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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煤炭税收管理秩序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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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煤炭税收管理秩序工作报告

煤炭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税收的主要来源,随着煤炭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县域经济的进一步繁荣。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也成为我县税收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炭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税务机关从征管机构设置、人员调整配备、行业管理办法、组织税收收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煤炭业生产不稳定,税源隐蔽、分散,致使应税产量难以核实。加之部分纳税人税收法制意识淡薄,不建帐、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偷逃税、抗税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税收环境,阻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既不利于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切实加强煤炭业管理,整治煤炭业税收征管秩序,堵塞漏洞,增加收入,促其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整治意见:

一、认真落实部门联动,合力搞好整治

在煤炭业户中全面办理税务登记及推行建帐建制等工作,这是搞好煤炭业税收秩序的关键。在这项工作中如果没有政府支持,财政、公安、工商及煤炭等部门的配合,仅靠税务部门很难实施。因此,拟请政府成立煤炭行业税收秩序整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税务、财政、公安、工商、煤炭、国土资源局等为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联合治税。

二、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强化税源监控

为将无税务登记证的煤矿纳入正常有序的管理轨道上来,我们建议将办理税务登记作为煤炭市场“准入”的标准之一,使税务部门与工商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等单位一并成为煤矿的验资、验证机关,利用煤炭企业主管部门对小煤矿每年验证的有利时机,督导煤矿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以全面掌握煤矿验证情况,从源头上加强税源监控。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将定期通报办证情况,对拒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业户,由税务部门提请,工商部门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全面推行建帐建制,核定征收税款

对煤炭企业全面推行建帐建制、核定征收,企业必须合法记帐,如实核算经营成果,并自行按期申报纳税。帐簿的设置、种类等具体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拒不建帐建制的,税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查处,对涉嫌偷税的,由税务部门移送,公安等司法部门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同时煤炭管理部门核定煤矿产量后,抄送税务部门,以利税务部门加强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