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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察宣传工作自二OO一年机构改革成立专门机构后,在检察机关整体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我有幸于二OO二年六月在省院挂职锻炼接触检察宣传工作,并深入分市院和基层院了解了基层院检察宣传工作情况,亲身感受到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但也感觉到目前我省检察宣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检察宣传工作的地位、重要性,以及现状等焦点上,实践部门存在着不少争论。对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但会形成检察宣传工作自身发展的掣肘,亦会影响检察机关整体工作的进步。
一、检察宣传重要性及方法
(一)检察宣传的重要性表现在:首先,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中不可缺的一部分,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检察宣传以检察工作为中心,检察工作以检察宣传为喉舌;其次,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检察宣传,否则,检察工作难以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难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第三,检察宣传作为一项综合工作,是检察职能的必然延伸,是检察机关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发展检察事业的重要的增长点。
(二)检察宣传的方法。第一,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投稿;第二,在媒体开设检察专题、专栏;第三,策划、制作法制、展览会、宣传栏、宣传册子、图书等;第四,依靠社会新闻媒介和文艺团体,编创检察题材的文字作品、影视、戏剧、小品、文艺演出;第五,自办网站、杂志、报纸、期刊;第六,在各个检察工作环节中,以案论法,随案宣传。
二、当前我省检察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分市院和基层院对检察宣传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主要是:1、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次要的,可有可无,开展宣传工作的目的是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2、认为检察宣传工作是机关职能部门的事务,与其他部门和同志关系不大;3、认为搞宣传容易出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各级院承担宣传职能的机构不统一。目前高检院把宣传职能设置在政治部,我省把宣传处设置在政治部,把《龙之剑》杂志编辑部单设。各分市院多数成立宣传处(科)设在政治部(处),个别分市院则设在法律政策研究室。而基层院有的设在办公室、有的设在政研室,还有的设在政工科,个别院还采取工作随人走的办法,擅长搞宣传的同志调到哪个部门,就把宣传职能放在哪里。机构设置的不统一,造成条块不清、管理不便、规划不力、发展不齐。
(三)各分市院、基层院对检查宣传工作的投入太少。具体有:1、干部力量不足。有个别分市院在机构改革人员竞聘上岗时,百余名检察干警竟没有一人竞聘宣传部门,长期空缺。多数的基层院不设专职宣传干部,一个同志包揽宣传、信息、调研等多项综合工作,往往顾此失彼;2、培训培养力度不够,缺乏有效提高检察宣传干部业务水平的培训形式,相对于业务部门而言,领导对宣传干部重视不够、培养不够、任用不够、待遇不够;3、资金支持不力。对于开展检察宣传所必须的外出采访、接待记者等费用各级院不能提供充分保障;4、设备落后甚至没有。摄影摄像的机器老化,达不到媒体播放的要求,且多数在技术室管理,不能及时有效的使用。多数院宣传干部使用的电脑陈旧,甚至有的院没有电脑和摄录像设备,没有开通互联网,给及时发稿及媒体编辑带来许多困难。
(四)宣传的方法不多,某些渠道不畅通。在目前的检察宣传工作中,文字宣传占5成以上比例,网站宣传占3成,电视宣传占1成,电台及版面宣传合占1成。除了这些宣传阵地以外,检察宣传工作一直未能向其他领域延伸,取得百花齐放的效果。对于日益壮大的第四媒体一国际互联网,全省仅有不到二十个院上网,远远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另外,在宣传渠道上,个别分市院、多数基层院因缺乏与媒体的广泛沟通,投入的人力财力亦不足,难以打通重要的关节,如国家级六大媒体,地方各级的党报党刊等,造成了开展工作的不便。
(五)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有待提高。许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至今仍不很了解,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类似的反映。主要原因有:1、检察工作涉及面相对狭窄,与群众生活的联系程度小;2、有关检察职能、检察改革、先进集体和个人等题材,不少媒体认为不是社会热点,采用的兴趣不高;3、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自侦案件,媒体关心要报道的,而我们考虑多种原因多数不能提供给媒体曝光,能报道的案例媒体在编辑时往往刻意突出案件本身的曲折离奇,而淡化检察机关的工作及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抓好宣传工作,解决上述问题,各级院的领导层必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带动中层干部,影响全院干警。具体应做到:1、充分了解检察宣传工作,重视、关心、支持宣传工作;2、掌握工作进展、工作重点、大型宣传组织活动的落实,以及完成任务的情况等,及时加以指导;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工作通报会,把宣传工作的阶段性成果、目前遇到的困难,需要各部门配合的情况作通报,从而发挥全院的整体合力。
(二)抓好检察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搞好检察宣传工作,各级院机构必须统一,而且要有一支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高、通晓法律,善于协调,把握准确的过硬队伍。l、省院应将宣传处、《龙之剑》杂志编辑部、《检察日报》记者站合并为一个部门,统一由政治部管理。各分市院、基层院应按省院格式将机构或专职人员设在政治部(处、科)内,这样便于上下领导、指挥、调动、协调、考核方便一致。2、要加强对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培训,除了"请进来"如邀请专家讲课,还要创造"走出去"的机会,如全省宣传干部集中培训,到外省、市检察院参观学习等,还可借鉴省院上派、下挂锻炼干部的作法,将有培养前途热心宣传工作的干部派到报社、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单位挂职锻炼。3、适当提高检察宣传干部的政治、福利待遇,特别是在提职、晋级等方面要优于其他部门干警,在福利待遇方面要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使他们能安心本职工作,激发工作热情。
(三)加强规划和安排,突出整体效应。省院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领导和管理的职能,统揽大局。应做到:1、把握方向。要紧紧围绕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突出检察特色,及时做好宣传工作;2、规划全局。制定检察宣传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加强对各级院计划任务的备案和检查;3、整合资源。动员组织省内各级院的人力和物力,集中新闻线索和素材,创作一批影响大的优秀作品;4、突出重点。在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内选好一个主题或专题重点宣传,形成规模效应;5、加强协调。努力为各级院与中央、省级媒体牵线搭桥,拓宽工作渠道,利用各级院财力宣传我们工作;6、推广经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把好作法、好机制及时在检察宣传系统内推广,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达到共同进步;7、建立基地。选一至二家在省内有影响的报社,帮助他们促销,换取专版或头题建立基地,定期宣传我们工作;8、加强监督。狠抓宣传纪律,及时纠正下级宣传部门或干部的工作失误。
四、完善考核
(一)考核要突出重点,要对宣传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报道、有关检察职能和检察改革的报道、先进作法、经验和取得各项成绩的报道,考核应在这几方面予以倾斜。
(二)考核要注重实际效果。努力纠正重数量不重质量,忽视效果和影响力的作法。在四个方面要加大分值。一是在中央六家新闻媒体上发表的作品,或是引起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重视,作出批示的作品;二是引起各级人大代表的关注,增进其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重视的作品;三是提出热点问题,促使地方党政部门高度重视的作品;四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提高检察机关知名度的宣传作品或活动。
(三)既要考核宣传业务,也要考核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只有改革目前单纯考核宣传业务的作法,把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都纳入考核范围,才能促使各级院完善机制,壮大队伍,打下扎实基础,为检察宣传工作的长远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