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要搞好七个结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要搞好七个结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要搞好七个结合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新的形势下,只有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审判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才能推进人民法院的跨越式发展。笔者认为,结合当前审判实践,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应在搞好七个结合”上下功夫。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相结合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审判工作的好坏是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因此,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要防止两种现象,一是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两分离,两脱节”的现象。思想政治工作要贴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围绕出色完成审判任务这个总目标来进行。要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有效地组织岗位技能竞赛、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等一系列比赛活动。通过比赛活动,营造一个奋发进取、你追我赶的群众性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以促进法院审判工作。二是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摒弃重审判业务,轻思想教育的错误倾向,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目标管理,把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落实到全院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干警,年终对照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思想建设、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要透过案件看实质,通过反映看事实,把考核的情况反馈干警本人,避免暗箱操作,主观印象,长官意志。通过严格考核,让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化为干警的具体行动。

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

物质鼓励,是指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对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完成任务较好的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以资鼓励,使干警们由于贡献大小的不同,在物质收入方面有所差别。物质鼓励是物质利益原则在思想政治工作和法院建设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否认了物质利益,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干警工作的实际目的和意义,就会挫伤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阻碍干警的创造精神。实践证明,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所谓精神鼓励,就是运用表彰先进、给予荣誉等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调动干警投身法院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互为补充,密切联系。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通过学习、谈心等思想教育,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要很好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并使他们的积极性能够持久下去,必须把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干警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都得到满足,因为人不能仅靠精神鼓励幸福地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财富来维系。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历来重视坚持两种鼓励相结合的原则,而且始终强调以精神鼓励为主,但物质鼓励必不可少,思想政治工作如果脱离了物质的鼓励,离开了群众的实际利益,就会变成单纯的说教,就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如果只搞物质鼓励,放弃精神鼓励,那就必然把干警的思想引到邪路上去,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

三、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实实在在为干警谋利益,不断满足干警的物质文化需求,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一方面要重视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坚持贯彻民主的原则和疏导的方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多做解惑释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改变以往思想政治工作靠单纯学习和灌输,容易让人感到厌烦的做法,通过深化、细化思想政治工作,在干警中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倾听干警呼声,了解干警的疾苦,积极为干警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即借助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环节,来升华思想,提高觉悟,以达到解决干警的思想问题的目的。要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激发干警工作热情;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并从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要尽力解决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关心干警的生活和家庭,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使广大干警工作生活得放心舒心,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人际关系。使干警感受到党的温暖和集体的关心,通过有形的照顾、无形的引导,思想政治工作犹如春风化雨、落地生花,就能在干群之间架起一座座连心桥,发挥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重要作用。

四、思想教育与监督查处相结合

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教育人的工作,在教育的同时,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加强对干警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大力加强和全面推进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发生各种枉法裁判和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进一步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机制,把对法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发挥政治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在法官中坚持开展“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大讨论;要从胡长清、成克杰等典型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要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保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五、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要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时俱进,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既要改变过去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方法简单、态度生硬、观念陈旧、内容枯燥、手段落后、机制僵化等现象,认真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和作法,在各方面加以改进,使之发扬光大。又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方式、新手段和新机制,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要创新内容,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知识化、信息化程度,密切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创新载体,提高科技含量,努力把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变成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展示自身形象和风采的大舞台;要创新工作方法,变“声势型”为“实效型”,变“执行型”为“自主型”,变单纯“灌输型”为寓教于乐的“渗透型”,变单一“教育型”为多元“综合型”,使广大干警既受到教育,又丰富了生活。

六、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

由于干警在工作内容、生活环境、文化程度以及主观努力上存在差异,思想觉悟的高低也就有所不同,对道德理想的追求也就不一样,存在着先进、落后、中间状态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区分不同对象和情况,注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不同特点,针对不同的思想问题,因人施教、对症下药,不能搞“一刀切”。在对象层次上,对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一般干警,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循序渐进地帮助他们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在处理问题上,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求艺术。在工作方式上,要和风细雨,循循善诱,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切忌简单粗暴。教育内容上同样要注意针对性,在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时,要注意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着力解决干警思想上的困惑和心理上的失衡,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形势政策教育时,要从容易达成共识的问题入手,从切身感受出发,循循善诱,循序渐进,发动干警参与,让干警自己教育自己;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时,要注意从干警的思想和道德水平的实际出发,以多层次、多侧面的先进典型引路,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具体要求做起,把先进性与广泛性较好地结合起来。

七、加强政工队伍与完善运行机制相结合

当前,各级法院政工干部队伍的状况是人数较少、学历偏低、年龄偏大、力量薄弱,思想政治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必须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中去。政工干部队伍要专、兼职结合,除政工部门的专职政工干部外,还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者、各级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中层干部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安排党务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在组织结构上要保证党政工作的相互渗透、紧密结合。政工干部队伍加强后,还要与健全的运行机制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整体作用。要根据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强调一把手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重点抓,政工干部协作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抓,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位置上分、步调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职权上分、力量上合,齐抓共管,交叉融合,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