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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农民安置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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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农民安置汇报

自2005年9月21日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领导小组扩大会后,我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失地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奋力推进,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现将近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六项举措,贯彻扩大会议精神

9月22日,我区召开失地农民安置补偿工作专题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专题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了六项举措:一是将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全部纳入领导小组任副组长,加强了工作力量。二是制定了例行会议、专项信访接待等5项制度。三是再次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做到不重、不漏,同时建立健全台帐。四是在第二次清理数据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所需要的资金。五是克服一切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安置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六是围绕失地无业农民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难题,探索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

二、启动九大体系,力推安置补偿工作

我区出台了《关于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了9大安置保障体系。一是启动失地农转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面完成了清理核实工作,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共1271人(1-9月为失地农转非人员发放低保金54.7万元),对后期新申请的403户614人的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二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体系,加速了对失地农民的登记工作,2004年1月1日到2005年7月31日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有649人,已初审393人,预计在月底前自愿参保人员参保率和救济金发放率达到80%、符合条件低保参保率达100%,圆满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三是启动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安置体系,对符合劳动力就业条件的5234人,实施了再就业培训,近期开设了9个再就业培训班,共培训450人,在10月12日市就业局招聘会上,签定意向协议26人,为67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四是启动文教、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就近入学、一视同仁”和“低费率就医”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解决了58名失地农民子女就学,减免教育学杂费、住院费、手术费、门诊挂号费等共2.75万元。五是启动住房安置体系,自2005年9月1日起,我区严格按照“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落实了安置方案和措施,住房安置预计年底前得到全部解决。六是启动信访接待体系,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处置突出信访问题工作组,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失地农民信访案件,近段时间共受理安置补偿信访案件15件,接待信访群众44人次,处理15件,回复率达到100%,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纠纷和矛盾。七是启动司法救助体系,对失地无业农民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采取设立流动法庭、免费咨询点,免费服务,开辟救助热线等形式,重点解决工资、赡养费、抚恤金等问题,共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10件,做到了早受理、早执行、早解决。八是启动资金扶持体系,努力克服偿债高峰期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建立了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九是启动便民服务体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全区16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部门、涉及69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务中心,简化了办事程序,确保各项扶持和救助政策及时落实。

三、强化四个到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活动月中,我区把解决好XXX补偿金拖欠和XXXX“一碗水”动迁58户未入住安置房作为失地农民安置集中兑付阶段的起点和突破口,强化措施,确保实效。一是领导指挥到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达现场听汇报、抓协调、解决安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宣传引导到位,专门组建了由所在乡镇分管书记任组长的群众工作组,深入基层,宣传政策,积极化解矛盾。三是管理监督到位,派出专门力量直接参与安置房的施工管理,特别是对工程涉及到的水、电、气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避免了出现“豆腐渣”工程。四是资金补偿到位,采取缓发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向乡属企业借款筹资、加大现有存量资产盘活变现等措施,筹集资金349万元,集中解决了XXXX拖欠补偿和XXX动迁58户安置房的问题。

四、完善四大机制,规范安置补偿工作

一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将安置工作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结合实际,提出了“六个100%、三个确保”的目标,即在市下目标的基础上增加了“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率达100%”和“确保失地无业农民子女全面就学”两个目标。二是完善规范运作工作机制,工作中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省、市征地拆迁政策,积极加强宣传,强化征地补偿费用管理,做出限时承诺,统一思想和口径,落实“三统一”、“九公开、五不征”、“两公告、一登记”等制度,切实规范安置补偿操作。三是完善安置补偿创新机制,放开思路,大胆创新,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了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听证制、限时兑付制、足额补偿制、帮扶制等多项安置补偿制度,拓宽了解决渠道。四是完善严查严处督办机制,严格实行了失地无业农民补偿安置工作督查制、责任追究倒查制。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执行难。按XXX发〔2005〕92号文件的要求,同一宗地、同一批次、不同时期签定安置补偿协议的失地无业农民(2003年12月31日前和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办理的同一宗地、同一批次的失业无地农民),只有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之间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群众难以接受。

(二)政策把握难。一是对失地无业农民是否就业的调查核实难;二是对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失地无业农民的实际收入难以界定;三是对失地无业农民是否享受失业保险、低保,在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

(三)资金筹措难。在筹措补偿安置资金中,存在财政、集体筹措资金难的问题。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区委、区政府将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作为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抓细。

(二)整合部门资源,做好失地农民保障工作。我区将由区安置办牵头,整合部门资源,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失地无业农民的帮扶工作,主要提供就业方面的保障,积极拓宽社保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安置工作落实。我区将采取多种途径督促业主单位制定资金兑现计划、与施工单位协商分期付款等办法,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补偿安置工作的资金及时到位,妥善安置失地无业农民。同时,恳请市上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在全市失地无业农民专项调节资金中予以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