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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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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情况汇报

绥中县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工作情况汇报

常务副县长樊大成

(2006年3月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督查组前来我县检查指导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排查工作,这充分体现了上级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市督查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文)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26号)下发以来,我县立即行动,认真传达贯彻文件精神,以发展矿业经济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矿业开发为主线,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边查边改、整改结合、规范完善、注重实效的指导思想,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查”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县与全市其他5个县区相比,矿产资源相对比较贫乏,但资源分布点多面广,种类较多,零星分布于我县19个乡镇。近几年来,由于矿产品价格不断攀升,一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无证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全县上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整顿规范的指示精神,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落实措施,加大力度,扎实开展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局、监察局、经贸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工商局、农电局、公安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横向和对上、对下联络员沟通网络。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了督导检查组、材料综合组、案件查办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日常工作。同时,为了使各个成员单位便于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更好地完成整顿规范任务,县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并以县政府文件转发了《关于葫芦岛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门分工细则》。加强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做到了界定责任、明确分工、统一行动、联合执法,保持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了组织、人员、职责三落实。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抽调专人开展工作,为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精心制定方案。为了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好整顿和规范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过由上到下,由下到上的多次调研,研究制定了《绥中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个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方案明确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3、广泛宣传发动。一是县政府于去年10月14日召开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动员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局长、乡镇政府“一把手”、大型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国务院、省政府及省、市整规办的文件精神,就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我代表县政府讲话,要求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严格要求,有计划、按步骤稳步推进整顿规范工作。会后,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相继召开会议,全县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铺开。二是县政府于去年12月21日再次召开全县整规工作会议,部署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对“三查”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三是强化宣传,广造舆论。县级新闻媒体专门开辟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栏,定期刊发报道矿产整顿工作情况和信息。同时还出动宣传车80余车次,到重点矿区、砂场、石场进行宣传,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在全社会营造了依法有序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们从2005年11月上旬开始,集中进行了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清查排查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清查为主要内容的“三查”工作。

1、矿产资源开采清查排查情况

采矿权的清理排查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和基础,为了把清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明确任务。制定下发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时限。二是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采矿权清理情况登记表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示范讲解。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分阶段落实清理任务。按照采矿权人自查自报、县整规办全面核查两个阶段进行了组织实施。四是突出重点矿种、重点区域,边查边改。县整规办以金矿、建材矿产为重点矿种,以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的宽邦、葛家、李家、小庄子四个乡镇为重点区域。强化对规模较大矿山回采率的复核,重点突出开发利用方案、矿井设计、采矿方法、回采工艺对资源回收率影响的检查。金矿和硫铁矿,在复核回采率的同时,重点督促矿山完善资源管理、回收率管理方面的各种图纸、台帐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排查了各非煤矿山证照是否完备、采矿许可证审批程序和权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所有新办证和到期延续企业是否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是否达到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程序和权限发证的现象以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行为,延续矿山都补编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通过对辖区内的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县共清理排查金矿、建筑材料等9个矿种,83处采矿权。在持有采矿许可证的83处采矿权中,持有营业执照83个,持证率为100%;爆破用品证持证数为54个,为应持证数(54个)的100%;矿长资格证中持有数为78个,持证率为93%,安全员证78个,持证率为93%,安全生产许可证绥中县目前所有矿山均未发放,但已有27家矿山经省、市检查验收合格待发证,有19家企业通过整改正等待验收发证。排查出无证采矿企业(点)3处,在边查边整改过程中,已全部关闭。

2、矿产资源勘查清查排查情况

我县区域内设立的勘查项目共4个,其中,探矿权人为矿山企业的1个;地勘单位2个;其他单位1个。按矿种划分,金1个;钼1个;多金属2个。有2家探矿权正在办理探转采(铅锌1家,矿泉水1家),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通过这次对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清查排查,促进了国土资源部门勘查管理职能的到位,加强了探矿权人和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与了解,有利于探矿权人处理好企地关系,保证了勘查项目的顺利实施。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清查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的清理工作,明确要求凡参与办矿的,必须按照省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限退出,否则,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深入到矿山企业,实地进行调查了解,认真进行了清查,我县未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办矿等违法违纪现象。

通过前一段时间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与共同努力,我县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个别地方还与上级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请市督查组给予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管理。

按照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方案,逐个阶段组织实施,逐项工作抓好落实。加强对各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全面到位。

2、整合资源,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的问题。

着力提高矿产资源的规模化、科学化、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山企业的准入条件进行调整,通过制定政策规定,逐步提高门槛,对开局和结构进行调整,保大停小,关闭“小而散”和资源利用率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减少和避免资源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保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资产收益,提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水平。

3、加大地质环境保护力度。

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制定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或资金扶持机制,达到因地制宜、综合整治的目的。督促矿山企业实施综合治理,避免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4、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对排查期间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查办。强有力地打击非法采矿者的嚣张气焰,使全县范围内的非法采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我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

各位领导,在上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整规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我县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