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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党风建设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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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党风建设会议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中纪委*二次、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年工作,安排部署*年任务,扎实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纵深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县各级党政继续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进一步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局面。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了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担负起了直接领导责任。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三个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去年年中,对3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第一责任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党章》及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科级干部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寄发《致全县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公开信》和廉政贺卡,推行村、站所干部述职述廉以及举办廉政演讲比赛、板报赛、文艺专场演出、知识测试、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40个单位222部“小灵通”手机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使用情况进行了清查。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驾车和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发放、印制、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今年来,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8人次,对14名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进行了诫免谈话,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了年底评优资格,对8名开会迟到、代替开会等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进一步纠正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抓好了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整治,教育收费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年,成立了“教育核算中心”,实现了全县各学校财务收支统一管理,“两免一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实施药品招标1253万元,为患者让利27.42万元,为1200多名特困群体、五保户减免医药费用14770元;为72户城市拆迁户按照规定支付拆迁费647.78万元。认真落实抗震安居建房补助、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继续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农村中小学校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办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认真落实涉农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进一步加大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完善网上举报,公开办理信访举报10件次。顺利承办自治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县纪委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严格实行查审分离,坚持实行“一案三会三审核”和“一案双报告”两项制度,积极开展审理助辩工作,举办了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审会。*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8件(次),初核36件(次),立案13件,结案14件,其中乡镇纪委办案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进一步深化了源头治腐工作。

继续推行和完善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全部实行了任前公示,并选派到县纪委、组织部和信访局跟班学习,对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了“凡进必考”,有效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政府采购金额2143.08万元,节约支出333.7万元,资金节约率13.5%。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对63个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总造价18037.87万元,节约支出345.97万元,资金节约率1.9%。清偿工程拖欠款5783.9万元。

(六)深化监督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创新发展环境监督评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解决和反馈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全年共受理投诉13件,办结13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如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不够强,重制度建设、轻抓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干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还不完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或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仍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效率低的现象;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仍然存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等现象。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二次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三次、自治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

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加强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督促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自治州党委八届五次和县委十届三次全委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当前,要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检查:(1)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2)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3)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4)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国债资金、抗震安居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维护资金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抓好规范城市教育收费、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执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抓好招标采购的监管,切实降低群众看病费用。解决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群众意愿,加重农牧民负担的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纠正力度。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到“能合的会议一并开,相近的检查一起搞”。做好招生、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定等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继续办好《行风热线》和《乡镇时空》节目。

(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和案件调查、剖析“双报告”和回访等制度,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积极开展审理助辩和公开审理,继续做好信访工作,正确把握政策,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继续坚决查办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非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

(五)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坚持以月促年,开展好第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违规集资建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3)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4)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5)坚决纠正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问题。(6)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7)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8)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六)创新制度,积极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第一批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

(七)强化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纪委领导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实施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内容、形式和程序,保证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电子政务。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发挥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监督作用。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坚持和完善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反腐倡廉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第一要务,集中力量把经济搞上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全县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纪检监察工作是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这是我们任何时候都要牢牢把握的主题。我们必须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及时发现、纠正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做到围绕发展反腐败,惩治腐败促发展,真正让敬业奉献者放心,让违法乱纪者忧心,使各级干部都能够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

二是处理好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好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提出的战略方针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绝不能有所偏颇。

(二)要着力抓好三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惩防体系建设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任务,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年中年底责任考核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那些落实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反腐倡廉的积极性,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地落实好反腐败各项任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把提高纪检监察“五种能力”作为重要内容,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大干部培训和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必须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始终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动,不为友情所左右,无私无畏,刚直不阿。

同志们,我县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自治州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