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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省司法厅《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区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为目标,强化宣传教育、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区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自省司法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法律服务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服务科,并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监督工作,为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司法局职能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区司法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将执法规范化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年初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基层司法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完善制度,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日常管理到位。重新修订了《区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区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不断强化对全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各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政法部门开展的执法公开活动,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各科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司法所工作制度30余项。制做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桌牌,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任务、各科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基层司法所的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事项上墙公示,将所有执法依据、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汇编成册,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聘请了5名政风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执法行为到位。所有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先经局机关、区法制办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执法,凡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目前共有5名干警通过考试考核后取得了执法资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科室及时将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整理,确认执法权限、职责、义务与责任,做到全面、具体、准确。
三是执法责任到位。建立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要责任、法律服务科科长负直接责任的执法责任制,对违反执法责任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要求执法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做到一案一卷,手续齐备,装订规范,方便查阅。坚持每季度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半年对案卷进行一次评查,年终进行奖惩考核,做到了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今年以来,共进行了4次检查,2次案卷评查,抽查案卷230份(公证案卷100份、法律援助案卷30份、律师、法律工作者案卷100份),案卷质量全部合格。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为了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召开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警认真学习了省司法厅《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物权法》、《公证法》、修改后的《律师法》、司法部新出台的法律服务《两个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业务技能和职业职业道德水平。结合全区开展的“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思想,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司法为民。二是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必须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上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营造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动态考核机制,并将律师、法律工作者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坚持月检查、季考评,年终考核,季考评结果在区网站公示,并将考核结果与年检注册挂钩,今年对考核合格的17名律师,35名法律工作者准予注册。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规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上半年,对2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投诉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违纪人员予以暂缓注册。在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做到持证上岗,用语文明,礼貌待人,至今未发生一起因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投诉等事件。
四、服务大局,全力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我们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平安建设开展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在全区开展了“百名法律顾问进百村(进社区)”活动,结合新农村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职能,组织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深入基层,派驻到农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协办公证等法律服务,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室,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等项规章制度,统一设计了各类标牌式样,公示法律服务内容和法律顾问联系电话,确定每周二、周五为法律服务日。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机关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责任制,并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法律服务人员等级动态考核,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二是组织全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人员参与全区开展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将一些业务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吸收为区普法讲师团成员,经常组织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和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全区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法律六进活动。三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作为法律服务人员考核的一项内容,要求每人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在基层建立了1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了办案补贴,有效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协助做好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和信访案件办理,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稳定提供服务。与此同时,在各司法所建立信访联席制度,选派业务素质强,政治理论水平高的律师包抓镇办,协助镇办司法所处理信访案件,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化解纷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五是公证工作以创建部级文明公证处和市青年文明号为目标,强化素质教育,健全内部管理,严格办证程序,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办证质量,维护公证信誉。主动服务政府、服务基层、服务“三农”,连续两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公证质量优胜单位”,今年被省公证协会联络组评为“公证质量十年零投诉单位”。
五、存在问题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司法行政干警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在服务中程序不够规范。三是一些站所档案管理不够规范。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干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教育,完善政务公开、执法公开、科学决策、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不断将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