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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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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管治报告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管理和亲情服务并重、保障合法权益与打击违法犯罪并举、人员数量适度控制与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并联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综合管理的机制,切实落实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各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二、目标要求

实施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的总体目标是:经过努力,我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体制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完善、服务到位,外来人口流动合法有序;新市民生活有住所、工作有岗位、素质有提高、权益有保障;使外来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与我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实现城镇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成为建设和谐的有生力量。到年全面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镇新增外来人口“两集中”居住点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二)全镇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定率80%以上,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接受技能培训率达80%以上;逐步落实最低工资保障。

(三)全镇已建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达90%以上。

(四)全镇外来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率达90%以上。

(五)全镇外来人口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的免费检查和治疗达80%以上,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到85%以上,外来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0%以上。

(六)全镇建立及时清偿民工工资和惩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机制。

(七)全镇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

(八)全镇外来人口接受法制教育、素质教育面达80%以上。

(九)外来人员犯罪率比例控制在3‰以下。

(十)建立新市民居住证制度,落实新市民待遇。

(十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体制,确保编制、机构、人员、经费的全面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谁用人、谁负责”,房屋出租“谁出租、谁管理”,管理服务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部门负责原则。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开展管理服务工作,确保规划指标的实现。

(三)依法管理与真诚服务并举原则。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外来人口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文明办事;同时,也要加强外来人口管理,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以服务代替管理。

(四)保护合法权益与引导履行义务并举原则。既要切实维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和纠正侵害外来人口合法权利的行为,又要引导鼓励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履行市民义务,遵纪守法。

(五)控制总量与提高素质并举原则。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根据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总体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引导和督促用工单位招聘有文化、素质好、遵纪守法的外来务工人员,使我镇外来人口的增长量与总量得到适度控制,质量有所提高;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等,切实提高外来人员的文化修养、道德法律意识、市民素养、岗位技能,确保外来人员素质与我镇三个文明建设相适应,使我镇人口结构得到改善,人口素质得到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和谐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履行职责。

1、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综治、公安、司法、劳动保障、计生、文教、工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

2、建立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设在当地派乘爸行摹鄙柚魅?名,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3名,分别由综治办副主任和派出所副所长担任;民警、协管员为工作人员。

3、村(社区)、企业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在村委(社区委员会)、厂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人由村(社区)主任、企业分管领导担任,人员由警务室民警、治保干部、民调干部、妇女主任、外来人口协管员和保安联防等组成,可与“多位一体”村(社区)综治办联合办公。

4、各村(社区)、企业和镇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履行职责,有效组织实施。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1、统筹安居建设。各村(社区)、企业和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安居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要结合农村“三集中”和镇、村区域调整等把外来人口安居工作纳入统一规划,研究制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外来人口“两集中”建设扶持政策,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新建经济实用、设施齐全、租金低廉的外来人口公寓,改建闲置、废弃的厂房、学校、仓库等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区(点),扩建原有的“两集中”点,确保到年全市新增外来人口“两集中”点居住面积2万平方米。鼓励有经济条件的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试行房屋租赁服务社工作,有组织地集中承租出租私房,建立相对集中管理新机制。

2、强化就业保障。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使新市民同等享受无障碍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职介机构要按规定为外来人员提供职介和培训,并提供优质服务;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和打击侵害外来务工人员的违法、违规及犯罪活动的力度,依法取缔非法中介机构,维护职介市场秩序。努力提高用人单位与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年达到70%,年达到80%,并指导帮助他们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督促用人单位为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劳动生产安全。逐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待遇,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工资问题,公平仲裁劳动争议,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3、落实新市民待遇。有关部门要在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病、社会保险、证照办理、科技申报、岗位聘用、资格评定和劳模评选等方面做到和本市市民同等待遇。

4、加强素质培养。全镇各党组织、人民团体要加强对新市民中的党团员、工会会员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他们的组织意识,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他们成为新市民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带头人;对新市民中的优秀分子,要加强教育培养,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团组织中来。工会组织要提高入会率,年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率要达到70%,年达到90%。要通过市民学校、法制学校和技能培训等形式,在新市民中广泛开展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市民素质教育及岗位技能培训,加强“三爱三守”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新市民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努力成为崇道德、守法纪、讲文明、敬业爱岗的新市民。教育等部门要重视对新市民子女的教育培养,把他们纳入我市青少年道德法律教育体系,使新市民子女从小就获得较好的教育培养。全镇外来学龄儿童少年的登记采集率达95%以上。

5、严格管理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外来人口管理措施,把管理的任务、责任和义务逐层分解到每个单位、每个人,着力构建“以房管人、以岗管人”的新机制,努力提高预防、发现、打击极少数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外来人口的登记率要始终保持在90%以上,出租户户主、用人单位、中介机构等治安责任书签定率达95%以上,加强外来重点人头的列管,经主动提供线索的打击率达60%,确保外来人员犯罪率在3‰以下。

(三)务实工作,筑牢基础。

1、加强新市民民本化管理服务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和深化“新市民亲民理事会”等民本化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切实把新市民组织起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各级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劳动、教育、司法等部门要经常指导、帮助新市民解决居住就业、子女上学、维权帮困、纠纷调处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发展新市民治安志愿者、信息员队伍,其中外来人口信息员比例面上不少于30%。

2、试行房屋租赁服务社建设。根据“托管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经过广泛宣传发动,引导房主自愿委托签约,使私房出租户和外来人口得到有效管理和服务。

3、强化法律教育与服务,建设外来人口聚居点调解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来人口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依法受理外来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认真排查、妥善处理涉及外来人口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疏导化解,努力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发展壮大民调组织,200人以上外来人口聚居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年达85%,年达95%以上。

4、切实做好外来人口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疫情检测,切实做好防病工作,提高健康素质,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的免费检查和治疗达80%以上。外来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年达80%,年达85%。外来少年儿童入学入托凭证率达100%。外来儿童和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年达到70%,年达到80%以上。计生部门加强对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生育管理,广泛开展计生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做到与本地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婚育证明查验率达85%以上,计生管理服务率达80%以上。

5、强化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镇按照500:1的比例配齐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派出所负责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使用、培训,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提升整体素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加强考核,兑现奖惩;重视专职外来人口协管员的待遇,在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他们;确保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工作尽心的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的可靠力量。重视和加强用人单位等专兼职协管员队伍的建设。

6、落实经费保障。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村、单位外来人口协管员经费由各单位承担。按照税费征缴规定,加大出租屋房产税的征收力度,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的顺利开展。

7、强化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外来人口信息动态管理体系,要加强对外来人口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共同的信息平台。镇外管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信息的管理、维护和交流,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四)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1、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具体部署。

2、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向纵深发展。宣传媒体要开辟专版专栏,反映工作动态,介绍典型经验,宣传先进事迹;各村(社区)、企业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

3、严格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镇相关部门要围绕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的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奖励办法,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本意见所称的新市民,是指在我镇办理暂住证后,连续生活、工作、学习一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或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生活来源,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外来务工(农)、经商人员及其子女。

本意见所称的外来人口,是指离开户籍居住地,跨省、市、县(市)来我镇登记、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员,既包括外来人员的子女,也包括户籍不在我市、关系挂靠在人才市场的各类专业人才,但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