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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20*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不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市委、市政府加强了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中纪委部署的六项规定,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清纠、核查和监督检查;完善了领导干部考廉制、廉政承诺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强化了党风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和明察暗访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查办案件工作持续深入,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市纪委加强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对违纪人员回访制度,充分利用信访线索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教育、保护和惩处。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件。其中反映经济类问题的15件,反映组织人事类问题的3件。这些信访举报件涉及党员22人、监察对象19人、科级干部20人、一般干部2人。25件信访举报件现已全部查结,查结率为100%。全市共立案查办违纪案件19件,其中行政立案5件,党内立案14件,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的3件。结案率100%。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不断加强,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公路三乱”问题基本解决。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中小学的不合理收费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卫生市场上的“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加强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双评”考核办法。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情况,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等,积极开展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三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源头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行政审批项目得到进一步精减,财政管理“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经费包干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人事工作全面实行了考核责任制、推荐程序制、民主协商制和研究讨论票决制。在此基础上,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警务公开的推进,促进了廉政勤政和民主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市纪委积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及时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党风党纪、党政纪条规宣传教育等系列化的活动为载体,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加强了委局机关纪律建设,建立了固定学习日制度,积极开展了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及微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从总体上看,去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不容盲目乐观,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些规定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有些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党内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都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克服和改进。
二、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及牡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以创新的精神,规范的机制,求实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按照上级纪委的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今年在继续抓好中央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十个不准”的贯彻落实。
⑴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⑵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⑶不准默许和授意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⑷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⑸不准没有明确任务的出国;⑹不准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入住高级宾馆和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⑺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⑻不准向企业事业单位转移费用、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及其它铺张浪费行为;⑼不准设账外帐、小金库;⑽不准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生日、乔迁等机会大操大办。对这些“不准”,要通过开展专项举报、专项检查、审计监督、集中清查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纠正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国企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要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重点抓好对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五不准”规定的落实。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是基础。必须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做为保廉洁、促发展、治根本、管长远的首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作为教育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的重要讲话,把艰苦奋斗教育放在首位,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4月份组织一次科级干部学习十六大精神、党风党纪条规知识的考试,考试成绩载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5月份在*日报开辟党风廉政宣教专栏,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政纪条规教育。三是6月份在全市开展廉政公益广告语征集活动,并将入选的作品制作成廉政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播放。四是把6月份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有组织地开展系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侧重进行党的纪律教育。五是结合干部培训班,每期进行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六是办好《党风廉政教育文章选编》,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是关键。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必须做到强化监督,强化管理,预防在先。要坚持完善领导干部考廉制、廉政承诺制和经济责任审计制“三项制度”,继续实行“两员”监督、明察暗访组监督和基层纪委党内监督等“三项监督”。要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重点推行省委提出的“三必谈”和“三必做”制度。即:提拔任职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群众有反映时必须进行警示谈话;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做出廉政承诺,年终必须向上级党委、纪委写出抓党风和廉洁情况的总结,个人或家庭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干部管辖权限向纪委报告。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服务于经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决地贯彻落实到案件查办过程之中,为经济发展排除障碍,扫清道路。
突出办案重点,确保高压态势。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各级领导干部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准说情,更不准袒护包庇。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宽严相济,切实惩恶扬善。党的纪检工作,必须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努力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查办案件要着眼大局,立足全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效果,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地处理各种问题。一方面,对与民争利、人品低下、官德恶劣、腐化堕落、口碑极差的决不姑息养奸,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另一方面,要从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旗帜鲜明地支持广大干部放手搞改革、干事业,并为他们撑腰壮胆,对因经验不足而出了问题,但没有中饱私囊的干部,要大胆地加以保护。对他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热情帮助其改正;对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干部搞好回访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受到诬告的干部认真澄清事实,予以正名。同时对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惩治腐败分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诬告陷害者,从严追查,从重惩处。决不允许不干事的整干事的,说空话的整干实事的,不正派的整正派的。切实做到通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职能作用,惩治违纪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鞭挞空谈者、追究诬告者,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注重治本作用,发挥综合效应。对已查结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分析,从中发现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发案规律,查找案发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通过“连打带罚”,让腐败分子政治上声名狼藉,经济上倾家荡产,提高腐败的成本和风险。
