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加强公墓建设报告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加强公墓建设报告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民政局加强公墓建设报告

一、我市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经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性公墓1处,即北山亭陵园,占地面积52亩,可建墓穴6000圹。全市还有经批准建设的村镇公益性公墓16处,重点项目搬迁点公墓13个。据统计,自20*年以来,我市每年死亡人数约3200人,经火化后,10%安葬在合法经营性公墓,20%安葬在公益性公墓,30%安葬在非法公墓,5%寄存在其他设施,35%安葬在自家坟墓。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大都能够执行民政部、省、市公墓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本着“绿化荒山、开发荒山、造福群众”和“绿化与建设同步”的理念进行建设和经营,公墓设施不断完善,公墓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大大改善了生态环境。市殡葬管理所对全市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搬迁点公墓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了完整的档案,并输入电脑统一管理,对已审批的公墓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发放《安葬证》。同时,还抓住清明节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机,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但是,部分地方和建设工程机构建公墓时,以需搬迁坟墓安置群众为由,虚报、盲报建造圹数,扩大土地征用范围,扩大建造规模进行经营出售,从而达到以墓养墓的目的。还有对于非法建造的公墓,有些职能部门未能充分履行职责,过于依赖罚款,滋生了滥建坟墓的势头,这些都直接威胁着殡葬改革进程。对此,我局特制订了《*市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20*-2*0年)》,并于20*年11月27日专门向市政府领导提交了《坚决制止私人乱建经营性公墓的呈阅件》,同时还专门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但效果还是不够理想。

二、我市公墓建设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成因

(一)公墓建造形式比较单一:早在*年,我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土葬改革区就有了排圹式公墓,*的排圹式公墓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由于排圹式公墓有效制止了私人乱埋乱葬现象,大大地减少了占地面积,因此,在乡镇大力推广兴建。但是,当时我市还没有成立殡葬管理所,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划,造成排圹式公墓随意发展。直到20*年我市全境实行火葬,推行节约殡葬用地,这种排圹式公墓才初步得到控制。目前,我市建有经营性公墓、城市重点项目搬迁安置点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三种,基本上可以满足各个层面群众的需求。

(二)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起步较低:我市村镇公益性公墓大多数未经规划部门设计,由村镇自发形成,集中安葬地演变而来,节约用地和管理水平不高,有的村镇公益性公墓任由丧户选点安葬,布局不合理,比较混乱,也不符合民政部、省、市公墓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三)非法公墓仍在继续建设和经营:自20*年开始,民政局每年都对公墓建设和管理进行两次以上大规模清理整顿,大多数非法公墓被清查,非法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非法公墓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仍在继续非法建设和经营,破坏了自然环境,严重阻碍了全市殡葬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我局多次严厉查处,但还是未能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建造和经营现象,无法彻底根治。

三、近年来我市公墓清理整顿情况

(一)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出版物、标语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工具,加强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对殡葬改革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此引导和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特别是今年,我局以“2131”工程为宣传平台,制作专题殡葬改革宣传片,深入到各村(居)进行广泛宣传,让电影与殡葬改革法规一同走进千家万户,产生强烈的社会反晌,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对公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自20*年殡葬改革实施以来,我局根据省、宁德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所有公墓(包括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清查、编号立档。对有审批的公墓发放安葬证,分片专管落实到人。同时,为了打击私人建坟行为,市领导、局领导和殡管所的干部职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私人建坟进行打击,每年的行程达上万公里,并把“三沿五区”内的各种坟墓全部进行深埋,从而为公墓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据统计,几年来,我市共捣毁私人新建坟墓216座,捣毁旧墓翻新325座,深埋绿化1526座,在社会上引起震动,有些人想违章建墓的念头得到有效制止。但因殡葬管理所人员和经费紧缺等原因,造成监管不够力度,没能及时到位,还有全市上下也没能完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些群众殡改意识很淡薄,因此,使得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旧坟未迁、新坟又添”的现象,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我市公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为打击乱建公墓之风,遏制个人非法滥建公墓势头,加快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步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殡葬改革成果,我局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市政府要重新调整充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各级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级殡葬管理执法机构,配齐配强工作班子,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工作新局面。各乡镇(街道)、龙安党政一把手,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好本辖区的殡葬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牵头协调,强化检查指导,加强骨灰管理,进一步提高火化率,从源头上解决乱建公墓问题;城建、国土、林业部门要各负其责,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占地毁林乱建公墓行为;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成效作为文明乡镇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进一步推动科学文明丧葬新风的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切实把殡葬改革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推进行风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殡改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部、广电局、新闻中心、文明办、城建、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和民政局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出版物、互联网等传媒工具,广泛宣传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宣传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事和在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掀起宣传活动的热潮。要重点突出《安葬证》的宣传,使广大群众深知《安葬证》的重要性,避免群众购买无《安葬证》的坟墓。

3、严厉打击非法公墓,确保公墓建设健康发展。各乡镇(街道)、龙安党政一把手作为清坟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和所属单位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的情况,建议市委、市政府采取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街道)、龙安进行考评,任务完成好的给予奖励,完成不好的取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比资格,而且要逐级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市殡葬管理部门要采取“堵、清、疏”相结合的办法对乱建坟墓进行有效治理,把治理重点放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迁坟上,放在制止坟墓的翻建上,进一步巩固扩大治理非法公墓成果。特别是工程项目建设的迁坟,要实行“谁迁建、谁负责和民政监督”的做法进行迁建,不得非法乱建。

4、加强公墓、骨灰楼堂的审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墓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严格按规定控制墓地面积,倡导艺术化、园林化生态公墓建设,严禁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走出公益性范畴,违规进行经营活动;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市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20*-2*0年)》的要求,从现在起市政府应停止对公墓建造的审批,将现有需安置的骨骸、骸瓶等全都统筹安葬在已审批的公墓或搬迁点内。若确需建造公墓的,也应按照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塔)建设要求进行审批为妥。

总之,殡葬改革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向前发展,大力倡导文明丧葬新风,理顺殡葬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全面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完善和规范公墓管理制度,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北翼滨海旅游工业城市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