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浅谈涉案价格鉴证应遵循的几项原则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涉案价格鉴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法规依据众多,要做到公正、合理,被社会认可,必须遵循法定的工作原则.笔者,对价格鉴证的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科学性原则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我中心的具体做法。
一、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要求涉案价格鉴证专业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摆脱涉案价格鉴定客体及相关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始终独身其外。因为鉴证主体是价格主管部门,而价格主管部门是政府的职能机构,履行的是政府职能,其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毫无例外地要履行政府职能。政府价格部门的职能之一就是调解价格争议、认定价格合理水平和价格合法行为,这里没有自已自身和利益。此外,鉴证机构是独立的国家法人机关,鉴证机构和鉴证专业人员不应与涉案资产有任何利益上的联系。不能为涉案物各方的任何一方所利用,鉴证工作的全过程不应受外界干扰和鉴证客体即委托者意图的影响。鉴证机构是独立的事业法人,要对鉴证结论负法律责任,并受法律保护。因此,鉴证的独立性有利于确保鉴证结论的合理、客观、公正并确立起鉴证的权威性。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涉案价格鉴证应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经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得出能够反映客观实际的鉴证结果。
客观性原则首先要求鉴证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客观可靠。这些数据、资料不是道听途说的,而要有根有据,是活生生存在的事实。并且不是简单的罗列、堆砌,而要对这些资料、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归类,以最能反映客观实际的资料、数据作为价鉴证的依据。
客观性原则要求鉴证过程中使用必要的预测、推算等主观判断,这些判断并非主观臆断,它是以鉴证人员本身以往的丰富工作经验为基础,根据对被鉴证业务的熟悉、了解和大量实际资料对鉴证标的作出的认识分析。
三、公正性原则
由于涉案价格鉴证涉及到不同经济主体的利益,尤其刑事案件当事人的罪与非罪,因此,在机构和人员管理方面,必须坚持价格鉴证机构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国家机关,在机构资质的认定上严格按规定操作。同时,要对鉴证人员进行严格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和自律规定,使得鉴证人员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遵循价值规律,使鉴证结果合理公正,绝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涉案价格鉴证过程中必须根据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鉴证方案,使鉴证结果表明准确合理,科学性原则首先要求鉴证方法科学。在价格鉴证中应根据鉴定目的,采用相应的科学鉴证方法,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揭示鉴证标的发生变化的客观规律。
此外,科学性原则还要求鉴证程序科学合理。程序错误,其结果大相径庭。因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鉴证目的及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科学的鉴证程序。
为此,我中心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优良的服务态度,在一定意义上讲,价格鉴证工作属准司法行为,鉴证结论的客观公正对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起着不可代替的决定性作用。只有保证鉴证工作的高质量,才能保证鉴证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进而为司法、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平提供保障。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做到严把“五关”,工作程序执行到位。(1)严把委托受理关。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不委托不鉴证;委托主体资格不合法的不受理;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全或失实的不受理;以物抵债业务中涉及各方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委托的不受理。(2)严把现场勘验关。除委托方送检标的和灭失物以外,坚持现场勘验制度,亲身感受和勘察标的物具体状况,核实标的,鉴定成新,登记数量,对技术含量高的物品,要求聘请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勘察记录要求有当事人、委托方在场签字,确保现场勘察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3)严把物品价格市场调查关。价格调查的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价格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货渠道各不相同,同类物品的价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做到同一类物品调查三家以上的市场价格取其中准价为基础。同时,采价工作要求二人以上共同进行,要认真填写调查笔录,并对取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对市场上不能获取的物品价格,采取厂家、商家、物主等多方收集资料的方法使取得的资料客观可信,并与鉴证目的、价格类型协调一致。(4)严把鉴定结论审核关。无论大小案件,都坚持“负责人审核签字制度”。对较大的特殊重大案件,还要由主管领导参加并主持会议,并逐项核对鉴证依据、查找漏洞、做好记录,使出具的鉴证结论依据充分,概念清楚,程序合法,计算准确,公正合理。(5)严把价格鉴定结论报告归当关。鉴证结论报告实行一案一档,归档内容包括委托书\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现场照片、技术鉴定材料、现场勘察笔录、鉴定结论书送达回执。资料不全不结案、不立卷。装订整洁,专人管理,保证档案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坚持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在我们每一位鉴证工作人员的心中,都深知价格鉴定结论的公开与否,特别是刑事案件波及标的认证结论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判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从未放弃过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准则,排除各种外来干涉,切实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2004年7月份,我中心在受理一超刑事案件中被损坏楼盘模型价值的鉴证时,当事人出具了一张陆万多元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要求以此为依据从高出具鉴定结论并提出宴请鉴证人员,被我们婉言谢绝。经过严格的市场调查,并聘请具有技术资质机构的专项业技术人员实地勘察,结合市场行情,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作规程办事,最后确定楼盘损失公允价值35506元,维护了鉴证结论的科学性、严肃性,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了可靠的价值依据。
总之,遵循涉案价格鉴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是保证价格鉴证结论有效可行的前提和途径,也是保证价格鉴证工作社会效益的前提。只有遵循了这四项基本的原则,价格鉴征机构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尽到应有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