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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应当充分肯定的是,近年来我县社会治安一直是好的,总体形势比较平稳。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在社会治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政法机关广大干警无怨无悔、顽强拼搏,克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主力军的作用,为全县人民创造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治安防范中存在薄弱环节,引发犯罪的因素还大量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亟待加强。具体表现,就是今年以来杀人伤害、拦路抢劫抢夺、破坏电力设施、入室盗窃、团伙犯罪等刑事案件明显上升,其中杀人、伤害案件6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81.8%;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2起,比去年同期上升62.5%;团伙犯罪涉案85起。特别是入室盗窃、拦路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案件共发生143起,到了近乎猖獗的地步,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1%,它既直接拉动了刑事案件总量的上升,又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给我县对外形象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人民群众有意见,政法干警有责任,县委、政府有压力。
作为社会稳定的晴雨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影响安定的刑事案件高位运行,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很复杂的。对此,不能简单的对比,如去年有“非典”因素的影响。从宏观环境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制度变革、体制改革触及到的社会深层次矛盾开始凸现出来,贫富差距、地区差距的逐渐拉大,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人民群众思想活动的差异性、多变性明显增强。有研究表明: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阶段既是经济的高速增长期,也是社会转型期,还是犯罪的高发期。到今年底全县GDP总量预计完成38亿元,人均GDP可达9500元,约合1100美元,处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在全市、全省、全国社会治安形势都不容乐观的大背景下,我们怎样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积极应对挑战,是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破解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要求我们在发展的进程中要统筹兼顾,不仅要加快经济发展,还要维护好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不仅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全力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考验和检验。从我县实际来看,治安形势严峻也暴露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制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司法、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普法力度不足,法制教育方法不新、形式不活,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致使一些人法制观念淡漠,极易一时冲动产生犯罪;少数人对社会、对家庭缺乏责任感、社会道德出现错位,为一己之私往往挺而走险。特别是中小学校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德育的主体作用发挥的不充分。今年全县中小学都增设了法制副校长,应当说这一举措是好的,但从这段时间看,部分副校长没有履行职责,部分学校法制课只是挂在墙上、印在纸上,而没有落在实处。当前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的弱势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重要原因,据统计,自2003年以来县法院判决的刑事犯罪中青少年竟占到了30%的比例,这方面我们必须认真反思。二是治安防控体系存在薄弱环节。防范组织不健全,如部分村街“两会一队”没有建起来,有的村街治保、民调、巡逻队有名无实,给盗窃财物、破坏电力设施等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一些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内保机构、制度不完善,措施不落实,物防、技防不到位,导致屡屡失窃。此外,一些单位只注重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没有把广大群众吸纳进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去年抗击“非典”期间社会治安井然有序、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关键就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是我们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的结果。这条成功经验,我们必须坚持下去、弘扬开来。三是政法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近几年公、检、法各机关始终注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刑事案件共立案461件,批捕嫌疑人152名,判决人犯134名,树立了良好的司法、执法形象。但是,由于我们在防控能力、侦查能力、办案能力等方面,还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应对复杂治安局面的水平还不高。同时,近年来国家和上级政法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提倡执法为民、以人为本。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这方面理解上存在偏差,打击力度有所降低,办起案来缩手缩脚,致使一些刑事、暴力案件深查细纠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致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没有及时得到应有的制裁,存在着潜在的治安隐患;在少数案件判决上,由于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没有做到顶格处理,惩治效果不明显;“严打”期间,一些案件惩治不严、标准不高,对犯罪没能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这里也暴露出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从主观因素上来看,一些乡镇、工委和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对社会治安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存在着一手软、一手硬的倾向,抓社会治安力度不够,投入的精力不多,采取的措施不硬,社会治安工作中涉及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一些关键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致使我县基层基础工作和治安防控体系相对薄弱的现状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我们评价乡镇、单位和部门的工作,不仅要看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和事业进步等硬指标,还要看治安状况和社会稳定等软环境;不仅要看职工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还要看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可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稳定是前提和基础,稳定压倒一切,抓发展考验的是执政能力,抓好治安工作考验的也是执政能力;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是政绩,两者不可偏废。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站在讲政治和维护县域改革、开放、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社会治安对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作用;对于加快发展,实现“争先.翻番”目标,建设“平安固安、诚信固安、效率固安”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尽快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
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是当前全县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到“两个坚持,一个确保”,即:坚持打击与防范并重、治表与治本兼顾,坚持社会治安社会管、综合治理综合治,确保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为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加强以下四项工作:
1、坚持开展“严打”斗争。既要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不遗余力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又要从我县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实际出发,努力提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当前,要把严厉打击杀人、伤害,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破坏电力设施,团伙犯罪等五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重中之重,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深挖细查,利用特情固定证据,不断提高侦查破案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命案必破”。检察院、法院要充分体现依法从重从快的刑事司法政策,快速批捕,顶格判处,形成对“严打”整治斗争高压态势的整体合力。同时,加大治安重点部位、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对城镇繁华区、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寄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四类案件多发地区,对非法制销和储存危险物品、以暴力手段垄断行业生产经营、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和邪教等各类突出治安问题,要制订具体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年底前要见到明显成效。总之,政法干警要在斗争中历练身手、锤炼作风,坚持高站位、讲原则、严执法、办铁案,坚决做到什么犯罪严重,就狠狠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除恶务尽、务求实效,力求通过重拳出击,扬正气、压歪风,把政法机关的威严打出来,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压下去,让群众安居乐业,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2、大力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守土有责”的意识,端正对群众的态度,从思想上解决好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竭尽全力为群众解决困难。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要尽最大努力迅速解决好,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于解决的,要勇于与群众交流沟通,向群众讲明政策和解决办法;对法律、法规所不允许,违反现行政策,超越权限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决不允许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态度“冷、硬、生、顶”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民转刑案件。要认
