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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市林业局长会议我县隆重召开。首先,我谨代表全县林业局的全体干部职工,向在座的各位表示热烈欢迎。2006年是“十一五”规则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年。2006年以来,县林业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加速生态建设,加强资源管护,提升优势产业,原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就我县今年一季度的林业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
2006年,县林业局为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动的成果,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支过硬的林业队伍,在全县率先开展以“建设进取型机关、务实型机关、服务型机关”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活动围绕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学风建设重点进行。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我局严格落实两项制度:一是机关考勤制度。从3月1日起,机关实行电子刷卡考勤。二是“八不准”制度,即不准赌博,不准酗酒,不准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不准纵容、袒护、包庇被查处的对象,不准泄露案情和稽查行动的计划,不准向服务和执法对象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和观看黄色内容,不准议人或传播小道消息,禁止发生有损团结的行为。“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以提高造林质量为切入点,加强生态建设
2006年,我县从提高造林质量入手,加大投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年初县局就工程造林任务和工程造林质量管理下发了专门文件,明确了工程造林质量的管理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并实行工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县局营林科和各林业站责任;在规范苗木管理,在工程造林中实行苗木定点合同管理,要求苗木必须达到2级以上方能出圃,并由县局调拨,通过这些措施形成了工程造林设计、整地、苗木、栽植四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坚持上一个环节达不到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营林科工作人每处工程指导监督4次以上,重点难点地方更是多次监督,有效地提高了造林质量。
(一)造林任务全面完成。全县共完成造林12450亩,其中工程造林3900亩,社会面上造林8550亩,工程造林3900亩中市级异地造林1200亩,省级异地造林2500亩,市级油茶示范工程200亩,社会面上造林迹地更新3500亩,低产林改造5050亩。
(二)义务植树掀起高潮。2006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25周年,长沙县今年的义务植树工作以开展基地义务植树活动为重点。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开展2006年度基地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人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基地义务植树作为完成八件实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任务,作为建设环境和谐、生态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全县人民响应号召,积极投身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共建设义务植树基地25处,面积2325亩,公路绿化18公里,义务植树312200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5﹪。
3月10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梅克保率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长沙警备区和市纪委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300多人赴长沙县县城徐特立公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同时,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县委书记杨光荣率县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人武部领导及机关干部400多人,与市党政军领导一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现场彩旗飘舞,人声沸腾,一片欢歌笑语。共种植玉兰、樟树、杜英等15个树种2000多株,掀起了义务植树的高潮。
(三)生态圈建设紧锣密鼓。年初我们就生态圈建设分别与县区有关部门反复协商沟通,先后制订了三个预案供领导决策,3月2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正式确定我县2006年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地点,工程地点位于黄花镇,涉及大路、谎话、黄垅、观山四个村,东起黄花收费站,西至野鸡坡跨线桥,全长4500m,面积226亩(基本农田除外),其中新造194亩,补植32亩。目前,我们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争取4月20日前通过投资评审,4月25日前确定施工单位,5月25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以整顿林政秩序为重点,加强资源管护
保证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大力营造是基础,加强管护是保障。2006年,我们以整顿林政秩序为重点,进一步落实限额采伐制度,强化森林防火措施,构建有力森林资源管护体系。
(一)整顿林政秩序打击违法行为。继去年全县开展集中整治林政秩序后,我县的林政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但还是有少数“树贩子”屡教不改,乱砍滥伐,乱收乱购。为了稳定林政秩序,保护森林资源,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方针,坚持抓源头管理,点面结合,全方位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派出所、林业行政执法队和基层林业站紧密配合,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稳定的林政秩序。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共办结林业行政案件30起,处罚21人次。
(二)调处山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山林纠纷成因错综复杂,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做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广泛收集证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调查,调解山林权属纠纷,同时在县级法制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有关确权的工作,保证了纠纷处理的效果和质量。我们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提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在信访值班上求“全”,在信访接待态度上求“细”,在信访思路上求“新”,在信访工作上求“实”。设置了《来信、来电、来访登记本》、《信访事项督办单》、《来电、来信、来访事项督办单》,提高了信访办事效率,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有限的森林资源。
(三)落实防火措施确保资源安全。一季度全县发生山火15起,其中火灾2起,火警13起,过火面积723亩,共立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森林防火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市森林防火办的要求,在全县开民了创建“春季森林火灾三无创优活动”。
2、开展森林消防督查。3月16日,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县森林消防督查,并对重点乡镇如白沙乡、双江镇等地进行了重点检查,原创:使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在组织机构、宣传力度、火源管理、扑火准备等方面得到有效的促进。
3、强化防火值班制度。县防火办坚持24小时值班,使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在森林防火特护期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待命,一旦有火情能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四)开展林地清理依法征用林地。2006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会议精神,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将用好、管好林地放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我县在全县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对2003年1月1日以来各类违法占用林地的工程建设,重点是对采矿、采石、采土项目和单位法人违法占用林地,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蚕食林地的行为进行清理,坚决纠正使用林地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的清理同时也促进了依法用地,一季度全县共呈报征占用林地10处,69.02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93.901万元。
2006年一季度,我县的林业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争取全面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