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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按照《实施纲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从政行为”要求,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教育制度,培养纪检监察干部愿意干事的意识
一是坚持学习调研制度。委局机关坚持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党课和调查研究等多项学习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两个务必”、“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帮助干部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今年,委局干部上报省、市、区三级信息120余条,被区级以上采取64条,完成调研文章9篇,在《四川机关党建》、《廉政望》、《调查与研究》等杂志上公开发表7篇,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二是坚持培训制度。按照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原则,我们分期分批选派委局机关、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参加各级培训,仅去年以来就安排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央、省、市、区各级培训。同时,举办了一期专门业务培训班,对全区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促进了干部对反腐败新形势的了解,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三是坚持思想教育制度。建立健全了《纪委书记与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委局机关干部向委局领导汇报思想工作制度》、《谈话谈心制度》,通过委局领导与纪检监察干部谈心交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帮助干部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让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工作。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干部作风整顿,健全了系统内部评议制度。全区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在集中教育活动中,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剖析材料19篇,制定整改意见19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二、健全管理制度,形成纪检监察干部能干成事的机制
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人为本,用制度管人,使干部适得其所,各展所长。一是坚持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为把省、市纪委,区委、区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区纪委监察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青白江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联系会议制度》、《委局室主任例会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批示督办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对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井然有序。二是严格考核制度。以乡镇纪委“五个一”活动和部门纪检组“十个一”活动为载体,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同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制定了《派驻纪检组长述职议评制度》、《区纪委监察局干部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常委会进行大会述职,接受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评议。机关内部,班子成员考核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核实有关问题、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评价等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调整交流、评先选优、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激励制度。为鼓励先进,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推荐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换届以来,委局干部受到省纪委表彰1人,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3人,受到市纪委表彰1人,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7人,充分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热情。四是坚持选贤任能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严格选调优秀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今年,选调了3名同志充实到区纪委工作,交流了2名同志到区级部门工作。全区11个乡镇、街道的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乡镇纪委全部配备了副书记,区级部门配备纪检组长23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逐步形成了以事业激励人,以感情感召人,以待遇留住人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完善监督制度,营造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干事的氛围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监督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回访制度、回避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门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时进行查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还经常开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反映。二是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委局领导班子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增强自我防范的自觉性。实践中具体做到“三不”:重大事项不经过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的不做决定;不经过审理审议的案件不提交讨论;不经过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的案件不做定案。三是定期分析制度。内部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为了严格管理,委局制定了干部考评细则,对机关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责任目标、违规违纪等方面全程监督,实行季度考评,半年总评,严格奖惩。为把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我们不仅建立完善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等工作程序,规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图,而且对信访处理、案件线索、执法纠风处置等建立台帐,实行一月一次评查,集中分析综合,查看已办的结果,查缓办、未办的原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考评、评查制度,体现了内部公开的原则,增强了接受监督、自律自警的意识,提高了内部监督的约束力。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制度创新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结合青白江的实际,狠抓了制度创新。一是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绩效评价等选贤任能机制,使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能够得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从而营造一种有利于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关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在过去重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学习的质量、成效,下一步打算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要求做好专门的学习纪录,每月检查、登记。同时,不断细化制度条文,对过去制度中一些较为笼统、原则的条文具体化,使其更具操作性。三是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制度的落实。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制度的人必须铁面无私,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造成不良影响较为恶劣的,必须有一个处理一个,不搞下不为例,使制度始终处在高压状态,不能碰、碰不得。只有这样,才能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成为反腐先锋、忠诚卫士、廉洁标兵、正气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