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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生教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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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生教育报告

一、民生工程

1、城乡医疗救助。1-6月城市医疗救助累计救助人数2320人,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253.8万元,按19300人计,人均救助132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95元)的138%。1-6月农村医疗救助累计救助2868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58.2万元,按农村低保、五保23947人计,人均救助108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95元)的113%。

2、城乡低保。城市低保当月保障10143户、19300人,发放保障金222.1055万元。1-6月累计发放保障金1568.2375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助154.6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125元)的123%。农村低保金当月保障8689户、21800人,发放保障金91.56万元。1-6月累计发放保障金82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69.9元,完成目标任务(人均47元)的148%。

3、新建爱心超市:5个(*爱心超市总店、*爱心超市719便民店、*爱心超市三江分店、*爱心超市木门镇分店、*爱心超市*分店),完成目标任务(8个)的62%。

4、五保供养:全县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有2036人,已纳入供养,供养金每人每月150元,发放供养金152.7万元。

二、其他年度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1、双拥优抚。认真开展了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创建迎检工作,在春节期间慰问走访了重点优抚对象,开展清明节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完成了2008年城镇退役士兵及士官的接收报到,力争在8月初完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费的发放;认真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2、基层政权。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成对35个乡镇、3个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开展了村级组织“三规范一加强”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活动,对已创建的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继续做好巩固工作。目前,乡镇政务、村(社区)、组务公开率达100%,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开展了白水镇卢家坝、张华镇九台村2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谐社区与建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相结合,创建谐示范社区2个(金溪镇金溪社区、普济镇普子岭社区)。

3、民间组织管理:全县已登记民间组织191个(09年新登记41个),其中社会团体14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个(幼儿园38个)。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贫困社区互助社共有86个,涉及28个乡镇和86个村级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9个。完成了民间组织2008年度年检工作,年检率达95%,加强对未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查处率达100%,非法民间组织取缔率达100%。

4、福利彩票销售。继续加强对福彩销售人员的培训,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完成福利彩票销售851万元(其中:电脑彩票552万元,即开型彩票32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50万元的81%。

5、社会事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倡导绿色殡葬,规范公墓管理,完成公墓年检,在二季度开展了殡改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100%,违法办理婚姻登记查处率100%。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开展了“旺南线”、“*与苍溪线”的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旺南线”的联合检查工作,争创为市间平安边界。完善和更新城区和农村地名标志牌,开展地名规划工作,积极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配合省、市巩固和完善川陕平安边界的创建成果。采编《四川地名故事》23个。依法做好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对中央、省、市救助和殡葬资金管理使用和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6、老龄工作。办理老年优待证632件,积极开展了有400余老人参与的夕阳红旅行活动,完成了*县老年大学评估定级的初验工作。

7、信访工作。县民政局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置好人民群众信访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领导协同抓,层层抓落实”为核心内容的信访工作格局;给予保证信访工作在财力、物力上的落实到位。使信访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条件不断优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机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坚持了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了信访工作定期抽查和通报制度。三是实行了信访工作专人按月督办检查制度。保证了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信访件的处理落实,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民政局共接到信访97件(其中批办件80件、转办件12件、群众来信2件、市民政局督办件3件),其中涉及重建18件、救助的60件、涉及双拥安置12件,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恢复重建进展情况。

一是农房重建。截至目前,全县共需恢复重建农房26007户已经全部完工(含全县1044户特困户需重建永久性住房恢复重建及农村特困无房严重危房户减灾安居行动110户)。

二是民政福利项目建设。2009年新改(扩)建英萃、木门、万家等3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截止目前,英萃镇敬老院已完成主体工程,木门镇敬老院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万家敬老院完成招投标工作,进入实施建设阶段。另外,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成招投标1个(双汇敬老院)、进入招标程序2个(白水敬老院、张华敬老院)。县殡仪馆综合服务楼、县烈士陵园、县婚姻登记处、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

2、农房重建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积极探索建房新机制。针对灾后农房重建工作面临的问题,我们立足实际,探索建立了一套档案奠基础、一事一议定方案、一份协议明责任、一个管委会抓落实、一张明白卡保公平、一户多策强投入的“六个一”建房机制,严格执行了“农户申请—群众评议—村社公示—乡镇审核—县上审批—规划重建—检查验收”的工作程序,做到了政策公开、组织有序,破解了大规模农户重建组织协调服务难的问题。

二是全力保障建材供应。加快推进在建建材生产项目建设,建材后续供应能力不断提高,县政府出台了《*县灾区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农房重建用砖统购分销工作的通知》,实行砖厂定点分片区直供,从经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和各乡镇选派了63名驻厂监督员,专门负责农房重建建材特供和砖统购分销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并严格执行了市上出台的运输价格,保证了建材市场供应的有序。

三是多方筹措建房资金。按照“六个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亲朋赊借一点、信贷支持一点、保险理赔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破解重建资金难题。协调县信用联社将农户小额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期限延长至2年,执行最低利息,为受灾农户建房提供最优惠的信贷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协调金融机构发放重建贷款3.1亿元,兑现农房重建补助资金3.47亿元,全县农房重建累计投入达到27.2亿元。

