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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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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

市经合办和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线,切实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好我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过努力,呈现出社会稳定、治安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现将我单位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标准分24分,自评分21分)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综治”领导小组组长,并经常关注、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单位“综治”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会议(2009年春节前、60周年国庆前、交运包保工作和边境维稳工作等),研究和布置“综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落实。积极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单位”的重要意义。今年,在工作经费极为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

二、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治安稳定。(标准分10分,自评分9分)

一是加强领导,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在了每周召开的中心窗口工作周例会上,针对一周来的工作情况,领导每周都要召开一次窗口楼长会议,了解和解决一周来工作上的各种情况和意见,把工作做细做深,宣传和教育相结合。开展专题研究、分析,把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的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是认真及时地做好群众民事纠纷工作,因我单位的工作性质是对外窗口服务,在工作当中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不理解,有意见的情况,领导和相关窗口楼层负责人都亲自了解、处理,使得事情及矛盾纠纷得以及时解决,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化,使得调处率达到100%。有效地防止了民事、民间纠纷转为刑事案件发生。至今未发生一件民转刑案件。

三、认真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一是制定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成立了普法和依法治理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挂帅。安排了相关的兼职人员,加强机制建设,发挥组织作用,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创新普法方式,完善普法手段,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推动我单位平安创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与防范机制,确保单位内部平安。(标准分22分,自评分22分)

一是为认真开展社会综治工作,我办加强与保安公司的联系,并与保安公司举行协议,保安人员改由保安公司为主进行管理;在单位内部设置了综治工作专门办公场所,使综治责任制和治安防范责任制落实到科(室);在单位办公区全部安装防盗设施,使办公区的防范设施齐备有效;认真执行排班制度,全天24小时开展安全保卫巡逻,节假日领导亲自带班值班,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全部统一着装上班,配备警棍,做到防范巡逻人员工作开展正常。

二是积极认真配合社区警务室对辖区内开展综治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现治安范防“对内群治”、“对外联动”按照翠云区委所发文件精神,按时交纳综治费用。从人员到经费上对综治整体联动范防工程给予了一定的支持。

三是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子女无、、赌博、制贩、播放淫秽音像等丑恶现象。单位内无出租房和流动人员。无盗窃、火灾、治安和泄密案件发生。

五、巩固和提高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不断完善单位的创安工作方案,在原基础上更加详细、可行。不断完善图表、创安工作示意图等台帐,努力做到规范化。

六、抓好了禁毒防艾工作。(标准分8分,自评分8分)

积极配合公安等政法部门严厉打击犯罪。积极开展艾滋病的防治宣传工作。我单位职工及其家属子女无一人吸毒、贩毒。

七、加强青少年教育。(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定期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职工子女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禁毒防艾知识教育,组织他们在假期内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我单位无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和重点人员。

八、教育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标准分4分,自评分4分)

我单位内无刑释解教人员及五种人。

九、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标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管理,车辆实行“归位管理”,有效制止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发生。

十、开展“创建无邪教单位”活动。(标准分6分,自评分6分)

把创建“无邪教组织”活动,作为平安创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议程来抓。辖区无邪教组织和邪教人员,无外来邪教冒用各种宗教名义在本辖区内非法传教,本单位无党员、干部、群众、学生、家庭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无“×××”人员进京上昆滋事,无“×××”人员聚集闹事,无“门徒会”等其他邪教案件发生。

通过自查,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宣传不到位、不透彻的现象和信息上报不够的问题,所以自扣除4分,自评为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