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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干部国土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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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干部国土法律知识宣传工作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根据市委、市政府六部门《关于开展全市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等部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全区2镇7办125个行政村,236名村干部进行了三期每期三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教育培训效果,现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国家和省、市有关“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通知下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局长全面负责,宣教科具体组织,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领导小组,一方面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司法局等部门,抽调领导和专职人员,组成培训联络机构,制定方案,联系教材,落实师资,安排场地。3月份订购《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宣传画册》各300套,做到村干部人手一册。5月中旬,区5部门联合下发培训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包抓培训的领导和工作人员。7月初,区委组织部下发《培训通知》决定7月10日-7月25日分三期对村级两委会主要干部进行培训。在每期培训中,区政府主管区长、市局领导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等成员单位都派领导参加。

二、精心组织,落实任务

此次培训工作,由宣教科具体负责,在培训前组织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具体部署,落实责任。一是严格考勤,培训人员考勤报到由区委组织部和我局人员共同负责,对组织不力的镇办区委组织部给予批评,督促其人员参加培训,对未到人员集中第三期进行了补训,有效地保证了参训人数,参训率达到96%。二是严格会务管理,制定详细的会务须知和培训课程安排表,安排专人负责培训人员住宿、就餐、上课等事宜,整个培训由区委组织部、国土分局和各镇办共同协调管理。三是针对培训人员多,难管理等情况我们采取了多种灵活的管理方法和应急措施,制定了培训人员日常管理办法,饮食安全、住宿安全和防震安全等应急措施。通过这些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了培训人员、内容、效果、时间的“四落实”,保证培训工作按期顺利进行。

三、突出重点,切合实际抓培训

在培训中,我们先后邀请省国土资源厅培训中心、执法局、地籍处、法规处及市局耕保科、市局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讲课。重点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农村土地权属与纠纷调处、宅基地管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国土资源违法案例剖析等村干部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了讲座。讲授内容丰富,突出重点,切合实际,效果明显。每期培训中,安排一个下午时间进行分组讨论,局领导及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与村干部座谈,参加讨论,解答问题,消除矛盾,增进理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结合实际,每期培训结束时都安排一次国土资源理法律法规考试,进一步增强培训效果,加深村干部理论法规的认识。

通过听取市、区领导重要讲话和省、市领导专家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专题辅导,培训学员认清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和任务,加深了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理解,提高了严格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认识,明确了乡镇办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内容及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了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思路,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增进了理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此次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我们率先在全市县(市、区)开展了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普及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为此,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将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到年初有目标,年内有计划,年终有考核。逐步完善镇办村宣传培训体系。

二是创新形式,拓宽宣传培训渠道。计划每年举办一次系统的村干部培训,并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科普赶集、送法下乡等有效形式,深入广泛,面向基层,持久不懈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巩固成果,扩大宣传教育效果。继续深入持久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的同时,分层次,分阶段,在社会不同层面上,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积极营造舆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