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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采割松脂项目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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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采割松脂项目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

关于XX林场采割松脂项目题的

调查情况汇报

中共XX市XXX区委员会、区人民政府:

2004年8月,据举报人向XXX区检察院举报称,XX林场对外发包采割松脂的过程中导致一些松树出现倒伏现象。针对该问题,现在XXX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对此,我乡党委也十分重视,于2004年8月12日召开了乡三家班子专题研究会,勒令承包方立即停止松脂采割作业,并决定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X同志任组长,乡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XXX同志和乡人民政府副乡长XXX等同志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下到XX林场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的事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XX林场概况

XX林场位于河池市XXX区XX乡境内,距XXX区政府所在地31公里。该林场前称为XX市XX扶贫林场,始建于1992年8月,2003年更名为XX市XXX区XX林场。XX林场隶属于XX乡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乡、村、屯三级联办集体林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自负盈亏。XX林场是在千载难逢的机遇中创建起来的。1992年,由于XX乡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被自治区列为全区35个“温饱工程”综合实施扶贫试点乡之一,国家先后拨出470万元扶贫资金给予扶持建设各项基础设施。为充分利用扶贫林业发展资金,经县级河池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在XX乡创建XX市XX扶贫林场。当时,XX乡党委、政府在县级XX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得到了大山塘林场、河池市糖厂的担保,从市农行贷得了140万元的贴息贷款,再从县级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借到30万元林业发展资金,共投入170万元,建起了河池市白土扶贫林场。林场创建之初,林场的土地主要是以相关的村、屯的荒山荒坡作为土地入股联营,区域涉及到6个村28个村民小组的山界。具体的收益分成方案是:根据土地入股情况,从林场纯收入中提成10%给村民小组,提成5%给村委会作管理费,乡政府、林场留85%作为扩大再生产和林场运转资金。林场对联营造林实行统一护林管理。历经12年的艰苦创业,目前,XX林场总面积已达20228亩,营林面积达15300亩,其中湿地松8000亩、马尾松6000亩、尾叶桉1000亩、果树300亩。全场共建有职工综合楼和林场招待所各一栋,分场两个,现有林场职工11人。据估算,目前XX林场固定资产近1000万元。但是,由于创建林场时,贷款投资较大,前期贷款本金为170万元,经过日积月累,XX林场负债的本金及利息共计已达215万元,扣减2003年向外发包采割松脂项目后归还市农行本金80万元之后,目前,XX林场的实际债务为135万元,其中市农行105万元(其中60万元本金贷款已逾期,45万元利息无法偿还),区扶贫开发办30万元(贷款到期2009年7月)。每年林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就高达10.75万元,每年林场的职工工资为46200元。由于XX林场以短养长的项目不多(只有300亩的果场和4间门面),所以,林场职工的工资没有保障,职工工资经常不能按期发放,职工意见很大,一些职工对林场的前途已失去了信心,甚至有些职工自动辞职。再说林场每年还要支付银行近11万元的贷款利息,更是给林场背负了沉重的负担,这几年XX林场几乎走到了难以维计的地步。

