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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廉政教育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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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廉政教育发展报告

同志们:

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有新提高。坚持典型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了“读报促廉”活动、“两个务必”教育和“宣教月”活动。对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的落实和反对奢侈浪费行为《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坚持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进行廉政谈话12次;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考核、廉政述职制度,建立廉政档案90份,有9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述职。

(二)惩处腐败与保护干部相结合,查办案件工作有新成果。加强了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实施署名举报承诺办理、案件移送、案件责任等制度,通过执法监察等专项工作,拓宽了案源。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41件,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526万元。为8名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地澄清了是非,对11名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教育、挽救和保护了一批干部。

(三)专项治理与制度规范相结合,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市中小学校推行了“三不准”、“十公开”制度,完善了学校收费监督卡制度,清退不规范收费2300元。实行了农村财务收支预算审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发放了涉农收费监督卡,减轻农民税费负担69万元,人均减少60元。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52次,品种198个,总金额229万元。深入开展了“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召开了民主评议听证大会,对12个重点单位进行了评议。

(四)全面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源头治腐工作有新进展。加强了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拟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审批的透明度,行政审批事项由477项减少到273项。开展了“收支两条线”的专项检查工作,查出有问题的单位11户,收缴违纪资金118.9万元。推行了行政告诫、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制度,国有土地出让27宗,实现总收入3341万元。应招投标建设工程23项,招投标率达到100%,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383万元,节约资金100多万元,节支率达7%。加强了国债资金、社保资金的执法监察。

(五)制度建设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新推进。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六项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了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走访调查和问卷调查,走访企业120户,召开座谈会3次,下发问卷100余份,对有些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通过暗访,对2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案件进行了公开处理。深入开展了对收费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出违规收费19项,及时纠正处理违规收费11项,收缴违纪资金2.6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的主动性不强;有的部门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基层单位违反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问题仍然存在,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反腐倡廉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乏力。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一年,是落实党代会精神,实现“再造一个绥芬河”宏伟目标的起步之年。在新形势、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面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廉洁从政,关键是自己管好自己。增强自律意识,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的原则,促进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个根本,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组织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文献,利用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通过理想信念教育,真正解决“当官为什么,有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发挥党风廉政教育潜移默化作用,使领导干部努力实践“为政要廉、办事要公、用人要当、作风要实”的要求。

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着重抓好“三个清理”、“两个纠正”、“一个落实”: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全市各党委、纪委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切实抓好党内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经常听取群众意见。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承诺、廉政述职、廉政测评、廉政考核工作,认真执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继续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职务消费情况报告与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党风巡视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促廉作用。要通过学习认识《条例》、坚决执行《条例》,不断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权力真正置于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努力实现阳光防腐。

(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有效手段,必须高度重视办案工作,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要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处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在破产程序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教育、卫生等部门严重违法乱纪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要注意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加强案件审理,保证办案依记依法进行。在查处案件中,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发挥查处案件的整体合力。要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既严格执行法纪,又正确运用政策;既惩处腐败分子,又要教育干部,保护干部的积极性。要拓宽信访渠道,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要通过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专项审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努力做到疏而不漏,不纵不枉,使广大干部群众对纪委办案充分信任。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人民利益至高无上,有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虽然看起来情节没有腐败大案要案那么恶劣,但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对社会的影响更直接,在一定程度上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更严重。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纠风和专项治理的核心内容,加大工作力度,一抓到底。

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规范拆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以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深入推进“三个专项治理”。一是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肃查处乱办班、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各种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及招生考试的管理监督。二是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查处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完善药品定价机制,严肃查办价格违法案件。三是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执行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继续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办“行风热线”,推动作风转变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治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领域

大力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1)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纳入法制化轨道。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保留审批项目的规范工作。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取消的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管理的效率。(2)继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新机制,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加强对国库收付中心运行情况的后续监管,以防止在改革过程中出现新的腐败问题。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取消各部门、各单位的“小金库”。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规范资产处置办法,探索房产类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办法。(3)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招投标中心的功能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工作职能。(4)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和完善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领导干部辞职制度,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重视审计结果在干部任用和奖惩中的运用。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大对资产评估行业的清理、规范和监管力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

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要在行政机关和各部门逐步推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强机关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抓好两镇政务公开,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强化监督。要在医院、学校和其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防止村务公开“回潮”和“反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召开民主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以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法人员违法、司法不公等问题。要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依法管理监督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

(五)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今年是市委确定的环境整治年。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营造重商安商富商的舆论环境、周到细致的服务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吸引力强的政策环境和重信守诺的信用环境。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和职工行为。认真抓好为经济建设服务《六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一站式办公的新形式。通过市委党风巡视员、市政府特邀监察员和百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监督工作,查找和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问题。深入开展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明察暗访活动,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纪违法案件列为市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对刁难勒卡、乱收乱罚、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拖拉梗阻等问题,损害客商、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予以坚决曝光和严肃查处。

(六)强化保证措施,确保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委、政府部门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部门要各负其责。要通过抓责任分解、任务细化、督促检查、考核追究,使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已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了各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明确了工作标准、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要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一年两次听取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制度,强化各级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的责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当好表率,切实履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铁先要自身硬。要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把纪检监察干部这支队伍建设好。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好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神圣职责的重要组织保证。要以做“四型干部”为目标,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开展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纪守法、清政廉洁”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做坚决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