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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暨食品安全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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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暨食品安全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食品卫生法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会执法检查组: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扎实开展了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遂宁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1、在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中,我局结合省局的“四制两查”,继续完善和深化“五制二查一承诺一指导”的监管模式,我们一是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商品质量保障制度;二是帮助、指导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处理制度。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们又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将过去以监督管理为主的模式,逐步向以经营者自律为主的模式转变。我们重点加强了“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索证索票制”等制度的建立和推广,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进销台帐,把好进货关,对所进商品的名称、规格、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凭证等作好详细的登记,便于查验;要求经营者向供货方索要发票、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售货发票等资料。目前,全市各大中型超市、食品经营户均已实施了“五制一承诺”制度,并统一制作牌上墙公示,上墙率已达到100%。

2、注重实际,在推行中求深入,求创新,使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一是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制,预案是在本市流通环节中经确认已经发生、依法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的消费者食品中毒事件,或通过相关信息渠道获取的某种食品有毒有害,可能引发区域性严重社会后果的食品安全信息,急需紧急处置时启用;二是建立了商品质量监测制度,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30余万元购买了配备专业农药残留测定仪、亚硝酸盐快速测定仪等快速检测设备的检测车辆,深入城乡,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组织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在城区各大市场内开展经常性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的商品质量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同时根据监测结果组织商品质量监测抽查。去年以来,全市共抽查商品483个批次,其中合格263个批次,不合格220个批次,对经销不合格商品企业处罚没款19.78万元;三是实行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登记制。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工商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等规定,对商品质量特别是对食品认真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登记册》,确保了商品质量监管到位。

(二)以工商监管、群众监督、企业自律为基础,全面构筑食品安全“三网”工程

1、完善“监管责任网”,增强了工商所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市各级工商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张大中任组长,副局长王勇、蒋定喜、王安平任副组长,消保科、市场科、红盾办、办公室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各县(区)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全市各级工商系统建立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责任制,层层签订了《流通领域商品(食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书》。市局与各县(区)局、分局签订了责任书,县(区)局、分局分别与辖区工商所签定了责任书,工商所与所内干部、干部与辖区内的经营企业(户)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使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层层签定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各级工商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

2、完善“群众监督网”,增强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的意识

我局加快建设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目前,我们已在全市农村建立起消费者申诉站1875个,占全市村社总数的90%左右,聘请联络员1875人,均制作了标示牌,工作职责警示牌并上墙公示。通过建立农村维权网络,使农民维权意识大大增强,降低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维权可以不出村、不出社,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群众欢迎、政府满意。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我们对流通领域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实施舆论监督,该曝光的坚决按程序曝光,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详细资料公之于众,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让违法违规人员无可乘之机,让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全社会的监督,问题食品犹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立足之地。

3、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实施“万户放心店”工程

构筑一张保证商品质量、服务方便快捷的“农村现代流通网”,是强化企业自律,引导诚信经营的主要载体,也是保护消费者健康消费的一条重要途径。市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社区、乡镇、行政村积极推行连锁超市和放心购物示范店,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社区、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并向有条件的村延伸开设便利店。2005年这项工作已初步推开,射洪县金源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县所有的行政村建立起300多家连锁店,目前已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遂宁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和遂宁摩尔春天百货广场有限公司也正在积极申报中。市局还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争取政府辅助必要的政策支持,对该类企业给予税费、土地、资金等方面的优惠和其他扶持政策。计划在三至五年内,在全市所有2206个行政村,全部实行连锁店销售。市局还在射洪县、大英县和市城区进行了放心购物示范店的试点,已授牌放心购物示范店21家。下一步将把此项工作向农村推进,让广大农村消费者真正放心消费。

(三)以现代科技手段为平台,全面构建消费维权网络

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2005年我局投资百余万元建成了遂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该系统以市城区为中心覆盖全市,通过专网上连省工商局,下接全市七个县(区)局、分局和乡镇63个基层工商所,现已正式投入运行。运行以来,日均话务量百余个。截止目前,全市共受理咨询、申诉、举报9241件,其中咨询7030件,全部及时解答,受理申诉1920件,全部及时处理,处理率100%,解调成功1900件,成功率99%,举报291件,受理291件,其中有效举报51件,立案51件,结案4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1万元。实现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方便、高效、快捷的目的,进一步畅通了申诉举报渠道,广辟了监管信息来源,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四)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促进监管职能到位

