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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始终把“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手抓扫除青壮年文盲,一手抓巩固“普六”成果、推进“普九”进程,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自查,“普六”的各项指标已达年审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报告于下:
一、基本县情
彝良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东邻镇雄、威信,西连昭阳、大关,北与盐津和四川省筠连县接壤,南与贵州省威宁、赫章县相连。国土面积2804平方公里。全县辖18个乡(镇),135个村(居)委,2921个村民小组。2003年全县总人口52.4万,居住着汉、彝、苗、回等17种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7.16万,占总人口数的13.68%。200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为67734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2582万元,财政对教育的拨款7073.4万元,教育经费总支出7863.1万元。
全县有完全小学178所,初小244所。2004年秋季学期,有小学专任教师2472人,顶编代课教师908人,在校学生78936人,上学年初在校学生79940人,学年末在校学生79307人,辍学633人,辍学率为0.79%,适龄儿童66360人,入学65700人,入学率为99%,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及文盲率分别为98.3%和0.44%。
二、“普六”巩固提高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的力度,进一步认真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按照《彝良县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直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实施义务教育职责的通知》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使“普六”成果的巩固、提高工作责任落实。继续推行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分别对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中心学校实行义务教育“双向”目标责任管理,强化政府行为和落实法律责任,使“普六”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一纲”、“四法”的宣传力度,保证“普六”成果的巩固。一是在全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教育法律、法规,在《彝良新刊》上开辟教育专栏,使教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二是利用今年全县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接受省、市评估验收之机,教育局及各乡镇广泛书写标语,大力宣传“一纲四法”及教育新体制实施内容;三是组织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学习《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讲解巩固提高“普六”成果、推进“普九”进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辍保学”。要做好“普六”验收后的巩固提高工作,“控辍保学”至关重要,县政府出台文件,将控制学生流失工作与乡、村干部、教育部门负责人工作政绩挂钩,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一是认真指导和督促各半寄宿制校点使用和管理好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巩固提高“普六”成果发挥作用;二是积极争取香港苗圃行动助学工程和省、市助学基金22.592万元解决学生书杂费;三是干部、职工、教师广献爱心,每年拿出100元结对帮助面临辍学的贫困生;四是各扶贫挂钩单位职工为挂钩贫困家庭儿童少年支付部分或全部书杂费,使挂钩村未出现儿童少年失学现象;五是动员个体工商户和有识之士解囊助学,为面临失学的儿童提供上学的机会;六是山区教师无私奉献,为贫困户子女入学垫支书杂费,有的已累计逾千元;七是认真管理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发放,使其充分发挥效益;八是在学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仍酌情减免困难学生杂费;九是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学校实行亮证收费,杜绝学校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十是及时兑现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或双女“两免一补”政策。通过以上措施,使一大批濒临辍学的学生继续完成学历,既提高了入学率,也为我县巩固“普六”成果,加快“普九”步伐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一是从队伍的建设抓起,突出抓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使学校党、政、工、团共同配合,相互协调;二是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突出教师的师德形象;三是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抓起,突出抓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四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认真落实“建设一个坚强的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一个良好的学校校风、建设一个优美的校园环境、建设一个高尚的校园文化”的目标要求,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切实贯彻县教育局提出的“向管理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45分钟要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愉快、想学、愿学的学习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因厌学、课业负担过重而辍学。五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及省地实施意见,制定了《中共彝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设立教育督导机构,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使《义务教育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五)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为继续加强和完善学校配套设施建设,使学校校舍和占地面积、教学办公用房基本满足初等义务教育的需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的排危和解决校舍紧缺问题,在积极争取上级投入的同时,从今年起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征收个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人民教育基金,用于解决学校排危配套资金和完善“六配套”建设。县教育局在校长会上重申,仍按《关于做好勤工俭学工作的意见》(彝教字〔2001〕10号)要求,发动学校开展勤工俭学,为解决部分贫困生书杂费筹措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项目,已争取到林口村中心小学、发达乡梁子小学等8校列入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债项目修建学校,县一中和职高共争取国债项目贷款540万元,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还积极争取香港苗圃助学行动的资助,有4校2923m2拆除重建,有3300名贫困中小学生得到资助。
