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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投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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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招投标报告

*年,*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高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确保全市各单位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率达到70%的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推动以《*市招标投标条例》为主的制度建设,总结和探索招投标监管方式,改进和完善监督机制,筹备成立*市招标投标协会,严厉查处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努力促进招投标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形成。

一、*年招投标工作情况

(一)继续推动招投标制度建设

《*市招标投标条例》的立法推进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市发展改革委将《条例》(代拟稿)上报市政府后,市政府法制办启动了审查工作,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委托法律专家开展《招标投标条例》对比性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规范BT项目管理及招投标行为,降低由此带来的政府隐形负债风险,市政府在今年上半年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府发〔*〕73号)。该文件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招投标活动及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渝办发〔*〕91号文件要求,继续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办法。市发展改革委联合9个市级部门制定了《关于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标结果公示制度的通知》,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市监察局围绕提高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率出台指导性文件,强化监督检查;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在总结各自行业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验的基础上,围绕招投标重点环节出台了8个文件,加强行业监管。涪陵、忠县、丰都、永川、经开区等区县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出台和修订相关招投标实施办法,极大的促进和规范了招标投标工作。

(二)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果

今年以来,各市级监管部门继续完善监管措施,突出监管重点,围绕招标方式、公告、资格审查等重点环节,大胆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招投标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

市发展改革委严格招标方案核准,着力规范招标公告,全市在指定媒体的招标公告突破2000条,比去年增加了三分之一;按照市政府规定,对BT融资项目招标实施指导和监督,使得利用BT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现象,明显得到遏制。

市建委建立评标专家戒勉谈话制度;开展招投标后评估工作,跟踪检查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对*轨道公司、*水务集团等8个工程项目进行回访,检查施工合同30份。市交委实施分类评标办法,按主体土建工程,设计、监理、机电工程、试验检测项目,特大型桥梁和航电枢纽工程分三类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尽量减少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市国土房管局在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第二批应急项目的招标工作中,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勘察和设计,提高招标工作质量;严格合同签订和执行,保证招投标结果的有效执行。市水利局在水利工程招标中推行资格后审、“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技术方案”合格制和评标专家当天抽取四项措施。上述措施使招标方式不断得到完善,不同程度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三)对公开招标率较低的单位开展政府督查

今年6月,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七个部门,对*年度施工公开招标率低于70%的10个区县和单位进行了督查。经督查分析,多数被督查单位领导重视、整改措施落实有力,有8个单位的合同额公开招标率高于70%,初见成效。其中,经开区、高新区、南岸区、市教委整改工作措施有力,效果十分明显,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显著提高。

市政府督查室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向市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三项要求:一是项目审批部门严格审批把关,无法定理由不得同意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审批招标方式,从根本上堵住项目单位多头报批的问题;二是由监察部门对今后擅自实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单位领导和越权审批、无法定理由审批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三是对*年度仍未达到政府70%公开招标率目标的区县和单位,由市政府领导戒勉谈话。

(四)深入调研,总结和探索招投标监管方式

为探索招投标监管模式,规范招投标秩序,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围绕招投标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展开调研。调研组对巫山县探索招投标综合监管、统一有形市场、打造统一监管平台和统一交易平台的创新做法进行了调查分析;随后又分别召开了2个由区县监察局、发改委同志参加的片区座谈会,1个由市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研讨会,赴四川省进行了考察。通过调研,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指导涪陵、永川等区县进行了打造两个平台的改革。

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围标、串标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招标投标协会、部分区县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

(五)继续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查处,建立投诉处理结果移送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等六个市级招投标主要监管部门对收到和处理的投诉每半年移送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对投诉进行分析,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监察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再监督。据统计,七个部门共收到投诉举报62件,受理51件,纠正12件。其中,市发展改革对黔江机场道面工程评标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9名评委作出了警告处分。市建委对不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的4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评标活动一年,对14家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工程招标机构各记一般不良行为一次,并通报批评。这些案件都按规定向监察部门作了移交。

