,在中小学设立法制信箱,向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中,较好地发挥了以下三个功能:
一是法律释疑的平台功能。青少年学生求知欲强、接触面广、可塑性大,受到年龄和心理发育的影响,产生的困惑也就多。从青少年法制信箱收到的信件分析,涉及到法律困惑的占60%以上。如马群中学某学生来信咨询,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事故赔偿金能不能以我的名义存在银行(已年满16周岁)?对这种法律知识专业的问题,学校政教处及时向区法院的法官请教,得到准确的答复后再反馈给这位学生,及时消除了他藏在心头的困惑。三年来,全区73所(现52所)中小学为青少年学生解答从法制信箱来信中提出的各类咨询共14000余件,既满足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需求,也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
二是维护权益的渠道功能。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如何维护,一直被学校、家庭和社会忽视。学校强调的是青少年学生的智育和法纪教育、家庭则重视孩子的成绩名次、而社会关注的是日益增多的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因此,青少年学生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的权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力度也远不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学生来信中提出各类维权要求多,约占来信总数的30%。如龙潭中心小学三年级的一位学生在来信中提出:“天气热了,能不能请学校在教室安装吊扇”。有些学校的学生还提出了在教室安装空调、配置饮水机的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对于学生从法制信箱中来信提出的维权要求,认真分析研究,能办到的尽量满足学生的要求。如龙潭中心小学领导认为学生提出安装吊扇,理由充分,及时为每个教室安装了4台吊扇。一时解决不了的,向学生作出解释。全区青少年法制信箱运作三年中,共收到青少年提出的各类维权信件约7000封,各中小学都认真组织解答、及时改进,得到了学生们的拥护和支持。
三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功能。青少年学生生长在信息化时代,学习压力、家庭不当教育、社会不良引诱等,所思不解、困惑很多,内向的孩子碰到疑惑,在家不敢问,在校不敢讲,日久生郁。多数中小学尽管设置了心理疏导室,配置了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但这些患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很少有勇气走进心理疏导室。相反的是,我们从青少年法制信箱中发现了这类信件,约占总信件数的10%,有200余封。面对这些青少年学生,各中小学政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们,出于对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关爱,分别以个别疏导、逐个辅导的方式,因人施导、因事解惑,打开一扇扇封闭、压抑、忧郁的心灵,让这些青少年学生的脸庞重新露出灿烂的笑容。栖霞中学初一女生张某因父母离婚,法院判决张某随父生活,因父亲经常出差,照顾女儿的生活有一定困难。而张某内心也希望同母亲住在一起,但又不知道找什么部门解决。在父母离婚一年半的日子里,原本成绩优秀的张某,脸上失去了笑容,学习成绩下降,沉默寡言。她鼓足勇气向学校法制信箱投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学校收到信后,认为张某同学的心愿满足不了,必然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经过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庭的协调,由法庭出面找张同学及父母谈话,征得了他们三方的同意,变更了张某的抚养权。从此张同学脸上露出了笑容,学习成绩也逐步上升。许多中小学校的师生普遍反映:法制信箱的设立,犹如在学校和学生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青少年学生心灵的好桥梁,法制信箱让学生说出了心理话。
二、坚持三个到位,确保健康有序运作
一是坚持宣传到位。青少年法制信箱是“四五”普法期间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是面向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新平台,也是依法治校成果的最好体现。区司法局关工委、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始终把握青少年法制信箱健康发展的主流,正确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成效、打造品牌。主要抓住了以下三个环节:一是抓宣传发动。当青少年法制信箱设立之初,全区73所中小学分层次召开了校长办公会、班主任会、教师会、学生干部会,对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反复宣传,以增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责任感,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兴趣,并积极参与。二是抓舆论造势。当青少年法制信箱逐渐凸现社会成效时,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利用简报及时宣传。多次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市区政法委领导、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司法局领导、区政法系统关工委领导先后到15所中小学检查指导、听取汇报。其中,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关工委就栖霞区在中小学设立法制信箱开展专题调研3次,中央电视台、《江南时报》、《江苏法制报》等国家级和省级新闻媒体报道过4次,区级电视台、报纸专题报道过7次,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关工委牵头组织检查指导3次,及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专题论文研讨积极推进。三是抓网络建设。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关工委共同组织、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各街镇成立青少年法制信箱领导小组,由各街镇司法所长抓;各中小学由分管校长、法制副校长、政教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青少年法制信箱的运作。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大力弘扬了法治精神,正确引导和规范了青少年法制信箱的有序运作,不断推进中小学的法治化进程。
二是坚持解答到位。各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后,学生来信踊跃、信件内容广泛。归纳起来基本分为以下四大类:有询问法律知识的,有对学校德育教育和教育秩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反映社会问题的,还有的就家庭和邻里关系不和谐如何处理等。各中小学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登记后,组织力量专门解答。对于共性问题,利用学校板报、橱窗、广播等,统一解答。对于个性问题,学校政教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管段民警及时和学生对话了解情况,做好工作,防患于未然。如马群中学把学生提出的问题归纳为九个方面,用书面形式组织解答,学生反映良好。也有的学校请法制副校长等作专题讲座,及时解答学生们的疑惑。
三是管理到位。各中小学法制信箱一般每月开箱2次,由分管校长和政教处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负责开箱。学生信件有署名和不署名2类,有的信件内容涉及到学生家庭隐私,也有的信件涉及到教师的操行等。各中小学在具体操作中,严格做到信箱钥匙专人保管、信件梳理专人负责、定期开箱、及时解答,切实保护学生隐私。龙潭中心小学对信件登记梳理后,统一装订成册,做成台帐,靖安镇把学生信件集中到司法所,派专人分类整理并归档。全区73所(现52所)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3年中,至今未发生信件丢失和学生隐私外泄现象。
三、凸现三个成效,依法治校喜结硕果
栖霞区在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后,达到了智育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得到了各级领导、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凸现出三个社会成效。
一、扩大依法治校内涵、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在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既是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新举措,又是扩大依法治校内涵的新做法。青少年学生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力量,动员他们积极参与依法治校的各项活动,争当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的小主人,不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年中,培养他们树立起崇尚法治、学法用法的理念,更是对学生们如何走好未来人生路的积极引导。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法制宣传趋向互动、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如何落到实处,长期以来被学校、家庭和社会所关注。自从在中小学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后,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变灌输式为互动式、变被动接受教育为主动提出法律咨询,青少年学生学法的热情高了,守法的意识强了,用法的习惯有了,遵纪守法蔚然成风。
三、学生法律素质提高、违法犯罪明显下降。通过设立青少年法制信箱,全方位、多形式地向青少年学生开展法律释疑、维护权益、心理疏导,较系统地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民主法治意识、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全区在校青少年学生2003年违法犯罪与2002年同比下降67%,2004年与2003年同比又下降了45%,2005年第一季度无在校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