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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审批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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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行政审批发展报告

各位代表:

一、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强化打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以严打整治为重点,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重点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44件,比前五年上升47.9%,判处罪犯1783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工作中,始终坚持“稳、准、狠”的严打方针,坚持依法文明办案,确保办案质量。2001年11月,虞洪兵等多人毁坏*市清泰房开公司投资开发的商住房,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厉打击犯罪,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我院在区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在公安、武警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虞洪兵等6名被告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公开审判,旁听群众达200多人。该案当庭宣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庭审教育功能,五年来,共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281人。并积极做好少年犯的回访工作,坚持每年一次到省少管所对*籍少年犯进行回访,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同时,强化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创办法制学校、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来,在全国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法制通讯稿860余篇,送法到校60余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3条。

五年来,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省高院、团省委和全国妇联授予集体二等功、“青少年维权岗”和“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强化调处职能,促进协调发展。大力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在人身、财产、合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关系,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各种利益所具有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702件,其中民事纠纷案件4626件,经济纠纷案件2076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52.67%和9.5%。及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处理涉及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利益的案件,防止可能引发的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切实做到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安定人心、维护秩序;认真审理涉农案件,维护农民、农业承包户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妥善处理婚姻、债务、损害赔偿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纠纷,努力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诉,化解矛盾,共审结这类案件1637件,调解结案的占51.4%;细心审理“三养”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及时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维护正常的社会信用关系;积极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和完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依法规范审结了27件企业申请破产案件,盘活了存量资产,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五年来,主动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举办法律讲座16次,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和能力。

强化行政审判,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和支持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65件,比前五年上升282.35%,同时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土管、城建、环保、计生、渔政等行政裁决案件226件,推进了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进程。特别是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出发,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衢黄公路和坊门街旧城改造等案件,依法慎重执行,保障了城市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强化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以争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改进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969件,比前五年上升46.67%,执行标的额2亿余元。认真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调整充实执行力量,文明规范执行;推行执行流程管理,增强执行透明度和对执行工作环节的监督;指派专人负责执行裁决工作,施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推行“申请人举报制”、“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债权凭证制”等新的执行方法,以强化当事人的执行举证意识,提高执行效率;出台执行往来款、物管理规定,有效地防止了执行款、物拖延交付和个人存放现象的发生;依法采用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用足强制手段,五年来,共对273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使一大批“老大难”案件得到了执行;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汇报执行工作情况,通过“集中执行月”、“交叉执行月”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合力。在2002年开展的打造“信用*、信用*”集中执行月活动中,一批被申请人为行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案件得到了自觉履行,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

开展司法救助,帮扶弱势群体。为了让有理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我院积极落实司法救济制度,努力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先进性。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五年来,共实施司法救助172件次,决定减交、免交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计13万余元。

二、法院改革逐步推进

我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为目标,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尝试和落实了一些改革措施。

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入口,进行审判制度改革。1998年,新一届法院班子组成后,为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首次引入竞争机制,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改变了干部任用上的传统模式。随着用人机制的逐步完善,我院全面实行了立案与审判、审判与执行、审判与审判监督的分离,部门职责进一步明晰,审判活动主要环节之间的制约机制基本形成,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得以加强。积极推行执行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按照上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体制的要求,成立了执行局,规范了执行权的运行,促进了执行方式方法的改革。

以科学运行机制为核心,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将原来的告诉申诉庭一分为二,分别设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加强立案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2002年7月,我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设立了立案大厅,大厅内分设诉状登记、审查立案、收费、送达等窗口,实行柜台式一条龙服务,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庭的文书送达、开庭排期等职责统一由立案庭行使。排期开庭公告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布于众,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群众的监督,有效地避免了开庭日期的随意性,增强了办案期限的计划性,促进了审判管理的公开化和秩序化。

以强化庭审功能为重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采用“诉辩式”的庭审方式,合理分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组织当事人公开质证,规范认证运作,公开裁判,把开庭的全过程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现在,所有案件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便审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案件,在审理程序上予以简化。改进庭前准备工作,将庭审准备程序和开庭审理程序分离,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使审判法官从庭前繁杂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搞好庭审,提高庭审效率。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办案节奏。规范庭审活动,实行规范用语和使用法槌制度,树立司法文明形象。实行证人当庭宣誓制度,规范证人出庭作证行为,增强法庭严肃性。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认定及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改进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施行《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制度》,提高送达效率。实行再审案件听证制度,增强案件再审的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

三、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队伍素质是实现法院工作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赢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关键所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必须从健全制度抓起,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监督;必须从班子自身抓起,发挥表率作用,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从教育培训抓起,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努力提高法官职业技能。