(六)继续抓好师资培训和教师队伍建设。抓好校长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是学校教育质量提高的主要工作,也是“普六”工作的客观需要。我县及时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撤消了乡镇教委,由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乡镇内各小学,小学校长仍做到持证上岗,并积极组织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今年,《世贸组织读本》等学习的专题已经考核全面结束,合格率达98%,教师的业务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还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三沟通”、离职进修、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2.52%,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巩固“普六”成果和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程奠定了师资基础。
(七)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就改革和完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更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通知》就县、乡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各级要认真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增强振兴我县基础教育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八)不断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2—2004年间,全县共撤并了44个教学点,完小数由2000年的170所扩大到178所,所合并学校的663名学生分散到其它学校就读。
在有条件的乡镇学校,鼓励举办农村学前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让更多的儿童提前一年接受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幼儿教育规模,扩大幼儿招生计划,提高幼儿入园率。
(九)在稳步发展现有高中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十)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按照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教育局根据我县实际,不断补充完善《彝良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彝良县教师管理实施细则》、《彝良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师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试行)》,这些方案、细则、意见等已在全县教职工中深入人心,教育教学管理及激励机制健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从教已形成气候。
(十一)安全工作。为维护我县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从县教育局到各中小学、都调整充实了以局长、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及办事机构。遇有人事变动就及时调整充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2004年,县教育局根据3月份与县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在中、小学开展反邪教教育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师生中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活动。为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县乡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对实验室、图书室、门岗、食堂、配电室、师生宿舍等部位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各级学校的职责,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理好自己的人”,使学校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04年度教育局学校安全领导组分别与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中小学和县直各学校(园)等49个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作为年终对学校领导政绩及学校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评。由于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工作议事日程,措施过硬,责任落实,有章可循,检查到位,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各学校未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普六”指标巩固提高情况
(一)普及程度
1、适龄儿童入学率
2004—2005学年全县有正常适龄儿童66360人,已入学65700人,入学率99%。
2、在校学生辍学率
2003—2004学年初在校学生79940人,学年末在校学生79307人,辍学633人,辍学率为0.79%。
3、残疾儿童入学率
2004学年度全县有7-15周岁残疾适龄儿童(视残、听残、智力)234人,已入学202人,入学率为86.3%。
4、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
2004学年度全县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8.3%。
5、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
2003年末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44%。
(二)教师、校长
6、全县有小学在校生78936人,现有小学公办教师2472人,学历合格率为92.52%;代课教师908人,学历合格率为88.77%。教师配备率为100%。
7、新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
1990年以来新补充教师2127人,学历合格2127人,合格率为100%。
8、校长任职条件合格率
全县有小学校长178人,符合任职条件的178人,合格率为100%。与验收年持平。
9、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
全县有小学校长178人,经岗位培训合格178人,合格率为100%。
(三)教育质量
10、按国家和省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
全县178所完全小学,按计划开设课程的178所,开设率为100%。
11、在校学生品德评定合格率
2003—2004学年末在校学生79307人,品德评定合格79307人,合格率为100%。
12、毕业班学生毕业率
2003—2004学年度毕业班学生14108人,实际毕业14009人,毕业率为99.3%。
13、毕业班学生体育合格率
2003—2004学年毕业班学生14108人,体育考试合格13995人,合格率为99.2%。
(四)办学条件
14、生均占地面积达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生均占地合格学校152所,合格校数占85.39%,生均占地面积9.92m2。
