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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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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汇报

干部制度改革组织制度创新工作汇报

2006年6月23日

年初以来,我县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全市2006年干部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围绕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在充实、完善干部工作制度,规范选任干部工作程序,拓宽民主渠道,量化、细化考察评价办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探索乡镇党政“一把手”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干部监督,抓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和组织部门党务公开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突破。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

(一)、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

年初以来,县委认真落实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组织工作目标任务,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以突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强化管理,为扎实有效做好干部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在下发文件、张榜公布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电视这一新闻媒介,拓宽公示渠道,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跟踪考察,检查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任前考察发现的不足和任前谈话所指出的努力方向考察其整改情况。在继续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和干部试用期制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电视演讲公示登记卡制度》、《领导干部试用期教育管理制度》、《干部试用期满公示暂行办法》等,不断扩大干部任前公示范围,加大了对干部试用期间的跟踪考察力度。上半年,对5名干部进行了任前电视演讲公示。

(二)、规范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酝酿、决定等环节。

2006年,我们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继续实行和完善《关于任用乡镇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制办法》,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对机构改革涉及调整的221名干部,进行常委会票决,对24名苏木镇党政正职实行了全委会票决。通过改革,全县乡镇领导干部职数由改革前的165人减至86人,精简了47.88%,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为40.15岁,比机构改革前下降了1.7岁;镇党政正职的平均年龄为41.21岁,比机构改革前下降了1.33岁,改革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三)、在换届工作中对扩大党内民主进行探索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适当扩大会议推荐的范围和差额提名的比例,扩大选举环节的民主,认真做好党代表选举工作,改进候选人介绍的内容和形式,完善选举办法。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在全县乡镇党代会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具体体现组织意图,县下派党代表、党委委员、纪检委员全部高票当选,顺应民心,赢得民意。

(四)、在换届考察中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乡镇(场)、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在换届考察中充分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六个环节的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乡镇机构改革干部调整中,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干部交流、改任、免职、重用等各环节,以考察结果为依据,结合民意和工作实绩调整干部,收到良好效果。

(五)、做好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

年初以来,从抓制度入手,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和探索。乡镇机关干部全员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经考试考核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上岗802人;共分流477人。其中,离岗退养340人、待岗30人、其他107人通过补充缺编单位工作或交流到其他单位工作。整个分流工作做到了“无情分流,有情安置”。改革后,乡镇内设机构37个,比原内设机构83个减少46个,精简55.43%。乡镇事业机构37个,比原事业机构138个减少101个,精简73.19%。由于在机构改革中,真正体现了民主、公开、公正,注重了公论和实绩,并对因种种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妥善安置,整个改革进行得平稳顺利。

(六)、研究探讨加强乡镇党政正职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年初以来,县委把配强党政正职作为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明确提出了要把培养选拔党政“一把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12个乡镇的24名党政正职全部通过全委会票决办法产生。强化培训,党政正职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县委从全县党政正职队伍的现状出发,根据新形势对干部素质的新要求,针对党政正职的工作规律和特点,有计划地进行培养,不断提高党政正职的素质。通过采取请进来教,派出去学,走出去看等培训方式,举办党政“一把手”培训班1期,乡镇参加人数35人,使他们在干中学习、干中补课、干中提高。规范管理,党政正职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壮大。根据党政正职配备的目标要求,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和专业知识结构。在每次班子考核中,将推荐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做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县委全委会和全委扩大会议上,公开推荐后备干部。截至现在,推荐产生县处级后备干部23名,党政正职后备干部120人,副职后备干部160人,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趋于合理。

(七)、做好干部监督工作。

进一步健全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制度,加大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的受理和查核工作力度。加强《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待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考察干部。上半年考察预告2次,涉及考察对象431人。二是重点抓好民主推荐干部。针对乡镇撤并,县委对新成立的12个乡镇的24名党政正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扩大了民主渠道。三是坚持岗前谈话制度。对调整的干部在正式上岗前,由县委领导进行集体谈话,对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期望和要求。四是任前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对乡镇场的5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了任前审计,对离任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上半年共开展离任审计24人次。五是严格执行考察公示和任前公示。公开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设专人接待来信来访,上半年实行考察公示431人次,任前公示5人次。对有问题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八)、抓好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

