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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事业单位改革思路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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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事业单位改革思路的探讨

我县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探讨

近几年来,以“脱钩、分类、放权、搞活”为基本思路的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也在不断增加,各地先后探索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显得不够合理和相对滞后,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我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进一步冲破瓶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健康、有序发展。

一、事业单位改革将会遇到的障碍

近几年来,我县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主要表现为:

1、保障制度不健全将制约着改革的程度。我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从1993年开始实施,目前参保范围为差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保单位近四百个,参保人员五千余人,实行“全额结算、差额缴拨”的征缴结算办法。但由于财本文章原创政困难,历年来财政累计欠费近六百余万元。目前,自治区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的规定,如果仍采用原来的参保办法必将对我县的财力状况提出严峻的考验。

2、改革资金的缺乏将制约着改革的进度。我县属经济不发达县,是自治区级贫困县之一,不少事业单位虽然名义上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实际上财政上并不拨钱,而不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由于经济效益欠佳,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现在将要改革时,竞争上岗人员就需要补缴养老及其他保险;内退及退休人员需要支付离退休费用;被分流人员需要支付置换金等,这就需要大量的改革成本,而被改革的事业单位大多资金不太充足,虽有部分资产,但变现难度较大,或虽可变现但缺口较大,这就给事业单位改革带来了资金瓶颈,其主管部门在事业单位有钱时就拼命地想收,但在事业单位改革成本不足时则不闻不问,推给政府,推向社会。

3、人员分流难制约着改革的速度。人员分流问题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大难点,从现实情况看,事业单位的人员大多数不愿被分流,这是因为:一是事业单位有着稳定的收入,从我县将被改革的事业单位情况看,虽大多数是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工资(包括浮动的津贴)都是按时发放的,且事业单位的工资不仅比企业工资要高,而且比行政机关的也要高,也可算得上是一个“铁饭碗”,而一旦被分流,工资收入最起码要打折,甚至失去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事业单位复杂的人员关系也决定着分流难。事业单位的人员关系相对比较复杂,能进事业单位的,除急缺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外,很多是凭关系、托人情进来的,不管分流谁,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也是比较大的。三是事业单位现有的人员结构也决定着分流难。从目前人员分流的办法看,主要是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来进行,但从事业单位现有的人员结构情况看,年轻的同志有知识、有技能,大多数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年老的同志知识水平不高,业务跟不上形势,如果竞争上岗,明显处于劣势,属于被淘汰的对象,但这些老同志大多数是本单位的元老,甚至是创始人,曾经对本单位作本文章原创过很大的贡献,现在年老了,将之分流出去,于情于理又说不开去。从现行的人员分流政策来看,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来实现多层次、多形式的安置制度,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单位往往缺少改革成本,保障制度不健全使得人员分流难以到位。

二、事业单位的的改革方向

事业单位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解决现有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必须依靠改革,但改革的方向不是也不可能取消全部事业单位,重点在于调整和规范。而调整和规范的重点是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

1、合理分类,为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根据国家关于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和经费预算管理形式,将事业单位分为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三大类,并明确三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方案:

生产经营类改制

——可借鉴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办法,结合产权制度改革,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可以改为或进入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也可以改为或进入非国有单位;可以成建制改企转制,也可以将相关单位合并重组并改企转制。

——支持职工个人或合伙优先购买本事业单位,允许其实行分期付款,一次性买断的可给予适当优惠。鼓励民营经济和非国有单位参与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可以出资购买,也可以入股控股。

——现承担的无法律、法规授权的政策制定、审查审批职能要收归行政机关;执法与服务不分的要进行剥离,技术检测、检验、鉴定机构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

——整合机构编制。职能相近、交叉重复或职能单一、设置分散的,要予以归并重组;一个行政部门设置多个行政执法机构的,原则上合并为一个机构,实行综合执法。

社会公益类放权

——进一步扩大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在业务运营和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确立其独立事业法人的地位,探索建立科学的事业法人治理结构。今后政府部门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政策引导,依法监督,搞好服务,重点管好其领导班子或法定代表人,监管其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按照“区域覆盖”和就近服务的原则,职能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叠重复设置的,要打破部门、条块界限进行联合重组;设置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要予以合并;任务不足、长期不出成果、产出效益差和长期未配备工作人员投入运行的,要予以撤销。今后对需要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其机构编制规模要严格控制。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必须由政府举办之外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形成社会公益事业举办主体的多元化。

2、积极推行聘用制,为事业单位改革确立合适的用人机制。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在推行聘用制的同时,要衔接好聘用合同与岗位聘用合同的关系,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包括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后果等7个方面内容的聘用合同文本,以一个聘用合同解决问题,将岗位聘用合同内容包含在聘用合同之中。注意各项岗位聘期的衔接,但应以岗位聘用合同为基准,其他聘期应服从于岗位聘用合同期限,待办理了人员续聘手续,再考虑其他如职称的聘期,这样可以体现职称的评聘分开,更好地推进事业单位的聘用制。

3、妥善分流,为事业单位改革扫清障碍。事业单位改革的难题是人员分流问题,除加大宣传让事业单位职工充分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的同时,还可以:一是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新创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离岗创业,在一至两年内保留原单位职工身份;二是鼓励自谋职业,事业单位实行首次聘用管理时,本人愿意应聘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申请自谋职业,经单位批准后办理解除人事关系手续,由单位一次性发给安置费;三是转岗聘用。鼓励依托技术、行业优势,通过兴办新的产业、创办社会化服务实体等办法,对未聘人员实行单位内部转岗安置。

4、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机制,为事业单位改革开道。当前,虽然自治区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我们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先做好前期工作,一是要加大保险的宣传和保险费的征缴力度。要千方百计增强人们的社会保险意识,就我县的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保险工作在我县开展已有十多年的时间了,但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只停留在交保险的阶段,对投保时间、投保工资、个人帐户的增长率和退休待遇的关系还不是很清楚,参保人员在参加了社会保险以后有哪些权利义务,还有待于社会保障机构加强宣传。二是要普遍开设个人帐户,体现激励机制。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事业单位,都要建立个人帐户,鼓励参保人员多投多保,个人帐户积累额越多,以后享受的退休待遇就越高,建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也有利于人员流动时保险金的划转。

5、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为事业单位改革保驾护航。事业单位改革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面广,涉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多,在改革过程中单位和个人问题的各种纠纷也不断出现,这就要求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凡建有工会组织的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对未建立工会组织人员较少的事业单位,应由主管部门统一设立调解委员会,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