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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局党风建设工作以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弥纪办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为重点,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为目标,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监督为主要内容,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工作,为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保障。现将我局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夯实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
(一)深入领会学习会议精神。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各种会议学习《文选》和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县委、政府、县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纪检监察报,观看电视直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坚定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决心。(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自觉性,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讲政治,坚定政治立场、以身作则,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争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表率。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政令在劳动保障系统畅通。(三)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通过“上党课、受教育”、“听讲座、拓思路”、“看录像、受启示”、“搞讨论、明是非”、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进家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力度,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自重、自警、自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四)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白恩培提出的“三个一”要求,针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七.一”前夕组织全局党员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专题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教育。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孟连“7.19”事件和阳宗海水体砷污染事件、“11.28”云铜专案,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一要力戒贪欲“四管住”,即: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家属、子女;二要慎重交友。要把住道德底线、要严格自律防微杜渐、要用好手中的权、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三要算好人生“七笔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
二、加强党内监督,前移预防腐败的关口
(一)认真落实工作目标。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乡镇保障所,并下发了2009年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党委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局党政领导与局属的4个支部、9个科股室中心、12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责任制落实监督。局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自律情况、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六个着力”的要求和省委白恩培同志提出“三个一”,列入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检查对照。同时,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工作职责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并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评选的重要依据。由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办理责任追究等具体事务。(三)加强对干部任用的监督。年内提拔任用的8名中层干部都按照党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按照组织人事纪律办事,没有发生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四)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把加强党性修养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经费压缩指标和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会议管理、印刷品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制度,使每项经费支出都有制度可依。二是大力营造勤俭节约氛围。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合理使用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借助网络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和重复打印次数;压缩通信费用支出,重新核配办公电话,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三是节约后勤。规范来客招待标准和程序,杜绝超标接待;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销制度及标准,减少会议、接待、出差等公务活动的经费开支,核定车辆燃油标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着力解决作风漂浮、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杜绝了各类不良现象行为的发生。(五)认真执行科级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围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局党委加大工作力度,提出了每月讲一次廉政党课的要求,年内五名局领导分别以“两袖清风一生安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进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珍惜岗位,把握人生”、“紧跟形势,夯实廉政基础”、“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为标题开展了向下属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制约防范作用
(一)强化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加强党性修养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落实。(二)完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阳光政府四项度的相关文件,建立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全面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三)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四项制度,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作为问责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规定。对我局2009年元旦、春节、中秋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工作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干部职工有收送“红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奢侈浪费行为。(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的职能,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受理农民工投诉,坚决查处恶意拖欠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至10月查处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35起,为666人追回拖欠工资75万元。(五)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检查基金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基金监督部门组织基金专项检查和查处基金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了对各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与基金征缴、管理、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要求向人大、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积极接受人大、审计、上级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紧紧抓住责任明确、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个关键环节,进一步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抓常新,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明确局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促进局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分解。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立项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协办单位、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形成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落实。截止9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88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3.47%,县政府目标任务4000人的97%,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97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86.7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90.79%;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1098人,分别完成县目标任务20000人的1*%、州下达目标任务12000人的175.82%,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578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96.*%,按时足额支付527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6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434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91.2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5970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35.66%;失业保险参保17117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0.32%;工伤保险参保10219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62.02%,(其中农民工参保4412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89.80%),支付27人的工伤保险待遇9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8872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56.73%,支付175人的生育保险待遇121万元。
五、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加大对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结合宣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二)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从抓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环节入手,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劳动保障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中,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基金监督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五)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行评活动。把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作为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推进创建和行评活动深入开展。积极探索创建和行评活动的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提高创建和行评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