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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民生工程”,全力抓好“两院”建设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两院”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列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目标责任制。我局将其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研究,精心规划,狠抓落实。
按照“一集中、五统一”要求,制定了《“两院”建设实施方案》,强调了功能设计的人性化和建筑色调的统一,受到刘学库市长的肯定。完成65个“两院”建设项目贷款申报工作。列入2015年建设任务的6所敬老院和7所光荣院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同时,列入件建设任务的7所光荣院和12所中心敬老院、48所乡镇区域敬老院均完成规划设计和选址,部分单位已着手进行征地工作。
同时,下大力抓了“两院”的安全管理。制定出台了《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光荣院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及伙食、人身、用电安全管理,加强医务室、特护室等设施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安全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等十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受到省厅和市领导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先后四次对全市134所敬老院和15所光荣院(疗养院)进行了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并坚持边检查边整改,投资500多万元,对安全设施进行了更新,安全系数明显提高。
(二)推进“五城同创”,切实将双拥优抚安置作为“重中之重”落到实处
一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圆满成功。积极推进“五城同创”,按照“四实五化”理念(优抚政策落实,双拥基础夯实,拥军好事办实,解决难题务实,工作人性化,机制规范化,形式多元化,联系经常化,活动具体化),大力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我市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了“二连冠”,运河区政府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对构建“和谐”、维护我市稳定、政治安定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拥军优属工作中,坚持创新机制,拓展内容,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福彩优抚”活动,投资20万元,救助困难军人家庭56户,引起驻沧官兵强烈反响。积极开展“全省十大爱国拥军杰出人物”评选活动,我市两名先进个人入选。投资30万元,新建了青沧战役纪念碑,完成纪念解放
60周年大型图片巡回展,受到市领导肯定和群众好评。二是优抚政策落实到位。争取优抚资金8000万元,并及时发放到2.6万优抚对象手中;全力做好解“三难”工作(医疗、生活、住房),重点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出台了《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将优抚对象优先优惠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共投入资金1860万元,基本解决了困难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在全省率先完成4156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767名参战退役人员、1505名涉核退役人员的统计核实工作,对这部分人员的抚恤待遇已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安置工作较好完成。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置工作改革,较好完成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申请自谋职业退役士兵236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56万元,自谋职业率达41.3%。四是军休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争取上级军休资金2000万元,全市528名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投入70万元,积极开展“和谐军休所”创建活动,加强军休所内外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三是涉军信访工作稳控有力。按照“重点人、重点县、重点措施是关键”的要求,下大力稳控化解原8023部队、原对越参战退役人员上访问题,成功化解大规模集体访6次,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推进“和谐”,具有“兜底功能”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建立
一是城镇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全市有26307户、60386名城镇困难居民纳入了低保范围,争取并发放低保金5694万元,月人均补差80.3元,比2006年提高10元。积极推进“分类施保、重点救助”,对6852户、20209名城镇“三无人员”、重病重残、子女上学以及单亲家庭等特难群众实施了重点救助,人均月补助差额115元。针对粮、油、肉、菜、蛋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对城镇低保群众每人每月补贴25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万户、8.1万人,增加近3万人,共发放低保金1472万元,人均月补助22.3元,比2006年提高4元。同时,实施分类救助,对特困优抚对象、重病重残、独生子女特困户、受教育的未成年人等特困群众,加发10%-30%低保金,确保了其基本生活。三是救灾工作及时有力。共争取并发放救灾资金2371万元,救助灾民27.4万人次。11月份,在全省率先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募捐资金457.8万元,衣被1.78万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为全市倒房户中的“三无户”、特困户房屋进行了维修和重建,确保了灾民特困户安全越冬。四是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共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897万元,救助贫困农民21917人,其中,资助新农合人员20153人,大病救助1764人;城镇医疗救助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发放救助金13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58人,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五是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6855人享受了五保供养待遇,入院集中供养4012人,分散供养2823人,累计发放资金803万元,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同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1058人次,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化
一是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扫尾工作。不断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攻克25个难点村选举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率达到99.7%。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村级民主制度,受到民政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二是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成功1个省级示范区(运河区)、9个市级示范街道、59个示范社区,社区的基层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高质量完成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社区建设”活动,受到省、市政协委员广泛赞誉。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青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实验点。
(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
民间组织管理大力培树特色协会组织,共登记社会团体32个、民办非企业15个;制定出台了《市社会团体登记审批细则(暂行)》,规范了审批登记程序。对188家民间组织进行了年检,依法撤销登记40家。殡改工作坚持将治理殡葬环境作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净化殡葬用品市场,取缔违法经营摊点5家,责令限期整改经营单位3家,没收封建迷信用品2300余件。严格治理“以罚代化”,查处偷埋土葬或大操大办案件39例;大力推广青县殡仪馆规范化管理模式和阳光服务。婚登收养工作深入开展全国规范化和省星级标准化婚姻登记处创建活动,全市11个婚登处达到省二星级标准。共办理结婚登记53143对,离婚登记6028对,收养登记217起,补办结婚登记2052起,补办离婚登记58起,登记合格率100%。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永安大道”命名工作;对市区65条次要街路、230条里巷、36个居民小区、17个商贸中心和12处名胜故迹的的名称进行了调查摸底。对设置的市区主要道路标志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成功举办了“地名渊源及由来”市民公益讲座。福彩发行稳步推进,实现销售2.31亿元;启动了以福彩助困、福彩拥军、福彩助学、福彩助老和福彩助社区为主要内容的“福彩惠民”工程。投入56万元,帮助260名贫困学子梦圆大学;福彩助社区投入30万元,援建了40个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图书室和18个文体活动室建设。老龄工作严格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发放老年优待证27000个;为119名百岁老人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生活补助金;投入30万元,开展“福彩助老”活动,救助100名特困老年人,奖励50名敬老孝老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启动市“百龄休闲广场”,惠及老人400余名;组织完成了全国“共唱和谐之歌”老年人红色歌曲大合唱赛区比赛活动。福利生产安全稳定。全市200家福利企业管理规范,为