开展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的作用,通过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增强党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发挥参与、监督和沟通的积极作用,使党代表的权利得到保障、意愿得到尊重、作用得到体现。一是强化党代表的代表意识。具体做到“三破三立”。即破除党代会闭幕代表作用终止的观点,树立长期的代表意识;破除党代表就是参与选举的观点,树立广泛的代表意识;破除党代表只能在党代表会上发挥作用的观点,树立多渠道发挥作用的意识。二是完善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是代表作用有效发挥的手段。通过建立并落实代表学习制度,保证代表素质与时具进,体现先进性;通过建立落实定期召开代表会议制度,发挥党代表参与管理党务的主体作用,保证代表监督权的落实;通过建立落实代表视察工作制度,扩大党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党代表视察权的落实;通过建立健全落实代表评议工作制度,保证代表评议权的落实。三是开展“联带”活动,发挥党代表的纽带作用。为了使党代表能够密切联系所在选区党员和群众,做到上下沟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党代表和党员“1+1双联双带”活动。通过一名党代表联系一名党员或基层党支部,一名党员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群众的链条式帮带,化解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提高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架起党心民心“连心桥”。

(九)、推进组织部门党务公开。

认真研究组织工作中应公开的业务和政策,公开的方法和途径等问题。按照《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以干部工作为重点,以保障和落实群众“四权”为目标,积极推进组织部门党务公开。落实和完善“十不准二报告”制度,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注重公开性,落实好群众知情权。将选任干部的有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大型会议等渠道向社会告知。制定了干部初始提名办法、推荐预告制、考察(核)预告制、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等制度,让群众随时“知情”。二是注意广泛性,落实好群众参与权。让群众既参与干部选任工作,又参与监督工作。实行并严格执行考察信访和考察举报制度。让群众积极参与直接或间接监督干部的选任工作、学习及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等,让群众行使好各种监督权。三是注重民意性,落实好群众选择权。在群众推荐选择方式上,采取无记名推荐、署名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会议表决推荐等兼融措施,为群众创造了充分而自主行使选择权的条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注重全程性,落实好群众监督权。定期召开领导干部公开述职活动,让群众给领导当面打分,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带“病”作业。坚持离任审计和调任考察制度,并把审计和考察结果反馈给群众,防止了领导干部带“病”离岗和带“病”换岗现象的发生。聘请群众代表为干部工作特邀监督员,让他们参与干部酝酿、列席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

二、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尽管我们在干部工作上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干部队伍中思想道德、政治觉悟、执政能力、勤政廉政、各种结构等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与实际岗位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对领导干部管理方式的转变和服务职能的更高的要求,他们的决策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考核方法有待改进。现有的考察方法存在着重任前考察轻日常动态了解的倾向;考察程序上民主化程度、群众参与程度还不够高;考察内容上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触及不多,难以反映一个干部的真实面貌。

3、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对弱化为领导干部问题产生提供了外在条件。从监督体制上分析,存在着“上级疏于监督、同级不敢监督、下级虚于监督”的现状。

4、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不够。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方面还有等靠思想,使有的成熟的后备干部错过最佳使用期,影响了后备干部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5、对后备干部跟踪考察力度不够。对后备干部定期考察,就给他评价是不准确的,也是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的。为党政领导班子输送合格人才,必须严把各种关口。

三、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

1、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研究制定《扩大党代表选举工作中的民主的意见》、《完善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关于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干部选拔前的民主推荐工作,努力改进干部的选拔方式、决策方式和任用方式,积极探索乡镇党政正职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途径。在民主推荐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群众推荐,尊重群众推荐的结果,防止和纠正偏重组织推荐和领导推荐,忽视群众推荐的倾向,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办法》、《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预告制度》,进一步明确未经一定范围酝酿协商不得上会的具体规定,便于常委在会上更好地发表意见,逐步实行《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差额票决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工作程序,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受理、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使公示制真正成为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有效形式。

2、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提高考察工作的质量。干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干部的活动范围和空间扩大,活动方式日趋多样,干部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增加,加大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难度。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的范围,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度,让群众特别是知情群众充分反映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和鉴别。改进实绩考察方法,抓紧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干部经常性考察办法》及《“五综合”考察干部暂行办法》(“五综合”即根据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素能测评、实绩考核的综合量化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实绩考察客观准确,防止实绩不实和虚报浮夸。

3、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近几年,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制度不健全,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督乏力,是造成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为此,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出台《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和《科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制度》,做到任前、任中、离任审计常抓不懈。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结果的运用力度。研究制定《党政正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监督管理。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要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法规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出现用人失察失误无人负责、难以追究的问题。充分发挥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的作用,认真落实组织、纪检、信访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会制度,强化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管理。

4、建立健全竞争和更新机制,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点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上”和“下”两个方面着手。在“上”的方面,要引入竞争择优机制,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在推进“下”的方面,要下决心建立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明确规定干部连续任职及担任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不能超过最高年限,任职期满后,除提拔、交流的以外,可以连任的办理连任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既不能连任又不到退休年龄的,改任非领导职务或离职分流。