拓宽案源渠道,增强办案合力。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下基层接访、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鼓励群众信访举报,引导人民群众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拓宽案源主渠道。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落实查办工作,完善信访署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同时通过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专项审计、扫黄除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多方位拓展案源。加强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挖掘案件线索,拓宽办案思路,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三)纠风治乱,规范执法,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优化环境这一主题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坚持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相结合,以强化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为目标,集中精力在关键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加强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中小学乱收费、食品卫生市场、公路“三乱”等问题的专项治理。进一步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等工作。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加强与司法机关和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打击“吃拿卡要”和“三乱”行为的力度,坚决查处影响经济环境的人和事,维护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部门和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采取不明确对象、不固定内容、不事先告知及临时抽查的方式,丰富行风测评的手段,增强实效性。按照省纪委的要求,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和无偿代办制为主要内容,在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部门开展“六项制度”推进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适合推行的具体办法,确保落实到位。
规范执法,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各司法、行政和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要围绕环境建设加快思想换位,责任定位、服务到位,严禁执法工作的随意性,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倾向的蔓延。对利用执法搞创收的,要立即进行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有利于环境建设为第一准绳,想问题办事情首先考虑与全局的关系、对环境的影响,要严守政治纪律,不准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当面“马上就办”,背后“拖着不办”。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系,不生搬硬套死抠条文,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运用,让干起来的投资者欢心、留下来的安心,考察来的放心、准备来的动心、还没来的活心。对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投诉的问题要快查快结,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今年,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把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纳入工作之中。不能因企业的不规范行为,给一些部门创造违法执法的依据。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国债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要围绕经济环境开展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继续加大源头治腐工作力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体制转换中滋生腐败现象的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出现,客观上要求我们在整个反腐理念上要紧跟腐败动向的发展,在战略上实现两大转变,即从原来的标本兼治以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原来的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关口前移。反腐败抓源头的工作,就是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规范“三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巩固、深化、提高”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基点,着眼于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对保留下来的审批、核准事项,要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审批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的自由裁量权。财政制度改革,要按省委的要求,集中力量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规范执收部门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大清理乱收费的力度,降低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成本。对确需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坚决贯彻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加大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力度,把审计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稳步实施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监督。要在原有的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抓好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有变动的单位政务公开方案的报批审核工作,推动这些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后有取消审批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已取消的审批项目,仍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继续公开、继续审批的现象。推行网上政务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网站,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尚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在“*政府视窗”上设立政务公开的网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效果。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构建保廉体系。要借鉴外地建设招投标中心的经验,积极探索,加紧运作,使之尽快进入实质性操作,发挥作用。逐步将各类建设工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水利、交通工程项目发包、政府采购以及产权交易和其它需要市场资源配置的项目等纳入其中,实行统一信息、统一报名受理、统一开标评标、统一管理专家库、统一市场监管。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要认真做好政府管理部门与有形建设市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与执行机构的彻底分离。逐步推行投标单位黑名单制度、资质降格制度、评标专家回避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管理和分级监控”机制。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规避招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工程发包、搞“明招内定”,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问题;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案件,一定要认真严肃查处。对造成事故的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领导保证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反腐败斗争全面负责的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必须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每半年要专题分析研究一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和不断深化。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抓好任务分解、检查指导、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突出问题的解决。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的自觉性,以坚强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今后,凡是部门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成绩,主管领导同步受表彰;如果哪个部门或单位出现问题,就要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只要有责任,就要落实到人头,追究到个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格追究。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按照省纪委提出的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干部的号召,从内部运行机制入手,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风建设,适应时展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在全市开展好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把培养“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作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在学习方法上,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灌输型向主导型转变,着力提高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轮流主持和主讲制度;建立外出学习考察专题汇报制度,凡参加市以上单位组织的学习考察,回来后都要在学习会上作介绍交流。在学习内容上,要由专业性向综合性、由业务性向知识性转变,着力拓宽知识面。要聘请外单位领导和专家为纪检监察干部开设业务知识讲座,拓宽干部的知识面,扩大工作视野;要通过自编教材、自编案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在培养目标上,由专职型向协作型、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重点抓好“四全员”制度,即全员写信息、全员搞宣传、全员办案、全员办信访,各职能科室、各基层纪委要加强配合协调,交流业务知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顶岗培训、下派锻炼、岗位轮换、提拔重用等方式,实行多岗位锻炼。二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建立民主制约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班子成员的个性特点,扬长避短,建立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制,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相互配合协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会议议事规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要决策出台之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防止和杜绝办人情案,要在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等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纪委常委会讨论案件等重大事项时,每位常委都要发表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举手表决或书面(签名)表决制度。三是加强行风建设,探索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督察组,负责对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要发挥市委党风巡视员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通过相应的形式将纪检监察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努力,真正把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同志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