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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依法行政能力和交通行政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讨论了文明执法对构建和谐运管、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性和深远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了以所长刘建明为组长,副所长昝向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运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制定了2009年法制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和任务,为强化运政执法,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
为提高广大营运业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营造良好的运政执法外部环境,我们结合“五五”普法,加大了法规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媒体、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方式,全方位、多途径的宣传道路运输法规,为运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我们散发宣传单500多份,在城镇悬挂横幅5副,张贴公告200多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2场次,达到了墙上有字、报纸上有文、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的立体宣传效果。二是严格执行《忌语》和《禁令》,实施人性化执法。我们把《忌语》和《禁令》上传到《老河通》网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制作成宣传牌,悬挂在明显位置,时刻警示执法人员。三是设置法规咨询岗。为了及时解答营运业户的疑难问题,了解道路运输政策法规,我们在业务大厅增设政策、法规咨询岗,安排一名精通业务,熟知法规的运政员专职负责道路运输法规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四是加大法规宣传的财力、人力投入,扩大宣传面。我们在资金紧缺的情况,挤出宣传经费万余元,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
(三)、实行阳光作业,规范执法行为
运政执法涵盖客货运输、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站场经营与服务,涉及开业、办证、发牌、审验、停歇业等诸多环节的行政许可,是经济建设的前沿工种,是一个社会敏感性强的行业。因此,在运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过程中,我们按照“交通改革攻坚年”的基本要求,以王静同志为榜样,信守“十不”承诺,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服务,赢得了社会的肯定,业户的满意,树立了文明执法新形象。
1、文明执法,公开透明。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准则,要求执法人员落实在日常管理和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过程中。首先,我们不断的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行“运政服务四制”,树立亲民、爱民意识。其次是公示法规,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道路营运开业条件、行政许可程序与时效、行政处罚程序、依据及标准、便民措施与“十不”承诺等公示在运政大厅,上传到《老河通》网上,还设置执法监督岗、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一切实行阳光作业,深受营运业户的好评和信赖。
2、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运政管理对象涉及到南来北往的车和人,流动性大,在查处违法违章过程中,不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业户,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只要违法情节一样轻重,危害后果一样大小,一律执行同样的处罚标准和额度,不罚态度款、人情款、关系款。文明规范的行使行政职权。暂扣车辆是一项极易引发矛盾的行政强制措施,我们在行使该项行政职权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文明规范,慎行其事,对符合暂扣法定条件的车辆,掌握充分确凿证据后,依法实施暂扣措施。扣车时,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证件,送达省厅监制的《暂扣证》,并认真仔细的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和法律责任。对确有违章但证据不足或主动接受处理的,不强行扣车。严肃认真的办理运政案件。一是坚持“违反程序不执法”。从查证、立案、告知、陈述、申辩、送达到处罚,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禁止跨越程序,事后补制文书,严禁压缩法定时效,认真履行告知义务,自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证据,不偏听偏信,主观臆断,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仔细分析案情。三是适用法规准确,裁量适当。四是卷面整洁,文书制作规范,法律述语正确,表述精练明了。五是定期公示违章违法处罚结果,提高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3、组织专项整治活动,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最近,我们集中力量在全市境内开展了大规模“打非”、“打黑”专项整治活动。组织20多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小组,早上6:00上路,深入到重点线路和区域,对营运车辆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一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黑车”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对取得货运经营许可而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非法载客的小货车、农用车等车辆给予重点整治。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罚款额度。我们采取严惩重罚,加大违法成本的手段,使农用车、小货车违法载客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农用车、小货车非法载客行为明显收敛,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经营环境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我们正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在近期出台。
4、依法许可,诚信服务。我们在实施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中,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服务。一是向社会定期公布道路运输供求信息,供营运业户参考。二是公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程序和开业条件,严格履行“当时办的不过点,当天办的不过夜,限日办的不过期,当我办的不推拖”的诺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不属于本机构受理范围而不受理或不予许可的,以文字的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及应完备的资料,减少申请人财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损失。特别是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作中,为方便业户,我们把业户须备的资料制成卡片,送发给业户,使业户一目了然,不仅方便了业户,也提高了办事效益。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到了没有依据不收费,在办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时,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积极处理道路运输投诉,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我们设置了专职机构——道路运输投诉处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协调、受理投诉工作,对外公开投诉接待地点和热线电话*,建立了投诉登记台帐,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投诉回复制度,对每件道路运输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查处,并向投诉人反馈查处结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
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取决于人的因素。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按照《实施形象素质工程,创一流法治环境实施意见》要求,分期分批的对执法人员进行轮流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才上岗,否则,自费参加下批(期)培训,直至合格后上岗。目前,我们组织学习培训6次。运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树立了良好运政执法形象,为推进道路运输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了一流的法治环境。其次是结合个案分析,理解、吃透道路运输法规的立法宗旨和精神,更好的运用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为了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管,防止不良现象发生,我们实行稽查、处罚、收费三分离制度,即稽查人员将违章行为交给办案人员,暂扣证件交给业务人员,办案人员接案后调查取证,作出处罚意见,业务人员根据分管领导签批的处罚意见,收取费款后放车退证。稽查人员、办案人员不得私自扣留证件,将车辆放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工作纪律与考勤制度》、《重大运政案件审查制度》等,使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自查评价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成立了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对工作重点、如何履职、教育培训和考核办法,均作了明确要求,并与相关科室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2、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较好的维护了道路运输事业的秩序和发展环境。认真开展运政执法自纠自查活动,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办案,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无错案,在此基础上全力推进“一站式服务”和便民服务措施,但仍需增强服务意识和便民意识。
3、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在严格执行“执法四制”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但在执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死角和盲区,执法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4、积极预防和化解市场矛盾,有效扼制交通行政争议。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发生,在监管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争议,较好的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威严和运管部门的形象,促使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打造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基础。大力宣传道路运输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但执法队伍适应新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着重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确保运政执法公正、公平、合理。
二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省厅统一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及时规范公开公示交通道路运输政策法规及重大运输信息。
三是按照“交通改革攻坚年”的总体要求,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加大便民措施的落实力度,努力提高运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把襄交法(2009)83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作为运政执法的一面镜子,时刻警示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规范文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改正不足和缺点,努力创建和谐交通、和谐运管,以文明规范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道路运输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