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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和各分市院都实行了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1、实施课题制,整合调研资源。省院研究室围绕检察实践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21个重点课题,经全省各级院申报,确定了30个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对承办的课题高度重视,均由正、副检察长作为课题负责人,组织专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目前各承办单位已形成初步的调研成果。今年,高检院研究室确定我省承担了《健全职务犯罪侦查机制问题研究》、《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基本原则问题》、《完善诉讼程序,健全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保障机制问题》、《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及其规格问题》4个调研课题。这是我院近年来承担高检院重点调研课题最多的一年。为了拿出有份量的调研成果,以上4个课题分别由相关党组成员牵头,从省院各处室抽调人员组成4个课题组,合力攻关。目前,这4个课题的初稿已完成,正在修改之中。今年3月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课题评比中,我省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优秀奖2篇。这是我省获奖数最多、层次最高的一年。
2、广泛开展群体调研活动。三级院共召开调研笔会、研讨会102次,交流论文、调研文章1600余篇。省院和各分市院还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省院研究室编发的《调研情况反映》已刊发调研文章9篇。省院研究室编辑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文集》已交印刷,共收录论文74篇。《哈尔滨检察》、《牡丹江检察》、《伊春检察探索》、《哈铁检察》等刊物刊载调研文章860余篇。在今年3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研究室经过精心组织,向高检院理论研究所推荐23篇论文,有3篇论文获奖,获奖论文数已连续四年在全国居领先位置。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会议上,省院研究室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