15、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标率
全县小学校舍建筑面积为242697m2,合格学校161所,合格学校占90.45%,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3.07m2。
16、教学用房达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基本达到要求的162所,达标率为91.0%。
17、“六配套”达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有院墙162所,达标率为91.01%;有大门161所,达标率为90.45%;运动场地175所,达标率为98.31%;有厕所164所,达标率为92.13%;有水源175所,达标率为98.31%;有旗杆178所,达标率为100%。六配套比验收年略有上升。
18、危房率
全县小学校舍总面积242697m2,其中危房面积为55863m2,危房率为23.02%,我县危房面积比例较大且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我县连年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水和泥石流的冲击,造成大量危房。二是原来学校的房屋情况由各乡(镇)作鉴定,对危房的定性不准,后经县质监站核实,认定了许多原属重损房的都属危房;三是我县石木结构的校舍承载的负荷较大且又年久失修,因而成为了危房。
19、课桌椅配备率
全县现有小学在校学生78936人,有课桌椅78936单人套(含少部分不规范的课桌凳),配备率为100%。
20、图书配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图书配备合格161所,合格率为90.45%,总生均有图书6.86册。
21、教学仪器配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仪器配备合格176所,配备率为98.8%。
22、文体器材配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配备合格校数165所,配备率为92.7%。
23、劳动课设施配备率
全县完全小学178所,配备合格172所,配备率为96.63%
24、实验教学普及率
验收年有完小170所,合格21所,合格率为12.35%;本学年有完小178所,合格51所,合格率为28.68%。
25、信息技术课设备配备率
2002年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占0.5%,人机比例为40:1,2004年分别为13.5%和351:1。
(五)教育经费
26、财政对教育的拨款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逐年增长,2004年其增长比例略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具体情况见下表)
27、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
验收年生均354.30元,上学年生均682元,本学年生均621.65元。
28、财政拨发的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
验收年生均16.8元,上学年生均18.8元,本学年20.9元。
29、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情况
每年全面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从2003年起,县财政供养人员每人每年拿出年工资总额的2%,主要用于救助贫困学生和改善办学条件。
30、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
四、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农村贫困面较大,贫、特困生数居高不下,给“控辍保学”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二)当年低水平,“软件从严、硬件从实”式的“普六”,加之验收后投入大幅度减少,致使目前生均面积特别是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危房比例高,其中D级危房占危房总面积的94%,硬件不但难以满足教学需要,而且给师生造成安全隐患,一些学校只能租民房上课,逐年增加了欠帐量。
(三)“普六”后学生数增加,而随着国家人事制度的改革,补充教师数量极为有限,代课教师因待遇低也不稳定。同时,随着“普九”的推进,初中学生逐年增长,小学教师被选拔到中学任教,导致小学教师紧缺的现象日趋突出,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下步工作打算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把教育摆在全县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在全县各级特别是领导干部中认真宣传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云南省振兴教育行动计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振兴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各级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切实树立“抓教育就是抓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绩观,充分认识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以及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全县教育跨越式发展。
(二)加大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进一步加强宣传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处理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严厉打击县内雇用童工的现象。同时,坚决扫除当年新增15周岁文盲。
(三)继续加大多方筹资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和救助贫困学生。一是坚持县内挂钩、结对帮扶学生入学制度,征收和使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划拨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后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助学;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排危、“贫义工程”项目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四)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效益。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评价体系,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先进、科学的教育观,切实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真正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有关建议:
1、建议把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由生均12元提高到24元。
2、随着“普九”进程的加快,初中学生大量增加,但“控辍保学”工作难度随之加大,建议省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昭通市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行初中生寄宿制生活补助,以提高其完学率。
3、建议按我县“普九”规划,分年度划拨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专款,才能实现逐年改善办学条件,稳步推进“普九”进程。
4、按照“合理布局,宜增则增,宜减则减”的办学原则,整合中学教育资源,巩固和调整好初小教学点设置,不宜再进行大规模减少,才能确保分散小区儿童就学,杜绝新文盲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