二、XX林场采割松脂项目的运作情况

由于XX林场负债累累,银行贷款过期无法偿还,所以银行多次上门催款无果,最后多次放言如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则上诉到法院强制实行;而作为担保人的大山塘林场则称如不还款则将XX林场划归大山塘林场所有,以抵担保责任。因此,XX林场一直是历届乡党委、政府班子的一个“烫手山芋”。既要使林场能够正常运转,又要顶住债务的巨大压力,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抉择。为了巩固和发展白土林场,不致使白土林场倒闭在自己的手下,历届乡党委、政府殚精竭虑,绞尽了脑汁,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使之产生经济效益。早在2000年,白土林场松树可采割松脂后,白土乡第十三届党委、政府班子就向原县级河池市林业局提出采割白土林场松脂的书面申请,要求颁发采割松脂许可证,当时,林业局研究后,答复说招标引进项目老板后再办理相关的手续。于是,我乡党委政府经多次召开乡三家班子会研究,于2000年12月13日在《河池日报》第四版刊载了白土林场采割松脂项目引资广告,最后通过招商与北流市城西一路0197号李德庆和巫高辉两位老板达成采割白土林场松脂承包项目协议,承包期限为8年,总承包金额为300万元。当时合同签定后承包方预付了2万元的定金。但是由于承包方违约不按期进场,一年多后,乡党委政府与其终止承包合同。2002年乡第十四届党委、政府新班子成立后,为了使白土林场能够正常运转,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减轻每年递增的10.75万元的银行利息负担,不得不继续引进老板承包采割松脂项目。乡党委、政府事先曾多次向金城江区林业局提出采割松脂书面申请,林业局都口头同意可以采割,具体要求是先招商后再慢慢办手续。得到主管局的答复和默许后,我乡党委、政府即于2002年11月13日召开了乡三家班子会议集体讨论承包方案,并着手作了广告招商宣传,2003年元月5日我乡又召开乡三家班子会,在乡人大和纪委的严格监督下当面打开采割松脂标书,然后经三家班子集体讨论确定从48个标书中筛选出比较合适的3个标书分别与三个老板协商谈判。最后于2003年元月24日确定广东老板姚春魁中标,并达成协议,采割林场松脂承包期限为8年,总承包金额为300万元,首期付承包金120万元(120万元承包金使用情况:8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5万元支付给村、屯作管理费,余下作林场职工工资和扩大再生产资金)。2003年3月采脂工人开始进场采脂。整个采割松脂承包项目招标程序合法,过程透明,达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效果,没有违规现象发生。

三、关于举报人举报内容调查的事实

关于举报人反映,2004年8月,白土林场松树由于采割松脂不善导致松树“大面积”倒伏的问题,经调查组进一步核实,我们认为,举报人有意夸大事实,而且在不了解松树倒伏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所作的一种主观臆断和和猜测,这是有背客观事实的。据我们调查,一些松树之所以倒伏是因为2004年7月2日晚,白土乡遭受台风和大暴雨的袭击,特别是白土林场德明分场龙昆朝、新塘等片的松树受灾比较严重,一些松树不同程度地出现倒伏现象,而且周围群众的树木也有倒伏现象。灾情发生后,乡党委、政府曾派出分管林业的领导和护林员作详细调查,作出书面材料汇报乡党委、政府,并记录在案。据统计,当天白土林场零星被大风吹受损的松树共有816株,其中割脂断的林木530株,割脂但不在割脂部位断的有117株,割脂弯未断的有51株,未割脂断的有16株,未割脂弯的有102株。为了进一步证实林场松树倒伏的原因,2004年7月16日,我乡党委政府又相继请来大山塘林场的技术人员作鉴定,最后技术员还是认定松树倒伏的具体原因是因风灾倒伏。

四、调查的结论

针对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我乡调查组作了实地调查后认为:

第一、白土林场对外发包采割松脂项目是在确定松树基本上达到采割松脂树龄和要求的基础上,经两届乡党委、人大、政府三家班子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的,是集体的决策。

第二、白土林场对外发包采割松脂行为是在两届三家班子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许可申请,并得到主管局的默许和口头同意后才采割松脂的,没有主观故意行为。

第三、白土林场对外承包采割松脂行为是乡党委、人大、政府迫于还贷和林场正常运转的巨大压力而作的一项两难抉择。

第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鉴定和调查组的调查,目前白土林场一小部分松树出现倒伏现象的具体原因是受风灾的影响而倒伏,而不全是由于采割松脂不善引起的。

第五、白土林场对外发包采割松脂后所得的前期承包金绝大部分用于归还贷款,兑现村、屯一级的管理费和林场职工的工资,确保林场的正常运转,资金的使用合理,手续完备,符合财务规定。

综上所述,举报人举报的问题,我们调查后认为,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是没有依据的,也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但无论怎样,群众对我们提出的批评和意见都是中肯的,其本意都是为了配合我们做好全乡的各项工作,我们诚恳地接受群众提出的批评和意见。今后我们将以此为鉴,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理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另外,鉴于目前金城江区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在内在外都已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和流言风语,已严重影响了乡党政机关工作的开展和秩序,因此我们也希望区委、区政府能够理解,并从中协调,消除影响,确保党政机关行政环境的和谐宽松。

中共XX乡委员会

二00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