抓班子建设。首先是带头学习理论。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其次是带头抓作风建设。在“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和“创平安年”活动中,党组一班人带领部分中层干部先后走访了辖区乡镇和社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排扰解难,及时制订出台了首问责任制和各项便民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第三是带头抓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坚持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促进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抓政治学习。我院始终坚持将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置于首位,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三讲”教育、“双思”教育、“三个代表”学习教育、“一教育三整顿”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努力提高法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几年来,先后推出“双休日法庭”和“流动合议庭”,方便群众诉讼,对260余起案件巡回审判。在巡回办案期间,还不失时机地对治调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辅导。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全院干警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全院共有67名干警先后立功受奖,19个集体受到表彰。

抓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法官攻读法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提高业务素养。五年来,我院法官队伍学历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大专以上学历从1998年的68.8%上升到81.9%,大学本科学历从1998年的7%上升到26.2%。抓短期的业务培训,先后参加或举办《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行政诉讼法》、执行工作实务和WTO知识的培训,并于2002年分批选派中层干部赴上海徐汇区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提升了中层干部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了对入世以后审判工作的适应能力。

抓内务管理。一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长接待日制度,并汇编成册,分发给每位干警,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干警的行为。二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成立审判监督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评查,并以院长督办令、通报令的形式加强对案件审限、质量的监督。三是成立监察室,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自我监督,促进廉政执法。四是制订出台院机关行政管理规定,实行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开管理制度,构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

四、“两庭”建设成效显著

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首要的是“两庭”建设。五年前,我院的办公用房和审判场地十分紧张,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审判工作的更好开展。因此,我院把1998年确定为“艰苦创业年”,把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并扎实有效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的人民法庭建设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先后撤销了城关、城北人民法庭,从人、财、物上不断调整、充实花园人民法庭,改善软、硬件建设。2000年经省高院考核,花园人民法庭被授予“省级五好法庭”荣誉称号。2002年区划调整后,我院及时充实加强航埠、石梁人民法庭审判力量,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

狠抓审判大楼建设。为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和审判改革逐步深入的客观需要,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大力加强“两庭”建设。1998年底征地21.34亩,动工建设审判综合大楼,在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建筑面积达1100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于2002年2月投入使用,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审判改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我区的法制建设增添了新的亮点。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人民法院审判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法院工作必须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时也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年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积极争取支持,主动接受监督。出台了《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若干意见》,我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工作,都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及时研究,及时办理,认真落实。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监督法官审判和执行工作,通过召开律师座谈会、印发“法官寄语”、实行挂牌上岗等多种形式,努力拓宽监督渠道,把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列入社会视角。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院深深体会到,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法院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只有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法院工作才能全面发展;只有强化大局观念,自觉服务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改革开放,法院职能才能充分体现;只有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公正效率为主题,审判工作才有立足之本;只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审判机制,法院工作才有活力;只有紧抓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人民法院才能树立良好形象。

五年来,我院虽然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两庭”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要。有的法官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重视,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不强,精神状态不佳,超审限办案、超期限执行等质量问题依然存在;还有少数法官廉洁自律不严,审判作风不正,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威望。二是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对有些故意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制裁措施和手段不够有力,少数案件得不到及时执行,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严肃执法的形象。三是法院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独立、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四是执法环境仍不够理想。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哄闹法庭、殴打法官及其他暴力抗法事件仍有发生。五是执法条件仍有待改善。办案经费困难,配套设施滞后,不能适应审判工作更好开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六、今后法院工作思路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公正效率为主题,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法院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着力抓好审判、改革、队伍三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坚持“严打”方针,总结“严打”经验,准确适用法律,严惩抢劫、强奸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惩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环境。二是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增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识,努力创造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涉及弱势群体的各类案件,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三农”案件,依法保护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依法公正审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要通过行政审判有效地化解行政纷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完善。四是努力缓解执行难。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执行队伍的作风建设,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行考核,确保执行权公正运行和执行效率的提高。

以法院改革为动力,努力推进制度、机制创新。依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与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法院管理制度,努力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审判机制;要全面推行排期开庭制度,按照定案件、定程序、定法官、定开庭时间和地点的要求予以排期;要继续探索和推广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要逐步规范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要不断深化审判管理措施和审判监督改革,进一步强化立案庭审判控制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案件管理的力度。

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选任法官,确保准入的人员从一开始就具有良好的条件和较高的素质。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强化法官职业意识,提高法官职业素养;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两手抓,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多层次、多形式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职业技能,确保目前尚未达到《法官法》规定学历的现职法官到20*年符合任职条件;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法官职业形象,继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法院内部的纪律约束,加大对法官违法审判的追究力度,防止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要进一步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约束法官业外活动,促使审判人员养成良好的司法操守。

以争取支持为后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与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将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接。要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加强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逐步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争创新业绩的关键五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齐心协力,艰苦奋斗,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