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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失地农民就业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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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失地农民就业管理报告

根据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按照第一阶段关于开展领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到*就失地农民创业、就业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失地农民群体及就业现状

从*年以来,因*矿肥基地建设、株六铁路复线建设、马遵公路建设、城镇建设及公益设施建设等因素,*市共征用农民承包土地1.35万余亩,占当年农村土地承包面积22.53万亩的5.98%。因征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承包土地的农民达到1.26万人,占当年农村土地承包人口19万人的6.63%。按照政策规定批准农转非7265人,占失地农民的57.6%。这部分失地农民群体,虽然得到了征地补偿,但解决长久生计是一个大问题,就业成为第一需要。按全市农村劳动力占人口比例61%计算,不论是否进行农转非,总体上约有7700人需要陆续解决就业问题。

在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上,*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与征地企业协商安置,如宏福公司及其下属包装制品厂安置约240人,占失地农民需就业人口的3.1%;二是协调市内企事业单位安置,如军民水泥厂、磷肥厂、交运公司、重钙厂、万亩果园场和环卫岗位安置就业约300人,占3.9%;三是经劳务公司安置,通过马场坪劳务公司组织1000多人临时就业,约占13%;四是推进自谋职业,如动员部分有条件的失地农民从事服务业,如市内营运三轮车、卖水果、卖肉卖菜、卖服装、卖早餐或夜市小吃、擦皮鞋等,约安置500人,占6.5%。除这四种政府推行的就业形式外,失地农民为了生计,部分自行外出打工,或离土不离乡,就地打工谋生。仍有少部分失地农民没有顺利实现创业或就业,仅以耕作剩余土地为业。

在失地农民群体中,有稳定工作岗位和从事服务行业者约占13.5%,有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富裕。如牛场镇东南街村朱治珍户,征地前从事种养业,年收入9884元,征地后经商,年收入16392元,收入大约增加65%。该村胡昌明户,用征地补偿和多年积蓄,修建两楼一底一个门面的楼房,门面年租金达1500余元,加上耕种剩余土地,一家人衣食不愁。经劳务公司安置临时就业和自行出外务工或在市内务工者共4000人左右,占52%,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部分还有所下降。如马场坪三堡村摆纪组18户人家,土地全部征完,在搬迁中家家都利用征地补偿款修了房屋,只有靠临时性的打工找钱维生,一旦找不到工做,一家人的生活就成问题,常常为找工作担忧。没有安置就业者约占34.5%,生活比较困难。这部分失地农民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商品经济意识差,缺乏技术和经营经验,从事商业活动屡屡失败,有的又疾病缠身,没有其它出路,其基本生活状况令人担忧。如高坪镇英坪村山冲组苏万兵户,由于素质较差,征地后没有能力从事其它经营,只有靠经营不多的剩余土地,近年来生病,不仅要支付医药费,而且庄稼也未种好,家庭生活很困难,靠民政救济维持生活。总体来看,失地农民就业不稳定和未转业人数占绝大多数,是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其就业问题。

二、引导失地农民就业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弱,面对就业竞争,由于年龄、知识、技能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求职比较困难。就*市内而言,可提供的就业空间小,人多岗少,竞争激烈,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低、非农技能差,用人单位不愿聘用。失地农民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女35岁男40岁以上的大龄失地农民,即使能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不稳定。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种地为生的纯农民,转业能力差,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失地农民,与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相比,其就业机会少,择业余地小,观念比较保守对他们择业就业影响很大。面对就业处于劣势的失地农民,政府引导上还存在一些的比较突出问题。

1、缺乏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激励政策。就目前的政策而言,种田的农民可以享受粮食直补等各种扶持政策,下岗职工可得到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各种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也是普遍面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而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就业等问题的激励政策还是空白。由于缺乏政策上的扶持,失地农民自谋职业举步维艰,有的刚起步又面临失业。

2、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效果不佳。近几年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的投入不断加大,统计的受训人数也比较多,可收效甚微,适应不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实际要求,反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3、基层组织的财力弱,服务不到位。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基层组织解决。但由于基层组织财力薄弱、权力有限,干部素质参差不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导致一些失地农民问题变成无人管无人问的难题。在组织就业上也没有好的思路,显得无能为力。

三、对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建议

失地农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失去土地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如果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引发越来越多的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解决失地农民出路这个难点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长久生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重要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通过促进就业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1、政府要加大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力度,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的分类指导,加快促进就业步伐,这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一条根本出路。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增加就业渠道,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努力提供较多的适应失地农民就业的机会。

2、从实际出发,用活国家政策,认真研究,实事求是的制定有关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在准入、贷款、行政收费、办证等方面提供优惠,鼓励和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3、将失地农民的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结合起来,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专款,有计划地对40岁以下的失地青壮年农民群众实施非农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和劳务输出实现就业。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力度,促进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遵章守纪、树立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促进用人单位吸收就业。

4、市、乡两级党政部门要加大与占地企业的协调力度,将劳动密集的工作交给当地农民做,着重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失地农民群众就业难题,另一面由于企业利益与农民群众有相当关联,可以有效减少挡工堵路发生,对企业也是有利的。同时,要加快国家造地项目进度,尽快实现矿山遗弃土地复垦种植,让部分失地农民回到土地上就业。

5、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集体企业,拓宽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空间,在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中,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既可以把失地农民组织起来,让其通过做工收入保证生活来源,又能够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6、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征地安置方式,建立解决失地农民长久生计的长效机制,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要深化征地安置体制的改革,除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征地,按既定政策实行货币化补偿外,其余形式的用地也可以按农民用土地入股分红的方式,使农民成为该企业的股东,享受企业经营成果,将失地农民的利益与企业发展融汇在一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要加快推进农民群众社会保障机制,避免部分失地农民家庭限入贫困境地,促进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