四是大力扶持特困户建房。严格按照程序,筛选评定灾后重建特困户并纳入电子台帐管理,做到了阳光操作。动员特困户量力而行、就地取材进行重建,并逐户帮助规划,建房面积一律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按照调结构、降成本的思路,引导特困户建设砖木、土木房屋,并把异地重建特困户的地基和平场纳入了政府配套项目支持,有效降低了建房成本。县财政投入500万元作为贷款担保资金,由县国投公司担保,并以贷款户持有的金穗惠农卡作为反担保,由乡镇民政办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已向558户特困户发放贷款1117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特困户建房贷款难问题。同时,组织开展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结对帮扶贫困户建房活动,重点帮工、帮技术、帮采购物资,并帮扶资金(含物资)1100多万元。截至6月12日,全县1044户特困户农房重建已全面开工,完工986户,占特困户建房总户数的94.447%。

五是严格督促检查考核。把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纳入了“以事论官,选贤任能”目标管理,制定了《*县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考评办法》,加强专项督查督办,对完成情况实行一周两报制度,并每周一在县广播电视台上通报,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灾后农房重建任务。同时,灾后农房重建考评工作也已展开,目前已对三江等部分乡镇的农房重建工作进行了初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政资金缺口极大。我县于去年10月份申报恢复重建户18569户,后因余震或务工返乡人员等其他因素又新增7438户,共统计上报恢复重建户26007户,共需重建补助资金4.86亿元。截至目前,上级只给我县下拨重建补助资金3.01亿元,尚有1.85亿元补助资金未到位。部分重建农户由于迟迟不能领到补助资金,意见较大,不断上访。其次是其他资金紧张,如医疗救助资金。2008年,全县共有城乡低保人口3.5万人,其中患大病需救助的达到4700人,占到了低保人口的13.5%。特别是全县精神病和癌症病患者多,其中精神病患者就有780多人。如农建乡石保明在发病时因未及时得到救治,酿成了用锄头挖死自己父亲的惨剧;化龙乡化龙村二社李果将亲属砍伤,精神病人打、砸、烧等暴力倾向,严重危及家庭和社会安全。

二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由于项目需要的材料多、程序复杂,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度。

四、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㈠救灾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1、农村永久性建房补助资金。根据补助政策规定,中央、省级应补助资金30017.36万元,县级应配套资金4906.24万元;上级下达指标29623.64万元,上级实际拨付农房重建补助资金30201.02万元,目前已拨付乡镇补助资金30137万元。资金到户情况方面,备乡镇按照开工兑付30%,主体完工兑付40%,竣工兑付3O%的方案,已兑现农户17301户,兑付补助资金23242.07万元。

2、自建过渡房补助资金。上级财政安排4395.6万元,实际支付4395.6万元,涉及农户21978户。

3、农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上级财政安排20306.52万元,已通过“一折通”发放14541.44万元,涉及农户81736户。剩余资金5765.08万元,按照维修加固包干使用的规定,我县目前将剩余资金转为农房重建补助金,暂时用来弥补第二次申报新增重建户资金不足的问题。

4、三孤五保人员灾后重建资金。上级财政安排3870万元,已安排100万元。

5、农村敬老院灾后维修加固补助资金。上级财政安排400万元,已安排完毕。

6、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上级补助17611.34万元,已支出17570.57万元,结余40.77万元;后续生活上级补助3630.2万元,已拨付3567.15万元,结余63.05万元。

7、地震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上级补助8万元,涉及16人,已全部发放到位。

㈡强化各类救灾款物的管理监督

1、建立和完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救灾物资使用安全、高效。我们及时转发了市、县关于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使所有灾后重建项目资金都严格按文件、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2、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程序。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二是设立专户,强化管理。根据市县重建委的要求,设立了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政府补助资金专户,对各级各类农房重建政府补助资金,一律通过专户进行规集和拨付,坚持封闭运行和专人管理,专户专帐核算。三是规范重建资金的申报使用程序,即:各乡镇提供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包括重建档案,资金发放台帐等),由民政局审核后签署意见,交县政府分管县长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批,按审批意见及时拔付资金。杜绝各类非正常现象的发生。

3、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管。按照要求,各乡镇要把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拔付凭证复印件送县财政局备案,由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监督管理,并不定时派工作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资金按规定安排使用,对截留、挤占和挪用以及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五、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我局历来非常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主要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来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国同志任组长、分关机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安排了3名兼职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二是建立了长效机制。从民政工作特点出发,按照市县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要求,继续围绕效能建设“七项制度”、“三服务”效能承诺、“双七条”标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制度。使之成为一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制度。三是做好“五个结合”,加强政风行风。一是把政风建设与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二是把效能建设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相结合,三是把政风建设与提高为民解困能力相结合,四是把效能建设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五是把效能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通过“五个结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创建良好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