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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普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意义十分重大。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目前,青少年犯罪正是当今世界各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就我们建邺区近几年犯罪情况来看,2000年青少年犯罪人数137名,占涉案总人数693名的20%;2001年179名,占涉案总数463名的39%;2002年1—9月137名,占涉案总数392名的42%。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当前,青少年犯罪在年龄、类型、手段、方式、对象等方面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14—18岁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比重较大;二是犯罪类型多元化,主要有盗窃、抢劫、伤害、敲诈,此外,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犯罪手段成人化,十几岁的孩子作案前能够做到精心策划,作案后伪造现场,一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四是犯罪方式团伙化,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五是犯罪对象上,在校生犯罪突出,社会闲散青少年、聋哑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犯罪较多。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家庭教育的失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堂。近年来,离婚率直线上升,单亲家庭增多,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母爱,相当一部分对子女失去管教或管教不严,使他们浪迹社会,到社会上寻求温暖,而被犯罪分子所用,也有一些家长自身素质差,行为不检点,涉足“黄、赌、毒”等,不良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甚至丧失,导致子女自私、偏激、冷漠、自卑,思想和行为易走向极端。形成反社会人格,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二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充斥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腐败现象等不正之风,直接侵害到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三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弊端。目前,教育体制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对后进生和差生缺乏耐心、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甚至厌学、逃学、辍学,有的甚至视为包袱,竟令其退学或开除,将其过早地推向社会,致使他们走向犯罪。四是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判,青少年身体生理发育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成熟滞后,缺乏独立自理、自我约束、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波及社会发展的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社会各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二、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尽管提了很长时间,但目前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中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认识不到位。多年来,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受制于社会、家长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升学率上去了,可“一好遮百丑”,学校就是“先进学校”,不愁生源,雨后春笋般的“特色学校”,“改制学校”,“名校”,都来自升学率。在这种背景下,学校能把德育真正放在首位?法制教育谈何重视也无从谈起,心理教育更是滞后甚至空白。也有的学校认为我们学校一直是重点学校,有问题的学生只是个别,或者事情不是发生在本校内,因而认为法制教育只要说一说就行了。有的家长也有一些不正确的观点,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可能违法犯罪,对他们经常讲什么“违法、犯罪”有些小题大做,也有的家长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了,就一切都好,更有的认为违法犯罪与自己的孩子无关,让其长大自然通,有问题再解决也不迟,等等,这些认识上的偏见和误区,给青少年法制教育蒙上了阴影。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不明显。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普遍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口头轻举动,重灌输轻实效,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存在着上面重视下面忽视的情况,有的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开设了法制课,但被“挪为他用”的现象时常发生,更有学校还没有开设法制课,有的学校自己有了兼职老师,但兼职而不问,徒有虚名。有的职能部门为了应付上级的要求,搭班子、建组织、图形式、走过场,实效不明显。
(三)、施教者学法不够。扎实推进普法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经过前三个五年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但由于受到基础、文化等方面的限制,再加之新的法律不断颁布,普法的任务仍然艰巨,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深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两部专门法律,他们分别施行也近11年和3年,但扪心自问,包括家长、老师在内的施教者对这两部法律知之多少,可以说,绝大多数人知之甚少。要人知需自先知,自不知何以教人知,更怎能教人懂法、守法、护法。
(四)、青少年法制教育经费缺乏,也很大程度影响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齐抓共管,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结合反映。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和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党政组织要制定本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要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加强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纳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狠抓落实。社会、学校、家庭要努力形成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社会要宣传积极健康的内容,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基地文化设施的建设,要弘扬法纪,倡导正气,努力向青少年灌输各种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淡化青少年脑中存在的金钱至上、贪图享乐的思想。学校应当一改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素质教育的现象,切实关心每一个在校生的健康成长,一方面抓好导向教育,帮助学生辨别是非,正确选择人生之路;另一方面抓好差生教育,促进差生转化,引导差生健康成长,真正做到即教书又育人。作为家长,要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用科学的方法管教子女,要关心孩子的品德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友状况,要善于发现孩子违法犯罪的早期征兆,注重培养子女自我保洁意识和保护意识,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还要加强自身的法制学习、道德修养,以身作则作垂范,以增强子女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各极政法部门、工青妇等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
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是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环节。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要充分发挥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政法部门作用,聘请具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政法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对法制学习校长的法制辅导员要明确责职,制定考核制度,每学期必须为学生上两次以上的法制课(报告),组织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了解学生的动态和与社会交往活动情况,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二是组织离退休的干部、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在社区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聘请他们为学校的校外辅导员;三是各极团组织要更加广泛地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到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来,组建青年志愿者法律讲师团和法律服务站,定期为青少年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四是要在学校教师队伍中注重培养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法制教育教师,开好法制课堂。在阵地建设方面,要在各大中城市广泛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特别是要联合青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建设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阵地;要在社区、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和法制宣传栏;要充分发挥团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和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和学习场所的功能,以互联网、报刊和影视等多种媒体为依托,广泛开展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一是形式多样。加大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要针对不同年龄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识能力,通过宣传板报、墙报、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主题班会、法制课、知识竞赛、征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有关法律,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二是亲身体验。开展实践实地教育活动,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要引导青少年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进行守法实践,组织开展做“小小税务宣传员”、上“小小民警值勤岗”、当“小小交通警指挥员”等实践教育活动,要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观看法制电影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要组织参观看守所,与在押少年犯进行座谈,旁听法院公开审判等实地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得到启迪,在警示中得到教育。
三是有的放矢。开展各类法制创建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制素质。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不仅需要多年法律知识的积累,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法治的社会环境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企业、社区要加强对进城务工的青年的法制教育,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预防进城务工青年违法犯罪。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法行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依法维权。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活跃社区文化,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诱惑,防范犯罪。
(四)、净化环境,惩教结合,努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社会面是青少年从事各种活动的主要空间,青少年违法犯罪也主要发生在社会上。因此净化社会环境,减少和排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三厅一吧”等文化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查禁淫秽物品,剔除精神垃圾,坚决铲除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另一方面,要对易激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公共场所,通过减少治安管理漏洞,消除治安死角,形成严管态势,有效地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使其不敢为、不能为。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同时,政法机关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是要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处罚,必须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坚持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对罪行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以示教育他人。二是要加强预防,完善罪后帮教机制,努力减少重新犯罪,对青少年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持“教育有、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并针对其心理、生理特点和犯罪情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三是做好刑释和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坚持因为施教、实事求是、下面教育的原则,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规,明之以法,使之迷途知返,走自新之路。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在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深入基层、深入青少年,研究当代青少年的特点和法制教育的规律,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