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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提出:“市场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作为保障,要有一定的规则来维持市场的正常秩序,这种规则既包括法律、法规,也包括正式、非正式的行业规范、国际惯例和商业诚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体系”。面对形势要求,作为价格管理监督职能部门,我们深感肩上责任重大,如何适应现代市场管理的需要,拓展新形势下价格监管的新路子,已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解答的新课题。近两年来,我局按照省市物价局提出的建立价格诚信机制以及区委区政府“共铸诚信鼓楼”的号召,在湖南路、山西路商业街区,大力推行和倡导诚实守信,开展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建立诚信机制,营造诚信氛围,杜绝价格欺诈,遏止不正当竞争为内容的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以“明码实价”为创建方向,以树立“价格诚信示范商场”为典范,努力打造“湖南路价格诚信一条街”,并以一街带全区,促进全区价格诚信体系的建立。
一、树立价格诚信理念,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的行为规范
当前市场价格信用缺失有多种表现,其主要表现在经营者价格法规意识淡薄;使用价格术语,广告用语失信;商品虚高定价,折扣促销失信;不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广告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面。其造成危害是商品价格交换背离实际情况,使广大消费者产生“价格信用危机”,商家和企业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影响自已的信誉和同行利益。
湖南路是全国文明一条街,其商业圈大中型商场相对集中,有各类商业企业200多家,在全市商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实现的零售额占到全市六城区总额的17.6%。以2003年的统计,日平均人流量达到14万人次,重大节假日人流量高达30—40万人次,2003年湖南路商圈实现销售额77.22亿元。作为全国文明街,经过数年的打造,城市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有一定的基础,同时也能取得较好的示范作用。
从市场价格信用缺失到价格诚信机制的建立,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用法律手段规范经营者从业行为,使企业经营者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信用缺失给其带来的危害,这是一项破现行企业经营失信,立诚信理念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在湖南路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按照政府倡导,企业参与,行业响应,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企业遵守价格诚信,加强行为规范,重树企业形象。创建工作主要从几个层面来实施,一是把培育、发展“明码实价店”作为价格诚信创建的奋斗目标。2003年经过培育、指导我们发展了涵盖吃、穿、用,有一定价格管理基础21家专卖店为“明码实价示范店”,要求“明码实价示范店”向社会公开提出:“不讨价还价,不虚构原价,不随意调价,不做虚假广告”的“四不”承诺。运行一年后,2004年经过群众测评,考核验收,重新命名了17家为“明码实价店”。另对斯高瑞服饰店等四家企业因不能遵循当初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摘去“明码实价示范店”的牌子。今年,我局将在辖区其他商业街区再培育、发展一批“明码实价示范店”,通过滚动发展,扩大价格诚信领域,努力让“明码实价”成为商家的经营模式。二是突出价格诚信商场示范效应,带动和影响更多企业参加到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来。通过企业申请和考核评定,培育了苏宁环球购物中心、苏宁电器山西路店、五星电器山西路大卖场、湖南路商场、太平洋百货、山西路百货大楼、百富时尚百货公司、世纪泰富百货八个大中型商业企业为“价格诚信示范商场”创建单位,并授予铜牌,要求各示范商场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人员责任制,价格法规学习(培训),定价、调价、台帐登记,商品价格标示,价格投诉处理等五项管理制度,杜绝价格欺诈,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树立大中型商业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对在“价格诚信”创建活动中,有价格不轨行为的商家,一经查实,取消铜牌,并在媒体曝光,不搞终身制。三是在湖南路全街开展“价格诚信一条街”创建活动。通过“致湖南路文明街商家的一封信”,指导商家建立商品价格台帐,规范商品标价签,不虚构原价,建立健全价格管理规章制度,设立专(兼)职物价员;开展优化经济结构价格政策法规规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强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最终实现明码实价诚信一条街创建目标。通过“关于规范商品价格广告用语的提醒函”,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严禁利用虚假的价格广告欺骗、诱导消费者,禁止利用价格广告进行价格欺诈,在商品降价销售时,应恪守“信誉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诚实明码标价。通过价格诚信创建活动,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价格管理机制,规范标价和价格广告,使价格诚信真正成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倡导价格诚信理念符合广大消费者企业经营者的意愿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的生命,而价格诚信更是确保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有序运行的基础。湖南路是全国文明商业街,商业街的价格是广大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企业诚信经营也是消费者最期盼和关注的热点;同样,经营者也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竞争市场。为了扩大“价格诚信”创建工作的影响,广泛了解社会对“明码实价”现实意义的认可程度,今年3.15前夕,我局会同鼓楼区统计局研究制定了“价格诚信”问卷调查方案,并委托区统计局城调队在湖南路地区对1000余名消费者、100多个商家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群众消费时最关心的是商品价格,占问卷人数的58.04%;认为打折成风是造成市场价格混乱的首要原因;群众最关注的是企业的诚信,最期盼的是实行明码实价。在向商家的调查中99.08%的商家对创立企业信用品牌和形象意识强烈,把诚信经商视为自己的立业之本和生命线。因调查涉及的面广,层次分布均匀,反馈出的信息,充分显示,我局在湖南路商业街开展“弘扬诚实守信,倡导明码实价”活动,符合民意,符合商家的利益,它对净化投资环境促进市场竞争力,繁荣经济等多方面影响很大。对此,中央电视台、省市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三、推行价格诚信理念拓展新形势下价格监管新路子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尽管这两年来,我们在价格诚信创建工作上迈出了一大步,做了大量工作,从正面引导了广大经营者价格行为自律,为价格诚信工作基础了奠定。但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价格诚信的效果远没达到,广大消费者对市场价格变幻漠测反映依然强烈,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完善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要我们去做,要求我们以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意识,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应注重调查研究,分析市场价格信用缺失的成因,寻找对策。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价格诚信活动,使这项工作即迎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又有助于市场价格诚信机制的建立,增强广大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注重宣传教育,正面树立价格诚信典型事例,暴光价格欺诈反面案例,提高价格诚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强维权意识,抵制商家各类虚假的促销经营活动。三是抓好价格法规的宣传培训,价格政策的提醒,帮助企业法人、物价管理人员熟悉《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定价基本知识,指导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四是采取跟踪考核方式,对入围“价格诚信示范商场”的创建单位和“明码实价店”进行动态管理,制定考核达标标准,实行年度审验,经年度考核审验,对不合格单位,取消其价格诚信单位称号,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五是大造声势,延伸价格诚信领域。动员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学校、医疗服务单位、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价格诚信创建工作,使价格诚信理念在经营服务中得到充分体现。六是加大价格不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及时严厉查处价格失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