(六)组织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招投标专项工作的声势

市委、市政府连续第八年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六个市级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提出了“突出两个重点、完善三项制度”的工作思路。七个部门围绕工作方案建制度,开展督查、检查和排序通报,使这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势头,起到了警醒作用。特别是首次对*年度全市各区县、市级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国有投资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率排序情况分三个序列进行公开通报,对公开招标率高于90%的33个单位进行表扬,对低于50%的18个单位予以批评,起到了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9月到11月,七个责任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市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检查工作针对*年9月至*年8月全市各地区、各单位国有投资项目的施工招标情况展开,涉及42个区县(含经开区、高新区)、31个市级相关部门、16个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共计89个单位。七个责任部门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18个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以及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大范围检查,总结了经验,发现了问题,起到了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再宣传、再教育。

(七)成立*市招标投标协会,搭建行业自律平台

在市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经过市经济信息中心、*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会员单位的努力,*市招标投标协会于5月正式成立。*市招标投标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一个连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招投标自律管理平台正式建成,为及时传递政府政策意向,反映企业的诉求和意愿,协助政府指导和规范招投标当事人行为,依法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协会成立半年来,在抓紧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会员中相继开展了《招标投标条例》意见征求,对围标、串标问题开展调研,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机构资格的申报组织等工作。

(八)多层次、多方式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素质

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去年“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和今年“作风建设年”的要求,继续开展招投标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区县发展改革委具体从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同志,举办招投标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围绕BT融资政策解读、审查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应掌握的原则、技巧和招投标监管内容、程序及重点等内容进行学习,并邀请市监察局的同志就监察机关在建设工程活动中的执法监察做了专题报告;还应邀到涪陵区、江北区组织的培训班进行招投标知识和相关配套法规的专题讲解。部分区县、市级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坚持关口前移抓宣传、源头治理抓教育的思想,切实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时效性,纷纷采用组织会议、召开培训班的形式,在各自行业系统、单位内开展了《招标投标法》和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分管基本建设的领导和有关人员一定要熟悉和掌握有关招标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事。

二、招投标工作成效

一年来,全市招投标形势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特别是经过前几年不断摸索,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思路逐步清晰,方法和措施也逐步具体有效。

(一)国有投资项目施工公开招标率提高幅度明显

经过连续三年组织专项检查,狠抓招投标率、施工公开招标率,公开招标率较低的地区和单位认真总结,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强化管理,努力使本地区、本单位*年度施工公开招标率达到70%以上。从目前各地区、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数据来看,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明显提高,特别是去年低于70%的多数单位提高幅度较大,除个别区县、企业外,其他单位都实现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

市级七个部门直接监管的项目效果较好。据统计,市水利局全年对112个水利(水务)工程项目实施了监管,其中公开招标110个,合同金额7.47亿元,按项目个数和合同额分别计,公开招标率分别达到98.21%和99.42%。市交委对92个公路和水运招投标项目的招投标进行了监管,合同额约为31亿元,公开招标率100%。市建委对127个市管国有资金项目进行了监管,合同额37.1亿元,分别占市管项目241个的52.7%,市管项目合同总额96.7亿元的38.37%。其中:公开招标合同额31亿元,占83.56%,比去年又有新的提高。

(二)以打造统一监管平台和统一交易平台为重点的招投标监管机制有了突破性进展

在今年的工作中,部分区县继续探索有效的招投标监管体制和机制,将打造统一监管平台和统一交易平台作为解决目前招投标问题的突破口和有效措施,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效果。

一是建立和强化统一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或监管领导小组。涪陵、永川、巫山等区县设立以党委或政府领导挂帅的招投标领导小组,研究重大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规范招投标管理行为,审查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方式。合川区、丰都县、大渡口区、经开区还规定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审批无论哪个行业的项目统一由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提交政府常务会或领导小组会审定,不再由领导个人签字审批。上述政策实施效果非常明显,较好地解决了招投标政策政出多门、招标方式多头报批的混乱局面,招标率、公开招标率都处于全市前列。