真分析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因素,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信访苗头等热点、难点问题,要切实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四不出”(农村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乡镇;城镇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单位;系统内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每个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干部负专责,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在“两节”前开展两次集中排查活动,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以后每季度至少摸排一次。通过深查细排,掌握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权,及时发现辖区内的各类隐患,制定控制和化解措施,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消除因基层不稳而导致治安问题增多的现象。
3、抓好防范体系建设,创建平安固安。围绕落实县委《关于创建平安固安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工委要在配齐、配强村街两委班子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年底前每个乡镇、工委要有20%的典型村街健全“两会一队”,实现领导、组织、任务、制度、报酬“五落实”,基础条件较差的村街可以暂时聘请村中有威望,热心群众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村情民情联络员,及时反馈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苗头,两年内所有村街都要达到“五落实”标准;城镇社区要在加强居委会建设、配强街道干部的同时,建立院户联防小组,做到楼有楼长、小区有负责人,建立健全院户联防网络;城区办事处要强化职能,切实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加大对城区内各居民点、物业小区的管理。同时,各部门要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到位。首先要落实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要求,有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内部单位的财务室与公安机关110联网,金融部门要安装录像监视设备,居民小区要安装各种技防设备,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要有人检查,重要部位要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其次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建设部门要结合城镇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进社会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和娱乐市场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卫生部门要加大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贸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安全保卫,减少和防止安全隐患事故,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防范。另外,还要高度重视组织发动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能力、发现能力、排调能力和化解能力,把激化矛盾的各种因素和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按照全社会动员,全时空防范,全方位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效能。总之,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形成公安指导、部门负责,全社会群防群治、共同参与的大治安格局。
4、切实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创设浓厚的社会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从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文化素质入手,不断创新理念、改进工作方法。新闻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加大普法力度,通过“政法在线”节目、“法律进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宣教形式,一方面培树典型、弘扬正气,及时报道维护稳定的新经验和重要成果,宣传人民群众、政法干警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英雄事迹。同时搞好警示教育,用现行案例说法讲法,使人民群众受到法制教育。共青团、教育部门要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做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全县中小学都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年底,县委政法委、综治委将专门组织督查组对全县中小学生德育和法制教育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使教师自觉将法制教育渗透到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去,通过言传身教,使让学生从遵守学生守则开始,增强法制意识、纪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社会治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做好社会治安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总体思路,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竭尽全力维护我县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保持来之不易的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好势头。
1、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现在已近年底,正是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同时也是各类治安案件,尤其是“两抢”、盗窃等刑事案件的高发期。为此,全县各级党委、部门党组要统筹兼顾,将社会治安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县委、县政府要一如既往的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支持政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努力当好政法机关的指挥部、政治部和后勤保障部。要坚持科技强警、政治建警和从优待警,即使财力紧张,也要筹措资金,保证物防、技防投入,落实政法干警的各项待遇,保证政法机关正常履行职能。在实行县级领导社会治安包保责任制的基础上,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直接坐阵指挥,把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治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凡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要按照县综治委制定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坚持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一把手的责任。
2、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有大局意识,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不能推、不能拖,有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真正在我县形成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强大合力。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及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各级党政领导抓维护稳定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部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氛围。信访部门要认真协调、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疏导、化解矛盾。教育、文化、建设和劳动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都要从自身职能出发,主动参与维护稳定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3、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当前随着一些治安隐患的日益增多,一些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决不能打无准备之战,等到问题发生再设法解决,必须超前谋划,提前制定完善各项处置预案。公安、消防、综治、金融、教育、城建、安全监察等部门要尽快制定社会控制、治安、紧急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预案。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出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一旦发生问题,能够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要切实加强值班接待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带班值班。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窗口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出现问题随时解决。县委、政府两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工作的检查,对领导干部不带班、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一旦发现要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要注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做到信息通、情况明、渠道畅、反馈快。对出现的重大刑事暴力案件和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绝不允许发生漏报、瞒报、迟报的问题。
同志们,实现社会治安工作明显进步,事关全县发展的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县委相信,只要大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高标准完成社会治安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争先.翻番”目标创造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