1、建立健全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以总局明确的“六查六看”为监管的主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监管到位。将监管重心下移,把商品质量日常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分段、分片包干,实行“三个落实”即:落实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落实监管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辖区食品经营者进行巡查和日常监管。突出巡点,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经营户,加大了对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行为、食品质量和食品包装、商标、广告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强化监督管理。重点针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粮、肉、蔬菜、水果等品种和儿童食品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一些季节性和节庆食品进行了严格监管。

2、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实现监管工作重点和重心下移。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商品质量较差、经营者素质较低、农民维权意识较弱、监管难度较大的特点,我局高度重视,研究对策,积极认真地去探索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方法,加大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执法力度。大英工商局加大对农民消费群体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会议开到了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参加,提高了群体意识,杜绝危害农村消费者权益等现象的发生。市局食品检测车开到了永兴、安居、老池、三星、白马、横山、栏江等乡镇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对平时不易清理的“死角”进行了重点清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3、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年来,我局按照省、市政府及省工商局的工作安排,人民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十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二是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执法行动;三是清查含苏丹红食品的执法行动;四是节日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五是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六是工商机关牵头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七是猪肉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八是月饼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九是工商企业联合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十是秋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一是元旦春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4、重拳出击,成效显著。在去年的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76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2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1565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00户,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297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个,取缔私屠滥宰14户,查获物资价值28.41万元,处没罚款50.79万元。查获假冒伪劣物资主要有:过期变质饮料27386瓶(袋)、奶粉2899.8公斤、营养保健食品66.5公斤、罐头102听、调味品1782公斤、啤酒5938瓶、半汁葡萄酒759瓶,质量不合格食用油12044公斤、散装白酒3541公斤、大米105吨、面粉2600公斤、儿童小食品515公斤,注水猪肉8576公斤,病死猪肉295公斤,假冒太白花茶140件、剑南春酒23瓶、五粮液13瓶。通过整治,我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有了明显好转,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整治,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收入低,消费低水平十分突出

据统计,遂宁市2005年市民人均收入6667元,除去教育、医疗等花销,几乎所剩无几。加之受长期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导致市民消费低水平,市民维持其生产、生活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集中在低端商品上,有的甚至是已被禁止或引导不宜使用的商品上,就拿柴、米、油、盐、酱、醋、茶来说,部分农民他们至今还在食用散装的食盐、酱油、醋等,有的甚至已经过期变质。

(二)消费素质差,自我保护能力低

市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尤其在农村更为突出。我市农村消费者中文盲及半文盲占13.7%,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3.4%,高中、职业高中的占2.8%。农村原有传播相关知识、信息的工具有线广播大部份也被撤除,就连传统的墙报等宣传教育阵地也几乎看不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仅靠一两名拿政府补贴的兼职村干部走村串户去落实,农民获取信息主要靠电视、电台和日常生产、生活积累。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商品知识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选择服务时,主要凭感觉和经验,因而极易受到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商业欺诈的侵扰。

(三)市场发育不全,有效供给不能保障

遂宁现有各类商品市场199个,其中生产资料市场23个,它们集中分布于市、县城区和大的集镇,而位于农村的商品市场多数为设施差、服务水平低、交易方式原始的集市。而面对面为消费者生产和生活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大多是零星分散、实力单薄,难以提供后续服务的小商小贩,有的甚至是无主体资格、经营假劣商品的不法商贩,即使现在大中型超市迅速发展,也未必形成完善的体系,有效服务尚未到位。如:2004年10月,3名不法农民经营者,在大英县蓬莱镇的乡、村中走村串户,将批发价四毛钱一袋的保健饮品卖到六、七元,不到一周时间从当地农民手中骗走数万元。又如安居区工商局在2005年元旦、春节市场整顿中,查获该区栏江镇“苟大姐”杂货老店所经营的500多个商品,就有179个商品是伪劣商品。

