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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状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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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状况的报告

县自4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按照“县委政府直接领导、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靠前服务、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真抓实干,通过全县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于年12月高分通过省林改验收。下面,就我县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林业及林改概况

世界自然遗产地山所在地。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60.6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91.5万亩、商品用材林169.1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94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6.1%,曾获全国百佳绿化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和省首批林业生态县等多项荣称。全县行政区域辖10个镇和1个街道,涉及林改的有110个村委会、1079个村民小组,农户3.6万户共16万人。目前,全县林地所有权林权证共发放1947本,面积249.6万亩,发证率达98.1%;全县林地使用权证共发证16557本,面积245.9万亩,发证率达96.7%;全县共有自留山683211.14亩,户数8250户;责任山640189.76亩,户数6923户。全县自留山林权证共发放8250本;责任山6923本,全部都单独发证到户;全县股权证发放3.42万本,涉及集体林地面积118.0万亩,发证率达96.6%。

二、林业产权明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权得到明晰,促进了林业快速发展。林农取得了自留山、责任山林权证,林农对自己的山林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经营主体地位更加明确,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形成了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的良好氛围。依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农从优化种植、加工技术和改变销售模式着手,,为林农增收致富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

大多数承包经营山林的村民都积极投资投劳经营好自己所承包的山场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林农发展林业事业积极性空前高涨。如富农茶叶专业合作社自林改以来,茶农对山林有了更多的自主经营权,在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本着“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紧紧围绕“大写茶叶文章,搞活茶叶经济,提高茶农收入”这一经济大目标,不断建立健全运作机制,在多方面的助推下使广大茶农从曾经响当当的龙头产业濒临“破产”的阴影中走出来,看到了希望,茶叶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红山茶叶产业得到迅速复苏。近两年来,合作社的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千多万元,茶农也看到了“合作社加农户”发展模式的优势,许多茶农都自发加入到茶叶专业合作社来,社员从原来的6户发展到了今天的112户,带动农户1020户,每户农户平均增收1万多元,社员全面覆盖鱼皇、烟竹、新山、小楣水等产茶村。红山茶叶产业坚持“合作社加农户”的发展模式,沿着正确的发展思路,促使红山茶叶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但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茶农种茶热情大大提高,茶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茶叶品牌知名度名扬国内外。

由于林改的拉动,年全县林业纯收入同比增长,林地租金由9元/亩提高到30元/亩左右。农户涉林收入年增加2128万元,人均增收98元;农户承包林地、耕山造林、发展产业,就相当于户户都拥有了潜力股,前(钱)途无量。

三、林权配套改革,进一步促进和提升了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顺利完成了以管理体制和人事改革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改革林业系统人员过多、以砍木养人的现状,通过财政核拨、核补等形式,将全县11个基层林业站和3个木材检查站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稳定和优化林业队伍,完成了基层林业部门以森工职能向生态管护职能转变的体制改革。

二是完成林业税费和林农收益权的改革。在林改配套改革中,我县严格按照市有关涉林收费的统一规定,全面清理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育林金、维简费及其它规费由林改前的260元/立方米降到目前的78元/立方米。并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实行木材采伐指标分配公示制度。同时,进一步推进经营流转建设,经营者可自主经营商品林,确保集体山林所得收益必须做到70%以上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余用于集体公益事业或发展林业产业。通过税费配套改革,大大减轻广大林农的负担,林农收益权得到了大幅提高。

三是建立完善了林业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了林业产权流转交易、融资环境。通过完善森林森林资源评估、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强化产权流转申报、评估、交易等各环节的监督指导,促进森林、林木、林地规范有序流转。至目前为止,共办理36宗林权证抵押登记贷款,抵押面积15.5万亩,评估价值3.75亿元,贷款金额12645万元。并指导建立了一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交易平台,完成了森林资源资产交易5宗,交易标的3000多万元。

四、林下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林地产出值和林农收入。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农对林地倍加珍惜,在充分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做起了立体经营开发。县委、县政府对林下经济的发展高度重视,多次进行重点部署,并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外出考察、典型示范等方式,炒热思想,激发了群众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热情。目前,我县已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将近6万亩,有培植珍贵药材和食用菌的、有种植各类良种水果和茶叶的、有养殖鸡、鸭、鹅、鱼等餐桌食物的,等等;通过发展林下经济,促使森林资源增长、生态发展、农民增收,增加林地生物的多样性,解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实现林区社会和谐发展。

如我县街道夏富村村民李某承包了本村2400多亩林地,在大兴植树造林加快绿色转型的同时,利用当地的有利资源仿野生附种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中草药铁皮石斛、灵芝等经济作物。利用林木资源培植了300亩和51个大棚种植铁皮石斛,可年收获鲜品产量约5000公斤,产值约2000万元;林下培植灵芝300亩,年收获约3000斤,产值约150万元;在搞活经济的同时,还解决了当地村民的就业问题,就以上两项种植解决了当地剩余劳力100多人,使当地的村民既能增加收入又能就近就业。

又如村民张某承包了该村1430多亩林地,开展多种经营、依托地貌优质的旅游资源,创办了以“经营林业生产为主,结合发展林下经济、养殖、农家乐为一体”的灵芝山庄。近年来,灵芝山庄总投入250多万元,目前以农家乐与灵芝收入为主,其中种植约5亩灵芝,亩产700斤左右,年产值约70万元;而农家乐“灵芝山庄”,发展绿色蔬菜、山地鸡、鱼塘养鱼、鸭、鹅及香菇木耳等本土食物自给自足,生意很红火,年经营收入已突破60多万元。与此还解决了当地村民20多人的就业问题。

五、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推进我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通过林改,林业产权得到明晰,由于受到采伐经营指标政策性的限制,落实处置权仍还是个发展难题,要使林业要素市场更加自主、更加活跃,真正落实林农林业产权的自主处置权,着力解决林农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林权登记管理机制,建立产权规范流转机制等工作仍需进一步探索。

二是林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呈出不穷的林权纠纷影响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要求调处和要求撤证、注销林权证难度越来越大;需要重新勘察、登记、审核等确权发证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调处工作机制和落实基层的工作经费。

三是由于林下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中央层面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能给予政策上和发展经费上的大力扶持。

四是生态发展已逐渐成为林业发展的主题,而当前生态补偿与林业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生态林补偿金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要大力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水平。同时,要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如建立工业企业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补偿生态区域的生态产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