2258名残疾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微笑列车”项目继续推进,提供医药费67万元,为300余名贫困唇腭裂患者进行了救治,手术成功率100%。积极实施“明天计划”,投资3万元,为4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手术和康复治疗。这些慈善公益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二、年工作安排
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解决民生,积极促进基层民主,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全力推进“两院”建设,确保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7所光荣院、12所中心敬老院和48所乡镇区域型敬老院建设任务,坚持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加强调度,强化督导,工程进度按时跟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全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两院”服务管理水平。
(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进一步提高城镇、农村低保保障水平。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与市、县级配套资金投入,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差额达到100元;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保障面,年底前农村低保人数达到10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2元。二是努力提升救灾应急能力。按照灾害管理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和农业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救灾资金足额列入市、县财政预算,完善灾民救助制度,确保受灾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大力提高备灾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大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严格落实五保供养资金,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理顺五保供养机构管理体制,实行
县建县管,抓好星级敬老院建设。四是提高城镇、农村医疗救助整体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医前救助与医后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做好医疗救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之间的衔接,力争把所有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纳入农村合作医疗。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工作。五是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流浪乞讨人员解决特殊困难,提高临时救助水平。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和患重病、精神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三)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
一是双拥工作。按照“五城同创”的基本要求和“五化四实”理念,全面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整体水平,加大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加强科技、智力、文化、福彩拥军,提高社区和“两新组织”(新型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拥军品位,加大解难题、办实事力度,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凝聚力量。二是优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大优抚专项资金动态管理力度,确保优待、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部分参战、涉核部队退役人员身份核定和抚恤补助有待等相关待遇的落实工作。加大《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督导落实力度,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三是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力度。积极探索“阳光安置”办法。推动自谋职业深入发展,争取自谋职业率达到55%以上。坚持预防为主,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稳控工作。四是军休工作继续做好军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职工接受安置,抓好住房改革,推进社会化服务进程。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
一是村民自治工作。继续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遗留问题和后继工作,积极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适时进行安排部署。强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培树1000个“村民自治模范村”和500个“民主法制示范村”。抓好各级业务骨干和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村务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夯实基础。二是社区建设工作。将“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引向深入,争创省级示范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适时召开全市大会,推动我市社会服务工作的广泛开展。指导做好社区居委会编制和人员规范化管理,协调落实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分年度实施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第一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完成率达到80%以上。
(五)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切实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贯彻“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指导防治,抓好基础,规范管理,扩大发行市场,力争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目标2.6亿元以上;抓好“福彩惠民工程”,搞好第七届“福彩助学”公益活动。二是老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加快推进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借鉴先进经验,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经验;加强老龄宣传和老年维权工作,抓好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三是福利生产和“微笑列车”工作。继续做好福利企业认定工作,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抓好“微笑列车”项目工作的宣传和服务工作。
(七)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培育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
围绕“五抓”开展工作:抓组织建设。积极健全慈善组织,推广慈善超市,年内2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慈善协会,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抓规范管理。完善发展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规范慈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慈善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抓活动开展。启动“慈善总动员公益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在城市街道和社区普遍建立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抓资金筹集。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不断拓宽募集领域,改进募集方式,提高募集成效,壮大经济实力。抓社会宣传。加大对慈善人物和慈善企业(组织)表彰宣传力度,培育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激发慈善意识。
(八)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一是切实抓好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给予必要的扶持和鼓励,采取灵活措施将社区民间组织纳入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抓好慈善类公益民间组织培育和管理,把更多的社会资金吸引到公益慈善事业中来。加强民间组织的行为管理,完成全市599家民间组织的规范和整顿工作。组织好秘书长、会计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区划地名工作。对市区里巷进行整顿,对无名里巷进行命名,对已确定的里巷进行设标;指导督导各县(市、区)完成地名规划及道路、里巷设标工作;拟定《建筑物名称和居民区名称规范化管理意见》,依法注册登记,规范小区和建筑物名称,逐步实现依法管理;对29条县际界线联查情况进行抽查;继续做好乡镇合并和县(市)驻地增设街道办事处或镇改街道办事处调研工作。三是殡葬管理工作。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务院新《殡葬管理条例》,推进丧俗改革和骨灰处理多样化进程。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成全省信息化联网工程。继续加大“以罚代化”的根治力度。完善好“阳光服务”和承诺服务,进一步打造殡仪服务窗口的社会公众形象。四是婚登收养工作。深入开展星级规范化婚姻登记处创建活动,16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达到省二星级以上标准。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抓好对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工作,落实好承诺服务和阳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