二是打造统一招投标交易市场,规范招投标程序。部分区县政府从提高监管效率、统一交易程序、实现公开透明的目的,针对当前各部门自设交易市场、市场运行不规范的状况,进行了大胆改革。涪陵区、巫山县取消部门设立的交易市场,设立了全县统一的工程交易中心,不分行业所有项目均入场交易。永川区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政府直接管理,规定全区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矿山出让、产权交易等均入场交易。巫山实施近一年来,招投标程序得到规范,公开招标率从去年73.17%提高到今年的92.68%。

(三)招投标行政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机制进一步得到强化

监察部门继续坚持关口前移,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多种形式的再监督。同时在今年工作中对三个方面作了进一步强化。一是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管部门与行政监察部门的投诉案件移交制度。该项制度加强了行政监管部门与行政监察部门的互动,强化了对违法违纪责任人的追究;二是根据检查结果开展廉政谈话。市监察局对*年度国有投资项目公开招标率低于50%的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对个别单位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打招呼,敲警钟。三是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市监察局把检查的公开招标率列入对各区县监察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实行量化打分,督促监察系统抓好监督工作。监察部门与行政监督部门的联动,对招投标活动的违纪行为,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

(四)行业自律机制开始形成

*市招标投标协会成立半年来,通过创办内部刊物和网站,及时宣讲政策、反映行业动态,为会员服务;开展了围标、串标问题的调研;在会员中广泛征求对国务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市招标投标条例》的修改意见,形成专题修改意见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协会在年内组织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职业水平。

尽管全市招投标工作成效显著,在防止腐败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认识不到位、程序上违规、制度不完善等老问题依然存在,有些问题在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招投标制度的实施认识不到位。虽然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市领导再三强调,但个别领导干部程序违规、随意审批不公开招标的情况依然比较严重。二是招投标规定相互矛盾的现象有所抬头。当前,市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文件在具体程序和监督管理上规定的差异使得区县在规范招投标工作方面无所适从,而地方立法的尚未出台更使招投标体制、管理等方面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无法得到明确和规范。三是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例如,少数项目单位以招商引资、税源外逃、时间不够、垫资建设等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信息披露不充分;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招标;围标、弄虚作假;低价投标、高价结算等等。四是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力。各部门对查实的问题多采用纠正解决,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处罚较少,出现了行政监管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一高一低”现象。五是招投标监管队伍不健全。由于缺乏对从业人员的执业标准要求,加之监督执法人员调整频繁,大部分行业监管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三、*年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

*年,*市的招投标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政府关于招投标工作要有利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有利于构筑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的要求,加强招投标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着力推进《*市招标投标条例》出台,继续总结和探索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机制,研究建立招投标信用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规范招投标程序,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服好务。

(一)着力推进地方性法规出台

市级相关部门继续配合市法制办对《*市招标投标条例》开展的立法准备工作,尽快通过市政府审查,报市人大审议,争取*年内出台。

针对目前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日益猖獗的情况,按照国家要求推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时研究出台管理办法。

(二)继续推动以两个平台建设为核心的招投标体制机制创新

发挥和完善*市招标投标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对招标投标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统一协调。在总结巫山、涪陵、合川、永川等区县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招投标统一监管平台和统一交易平台建设。

(三)加强对协会的行业指导,发挥协会的自律作用

协会要围绕全市招投标工作部署,加快协会自身建设,强化自律功能;开展行业评比,建立“红黑榜”;开展培训交流,提高会员业务水平;协助政府监管部门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招投标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研究建立招投标指标考核体系

对招投标工作进行量化分析、量化考核十分迫切,市政府对该项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市级相关部门将在2005至*年统计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研究,逐步形成统计指标体系。

(五)加强招投标监管队伍建设

稳定、充实招投标监管队伍,强化现有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和整体监管水平。

(六)开展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教育,建立职业水平考评制度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组织好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和培训工作,尽快推行执业准入制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注册认证后方可执业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