(四)市场监管力量弱,消费环境不能有效治理

面对点多、面广、分散、复杂的消费市场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明显不足,表现在市场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手段落后,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出现许多监管盲区。以执法人员较多,机构较密集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例:设置在各个乡、镇中的工商所作为监管农村市场的主导力量,也明显表现出力量薄弱和经费不足。全市真正在第一线的工商执法人员不足400人,却要对5000余平方公里380多万人口的市场进行监管,难度可想而知。据统计,全市工商部门2005年查处侵害农民消费权益的案件698件,比2004年上升115%,侵害消费者利益案件呈上升趋势。

三、几点建议

要解决消费市场中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必须把消费者自我保护、行政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区、乡镇和村、社等基层组织作用,构建一个覆盖市场的“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农村现代流通网”,培育我市消费市场,引导市民科学消费。

(一)构建消费者继续教育体系

百年大计,教育为重;国运兴衰,系于教育。加强市民消费素质教育,提高市民消费素质是改善我市消费状况消费品治本之策。把加强市民消费教育,纳入国家优先发展教育战略的重要内容,从具体情况出发,构建中国特色市民终身教育体系,通过发展职业教育和市民基本素质培训,使广大消费者都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1、丰富教育内容。应着重加强对市民文化知识、科学知识、技能知识和消费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应结合我市的特点,尽快组织编写消费知识读本,作为市民消费教育的基本教材。对消费知识的教育应侧重四个方面:一是商品服务知识。二是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的知识。三是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消费的观念。四是传授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

2、完善教育机制。消费教育应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的管理体制。政府要把消费教育列入议事日程,编制消费教育规划,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实施消费教育目标责任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考核。

3、改革教育方式。消费教育方式应突出特色、喜闻乐见、灵活多样。以中、小学为教育基地,学龄教育与市民再教育相结合。首先应从学校抓起。可以在学校开设消费知识教育课,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第二是举办各类培训班,由相关部门对市民进行不定期培训和传授新知识。第三是借助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办消费教育讲座,开辟消费宣传专栏,举办以案说法讨论,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形成覆盖全市的开放教育系统。

4、增加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对市民的教育培训费用列入每年的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市民教育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建立消费教育基金,营造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商品流通新模式

1、实施“放心店”工程。在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中,应重点培育和发展连锁超市、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模式。实施“连锁超市和放心购物示范店工程”,引导和鼓励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社区、乡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并向有条件的社区、乡村延伸开设便利店。从根本上保证市民消费的需要,保证消费者放心购买和使用商品。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政府应辅助必要的政策支持。连锁经营网点是一种新型的商品流通模式,企业把连锁店开设到社区、乡村,所付出的成本会增大。为此,各级政府应对愿意在社区、乡村开设连锁经营的企业辅助更多的政策支持。工商部门在登记上只要是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应为企业广开绿灯,引导其发展;税务部门对该类企业应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国土部门应在同等条件下对该类企业的土地使用予以支持;金融部门应对该类企业的融资予以重点扶持。

2、建立健全诚信经营自律机制。首先,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章制度、行政执法部门督促检查方式,教育引导经营者树立守法守信意识,做到依法经营、诚信待客、文明经商。其次,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使他们了解消费存在的问题,积极改善结消费者的服务,督促行业内履行应尽义务,建立规章制度,清除失信行为,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第三,落实经营者商品质量责任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

(三)构建和整合维权网络

1、充分发挥政府在消费维权中的领导作用。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一是建立以社区、乡镇政府为核心的协调机制。在社区、乡镇建立消费维权中心,中心可设在辖区内工商所,与工商所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合署办公。工商、质监、公安、药监、卫生、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消费环境综合治理态势。二是建立政府消费状况、环境的评价机制。对消费状况以及消费环境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并纳入对政府领导的政绩考核的内容。

2、构建完善的维权网络。重点是在社区、乡镇一级设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分会或消费维权监督站,在村一级设消费维权点,聘请群众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流通领域中的信息沟通和维权监督作用。通过建立维权网络,使市民维权意识增强,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使12315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一件法宝。再有,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各级12315网络和消委会的建设,把消委会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人员提供编制,让各级12315和消委会真正成政府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和消费维权的守护者。

3、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消费维权实施舆论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消费维权状况,该曝光坚决曝光,逐步形成人人都来关心支持消费维权的局面。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