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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访法制化建设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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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信访法制化建设浅议

工会信访工作作为各级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的主要渠道之一,多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劳动关系、解决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职工信访案件的内容和信访方式错综复杂化,长期以来形成的通过行政干预取代法律手段的信访工作,已经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走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之路,依法处理和规范信访活动,应该是工会信访工作发展和改革的方向及目标。

一、工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是现实需要

(一)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就是说,国家各项工作都要依法进行,信访工作也不例外,也要走法制化建设之路;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各种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那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信访活动是不允许的;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就是说国家各项行政权力也要依法实施,依法行使职权,对于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和信访工作干部来说,就是要依法行政,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重大转变。

(二)信访工作法制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权力至上”到“法律至上”这一转变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主要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随着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法治最终完全取代人治,长期以来形成的通过行政干预取代法律手段的信访工作,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断健全的情况下,也将逐渐走上依法规范之路。

(三)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是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内容和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使信访工作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单一的上访告状、简单明了的信访案件已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发生改变。当前信访工作内容和方式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职工反映的信访问题呈现出多面性、复杂性、广泛性、深刻性的特点,具体涉及问题已经不是简单的行政手段所能解决得了的。如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亏损企业的劳动保障问题,企业转制问题,各种经济民事纠纷,部分干部腐败问题,都给信访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另外,如判决不服、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问题,由于群众习惯于找行政解决,因此也增加了信访工作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二是信访形式上表现为集体访、缠访、越级访不断涌现,单纯的行政手段已无法解决,因此迫切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和处理信访工作。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工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

二、工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1.运用法律程序,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实行有序上访。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的《信访条例》,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有效手段。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信访部门首先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千方百计地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所以说,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第一步就是要贯彻实施好《信访条例》。

2.通过诉讼、行政复议、劳动仲裁解决信访事项。现在的上访主体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当事人状告无门,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应该到哪个具体部门解决而找到信访部门来的,对于这种情况,要积极帮助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对于那些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能界定,应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进行处理,或由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部门进行解决的问题,应交由这些部门办理。应改变过去一些单位以行政干预代替法律手段的做法,因为对于涉及到各种经济、民事纠纷、劳动争议等上访案件,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完善,已经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调解和处理,信访部门的任务是做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保证上访者及时、有效地按正确途径解决问题。

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请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探索建立起“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是保护公民能平等地得到法律保护、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原则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建立信访工作的法律援助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突出信访工作维护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群众状告无门、投诉艰难及因经济原因无力仲裁、诉讼的需要。这项制度在我国一些地方工会已经建立,这些法律援助机构与信访部门合署办公,探索出“信访接待、法律咨询、诉讼”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法律援助机构和“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的建立使信访部门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更加广泛,更有效、更直接地维护上访者的权利。另外,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结果,可以使得一些涉法案件直接由律师接待处理,不仅提高了信访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率,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4.坚持诉前调解的原则,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非诉讼调解是法律上适用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工会信访部门应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据政策、法规进行非诉讼调解。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讲明道理,趋利避害,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督促问题尽早解决,避免矛盾扩大,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结果。

5.大力开展信访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起群众依法信访、受理机关依法办案的机制。学法、知法、守法,让法制意识深入人心,让群众养成依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依法进行信访活动才具备了相应的土壤。信访工作要走法制化之路,群众知法、守法是根本。因此,要深入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其它方式,开展信访法制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6.强化源头参与工作,加速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所必需的法律体系。就目前来讲,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所需的法律体系还不很完备,信访部门通过源头参与应当逐步达到信访法制化建设所需的法律体系的完善。

工会信访部门源头参与的途径和方式,应通过以下办法进行:一是参与立法,对国家、地方人大、政府起草制定的法律法规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主动向立法机关提出法案、草案,采取由人大立法或政府制定规章形式加以规范;二是参与政策、改革方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依法规范信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信访工作部门内部建立决策、执行、保证、监督、信息传递、反馈以及内部协调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

7.提高各级信访工作干部的素质,为依法实施信访活动创造条件。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离不开各级信访干部素质的提高,各级信访干部是执法主体,他们的法制意识、维护能力、依法办事和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性的高低,直接决定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依法规范和实施信访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干部要吃透政策、通晓法律。同时,在人员的配备上,要做到保证有法律专业人才、有律师、有在综合协调部门工作过的人才。可以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干部到工会信访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