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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水平。合理规划部署
充分认识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和完成建档任务的紧迫性,各县(区)要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建档工作中好经验和办法,对存在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提出对策办法。各乡镇卫生院要全面动员,除留下正常开展业务的医务人员外,其他人员实行“包村入户”将建档任务逐级分解,村医的配合下,整村推进,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对在建档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慢性病人,要动员其进行健康体检,以完善档案信息。
要加快电子化进度。各县(区)卫生局要充分发挥省卫生厅举办的全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培训班学员的作用,建立纸质健康档案的同时。利用现有师资力量,对各乡镇卫生院电脑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及时指导解决电脑操作中遇到问题。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软件厂家“省华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请求协助解决。
对全市今年建档工作任务按季度进行了分解,市卫生局根据全市目前建档完成情况及全年工作任务。
二、规范建档工作。提供档案服务
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要求规范建档。当前,各县(区)建档工作中。健康档案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两部分。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学和社会经济学等基础信息以及基本健康信息。应包含:
1.人口学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民族、身份证件、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
2.社会经济学信息:如户籍性质、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类别、工作单位等。
3.亲属信息:如子女数、父母亲姓名等。
4.社会保障信息:如医疗保险类别、医疗保险号码、残疾证号码等。
5.基本健康信息:如血型、过敏史、预防接种史、既往疾病史、家族遗传病史、健康危险因素、残疾情况、亲属健康情况等。
6.建档信息:如建档日期、档案管理机构等。
二)主要卫生服务记录主要指是从居民个人一生中所发生的重要卫生事件的详细记录中抽取的重要动态信息。按照业务领域划分。与健康档案相关的主要卫生服务记录应包含:
1.儿童保健: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儿童健康体检信息、体弱儿童管理信息等。
2.妇女保健:婚前保健服务信息、妇女病普查信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孕产期保健服务与高危管理信息、产前筛查与诊断信息、出生缺陷监测信息等。
3.疾病预防:预防接种信息、传染病报告信息、结核病防治信息、艾滋病防治信息、寄生虫病信息、职业病信息、伤害中毒信息、行为危险因素监测信息、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等。
4.疾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肿瘤、重症精神疾病等病例管理信息。
5.医疗服务:门诊诊疗信息、住院诊疗信息、住院病案首页信息、成人健康体检信息等。
三、严格工作措施。加快建档步伐
一)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建立并完善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内容之一。各县(区)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应实行当年按规定建档比例全额预拨,居民健康档案补助经费。次年考核据实结算;超过规定建档比例的费用,转入下一年度结算。对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绩效工资制度。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经费的拨付与健康档案建立的数量和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奖惩结合,充分调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建档积极性。同时,要协调财政部门,将健康档案的保管保存、日常运行维护、人员培训以及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相关经费投入。
二)建立通报制度。加强进度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健康档案进度月报制度的通知平卫函发〔〕73号要求,建立健康档案进度月报制度,确定专人,及时审核、汇总,规定时限内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市卫生局将把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纳入全市农村卫生重点工作管理,按照全市进度要求,对建档工作滞后以及出现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数据错误、建档率下滑等情况的县(区)要在全市通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市卫生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上报的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及对健康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各县(区)卫生局要提高对培训工作的认识水平,积极选派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与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相关的培训,提高开展建档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力。同时,要在本县(区)范围内建立定期培训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针对建档人员和管理使用人员的工作培训,重点强化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使其掌握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目前,全省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与省级新农合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各县(区)卫生局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基础信息进行校对,提高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无法校对的人员信息,需重新采集并录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健康档案建立人员要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与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日常卫生服务工作实现健康相关信息的数字化采集、整合和动态更新,做到数据准确、服务快捷、方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