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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国土资源事业全面推进
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管理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一是土地管理与地矿管理合并;二是调整了管理体制,实行垂直管理。调整后的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原创:十六大精神,按照“严格保护资源,规范资源市场,促进集约利用,推进‘三化’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宗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事业焕发勃勃生机。
严格保护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为切实保障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始终坚持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狠抓耕保工作。第一,严格占用耕地项目预审。自2001年实现项目预审制度以来,严格实施用途管理制度,严把项目预审关。凡是占用耕地的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严格控制项目占用耕地。第二,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一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市耕地划分三级进行保护,一级保护区为长期保护区,保护面积为26.2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79.5%;二级保护区为控制区,保护面积为5.12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15.5%;三级保护区为过渡保护区,保护面积为1.66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建立了全市1:5万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和1:1万县、乡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图库。二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出台了《××市关于保护耕地的决定》和《××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从规划审批、设立标志、建立档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每年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县、乡、村、组有责任状,农户有保护档案卡,管理有责任人的工作格局。三是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等面积等质量重新计划基本农田。第三,着力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手段。10年来,实施国家、省投资项目22个,土地开发整理总面积5600公顷,总投资1.32亿元。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750公顷,使全市耕地总量稳定在32.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有量稳定在28.8万公顷,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第四,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坚持走“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路子,全面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创建执法模范县活动,建立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联合办案机制,扭转了乱占、滥用耕地的不良风气。全市涌现出新田县、祁阳县2个执法模范县。
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建设用地管理是国土资源管理重要组成部分。10年来,在打造好的建设用地平台上,为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城镇基础设施及民营企业用地开辟“绿色通道”。一是科学治理安排用地指标。自1997年全国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以来,国家把土地供应作为宏观调控的手段,建设用地指标年年偏紧。市委、市政府在认真研究中心城市和各县区小城镇经济发展类型及功能规模基础上,将建设用地指标科学分解到市本级和各县区,较好地平衡了市本级和各县区的发展。二是及时报批。在用地报批上,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明确专人,积极组织资料,高质量、高效率运作,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服好务。三是批后监管,盘活存量土地。对建设用地实行跟踪管理,对少批多占、改变地类、批而不用的建设用地及时通报,对单位和企业剩余土地进行重新安排,加以盘活利用。缓解了农转用计划指标偏紧的压力。四是落实征地补偿政策。2000年,全市实行了“五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两公告、一登记、一听证”制度和征地拆迁“三公开”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1999年,开展了征地款清欠活动,全部兑现农民征地款,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努力经营土地市场,筹措建设资金
土地不仅是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也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10年来,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建立储备机制,垄断土地一级市场。2002年以来,市、县两级相继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代表政府实施土地收购、收回、征用和补偿;取消了各类开发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和项目开发公司的征地权和供地权,核减保留的省级开发区规划面积210.6公顷,核减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区面积2533.4公顷;出台了《××市城市规划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市地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土地分散多头管理得到有效遏制,年度供地实行指标管理,规范了土地供应市场,真正体现“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储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土地储备机制建立以来,全市共依法储备国有土地2643公顷,出库土地1483公顷,目前库存土地1260公顷,全市利用储备土地融资4.9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城镇建设。二是开展土地市场清理,规范土地市场。2001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对土地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市摸清了1992年以来土地管理的底子,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了一系列遗留问题。通过清查,全市共清理未使用土地6870宗,8950亩,累计收回土地2538宗,6960亩。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94起,立案182起,结案182起。三是推行招拍挂出让,活跃土地市场。从2002年起,市、县两级按照“六有”标准分别组建了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全市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坚持按招拍挂出让,实现了经营性土地两个100%,原创:即经营性土地100%进入市场,100%实行招拍挂,土地出让收入实现了从10年前的300万元到现在3亿元的飞跃,土地出让价格以招拍挂前的10万元/亩向招拍挂后30万元/亩的快速提升,最高地价达393万元/亩。2005年,全市土地出让成交价款4.97亿元,市本级土地收入达2.87亿元,其中:招拍挂收入占80%以上。
精心管理矿产资源,规范矿产开发秩序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全市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锰矿、稀土储量据全省第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十分重视矿产资源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抓矿产资源日常管理。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建立了矿产资源采矿权数据库,层层签订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责任状,列入目标考核,认真登记、认定采矿权和探矿权。10年来全市发放采矿权479个、探矿权28个。二是抓矿业权市场经营。从2002年开始,全市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共举行矿业权招拍挂14宗,出让收入3200万元,实现了矿业权从无偿取得向有偿取得的重大转变。2005年9月,零陵区处置国有东湘桥锰矿,原定底价1028万元,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和矿业权有形市场反复运作,最后成交价达2238万元,高出底价1210万元,这是全市首次成功拍卖国有改制矿山。三是抓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2001年起,开展城区河道采砂整治,处理38处非法码头,关停141艘采砂船;不间断地开展煤矿专项整治,对煤矿开展开采回采率专项检查,关闭120个矿井;2005年,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以煤、铁、锰、铅锌、锡、锑等为重点矿种全面整治工作,查处非法采矿900余起,责令停产整顿200余起,关闭不合格矿山900家,查处越界开采3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