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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中期评估工作内容,现将这部分工作内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实施中的做法及进展情况
近三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稳定、保安全、上水平”为中心,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为重点,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纪违法行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增强,食品药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按照“全省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八大目标,采取“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制、食品安全联合检测制”措施,县通过考核验收,成为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之一。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三年间,以强化农业“三品”和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认证,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和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为主要,在全县建成并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基地2家、绿色食品基地1家、无公害食品基地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552人次,执法车辆90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7435户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7家,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企业1106家,餐饮单位744家,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2家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同时,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测工作。共采集12个餐饮单位食品样品48个批次送检。2012年5月至10月,对94家单位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共抽样监测餐具样品509份,合格361份,合格率为71%。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2012年5月至12月,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共发放行政许可证件337份,其中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97份,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40份。2013上半年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70份,城区发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618份。共对90家餐饮服务单位餐具消毒开展了现场抽样监测,监测餐具414份,合格301份,合格率72.7%。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2011-2013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小餐饮专项整治等。2011年5月16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567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085户,整治重点区域12个,重点单位25个,重点品种130个,查处违法案件4起,没收假劣食品180多公斤,货值0.62万元。10月,全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车辆50余车次,现场监督检查高中4所、初中22所、小学13所、托幼机构4所,A级食堂2家、B级食堂5家、C级食堂36家,现场制作各类监督文书80余份。在“地沟油”专项检查中,出动14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324户,对8户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经营户责令整改。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专项整治总体情况良好,小餐饮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全县城区小吃店食品安全整体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创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创建工作目标,结合全县实际,开展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农村聚餐备案制、生猪定点屠宰和食品安全联合检测为主的创建活动,分别制定《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县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申报表》。2012年,重点开展创建餐饮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活动,推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确定城区粉阳路一带、五山堰河村、南河旅游风景区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和示范店,在示范一条街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共65家,已有3家达到了A级标准,16家达到了B级标准。以量化分级管理为主要监管手段,实行分级管理,全县量化分级管理率已达100%,其中A级单位5家,B级单位370家,C级单位209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4月18日下文公布首批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县名列其中(国食药监[2013]6号)。
【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年伊始,就制定出台了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了分解,创建责任落实到了个人。5月份,局班子成员分组组成督办专班对各乡镇的协管站建设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针对前一段时间督办工作中发现的不足正在制定解决措施,现已制作了宣传标语及宣传手册5000册,举报公示牌500块,各种软件、硬件资料正在有序筹备中。
【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充分发挥药械监管职能,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年间,对全县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91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零售企业87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村级医疗机构217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管覆盖率100%,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家,覆盖率100%,村卫生室217家,监管覆盖率94%。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办理一般程序案件61件,万元以上案件14件,涉案货值金额45万元;简易程序案件25件,结案率100%。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2起,回复率100%。监测药械电视广告54次,监测药械96品规,发现违法广告数量18品规,移送工商行政机关18件,移送率100%。GSP跟踪监管药品零售企业103家。
【药品安全专项检查】近三年,开展查处“十珍排毒强肾胶囊”等假药的专项检查、对珍珠通络丸等三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铬超标胶囊专项排查、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等。2011年8月开展的高温季节药品储存专项监督检查中,对9家存在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的情况下发立即整改通知书。9月份的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检查药品批发企业4家,医疗机构14家,暗访药品零售药店8家,立案查处1家药店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及1家药品批发企业违规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不具备资格企业。2012年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中,共立案查处3起违法销售行为。“雷霆行动”中,立案查处2起无证经营案件。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中,查处3起关于票据的违法案件。隐形眼镜经营企业专项检查中,立案查处4家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的经营企业。2013年上半年开展“打四非”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4家,查处涉嫌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案件1起,涉嫌保健食品文号过期继续生产保健食品的案件1起,非药品非法宣传功能主治等治疗功能的案件1起。先行登记保存保健食品货值金额5000余元,此项活动目前还正在紧密开展之中。
【药品抽验】三年间,针对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710余人次,监督检查12个乡镇,地域覆盖率为100%,抽样涉药单位共39家,抽样涉药单位覆盖率43.3%,日常监管抽样175批次,对抽样不合格药品的立案率100%,查处率为100%,结案率为91%;针对国家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共抽样98批次。
【不良反应监测】坚持加强对内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坚持强化工作考核奖励,确保工作落实,坚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获取外力支持,扎实推进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三年间收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755例。
【食品药品教育宣传】各乡镇建立1-2个固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阵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信息员集中轮训。结合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等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用药常识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三年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50余人次。县食安办在全县主要公路、街道两旁竖立食品安全公益广告牌24块、刷写大型墙体标语14处;所有食品企业门口均悬挂《食品药品监督举报公示牌》。利用网络新媒体定期向广大群众时令消费警示10期,连续在县电视台三套节目中滚动播出警示内容,引导全县人民群众自觉在规范餐饮点就餐。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制定印发《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推进诚信建设,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受褒奖,违法受惩处,诚信得实惠,失信受谴责”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原因及调整意见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没有履行职能,部分乡镇没有建立协管站,没有专兼职协管人员。“县、乡、村”三级联动效能不够;乡镇一级监管无队伍及经费支撑,仅靠协管员及信息员难达到实质性效果。比如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无专门部门落实。建议机构设置延伸到乡镇一级。
二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县财政目前只解决了执法大队的基本工资和部分津补贴,工作经费和抽验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经费困难严重影响了工作开展。建议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硬性规定,明确数额,方便基层政府操作解决。
三是行政监督缺乏技术支撑。县级食药监管部门没有必要的检验检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药品信息化、食品药品安全监测检测、评估评价和预测预警等技术能力建设,无法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有效在部门和地区间的互联互通,使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滞后,建议从全省层面统一解决。
四是培训力度需加强。机构改革后,我们已工作一年有余,县一级人员能力在面对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时尚显力不从心,希望省市一级能够针对这些县级弱项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